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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妈妈泣不成声:我们来这里带你回家

(本网综述) 惨遭杀害、分尸的中国学生林俊的家属已经抵达蒙特利尔,并在昨日(周三)前往警察局及康考迪亚大学,听取有关林俊被害案的案情通报。林妈妈泣不成声,甚至不能站直走路,需要人一路搀扶,场面场面催人泪下。

另一方面,随着本地媒体的发掘,有关嫌犯马格诺达更多的信息公布于众。据报道,这名前色情电影演员一共演出过8部色情电影,5年前曾在安省申请破产,至今还欠了温哥华一家公司一万多元。本国一位精神专科医生则指出,马格诺达的行径虽异于一般凶手,但是从他的举动来看并非精神病患者,所以难逃法律的制裁。

林妈妈:“我们来这里带你回家”

本周二晚上,惨遭杀害、分尸的中国学生林俊的家属,包括其父母、妹妹、叔叔,抵达蒙特利尔。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馆官员前去迎接并将家属妥善安置。一行人在昨日(周三)前往警察局及康考迪亚大学,听取有关林俊被害案的案情通报。

据同领事馆官员一起前往接机的康考迪亚大学中国同学会的会长史炎(Yan Shi,音译)描述,林妈妈伤心得“连站直走路都不行,要扶着她走”。她自抵达蒙特利尔后,就没停过哭。由于泣不成声,她说话都没有人能听懂,但只有一句话非常清楚,“我们来这里带你回家”。

昨日上午在总领馆人员的陪同下,林俊的父母﹑妹妹和叔叔一行四人,先是去到蒙特利尔警察局,听取查案警探的案情通报,然后又转往康考迪亚大学,了解林俊生前身后的全面情况。

大学发言人莫塔(Chris Mota)表示,校方对林俊的家人全力支持,并打算为林俊举行一个隆重的追悼会。

据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馆政新组组长徐政称,领馆方面已经三督促警方和有关部门,尽快把受害人的遗体找全。当被问及林俊的家属是否会坚持要等找齐所有遗骸才举行葬礼,或是要等到上法庭亲眼看看杀害林俊凶手的真面目,徐政组长表示要视家属的意愿而定,领馆方面都会全力配合。

目前,警方仍在调查寄往温哥华两所小学校的人体残骸的来源。如果它们确实属于林俊,则,则受害人被肢解的身体各个部分,就只剩头颅尚未找到。虽然疑犯马格诺达已经在德国柏林落网,但他似乎并没有交代所有遗骸的去向。

徐组长并透露,总领馆方面一直在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努力对受害人家属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在我们的大力协助下,有关部门承担了林俊家属在加拿大的食宿费用,所以他们目前不必为这一问题担忧。另一方面,协和大学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也发起行动,号召大家帮助林俊的家人。”

此外,蒙特利尔警方也表示会有类似的捐助活动。警局总指挥官Ian Lafreniere表示,他理解广大蒙特利尔市市民想帮助受害者家人的意愿,但警方也会保护家属免受媒体不必要的关注。

马格诺达:演过8部色情片,曾申请破产

另一方面,随着本地媒体的发掘,有关嫌犯马格诺达更多的信息公布于众。互联网成人电影数据库(Internet Adult Film Database)的信息显示,马格诺达参与8部成人电影演出,包括包括由一家名为StreetBait.com电影发行公司所发行的一部名为《Street Bait 996:Luka》的影片。

蒙特利尔警方指挥官拉弗伦尼尔(Cmdr. Ian Lafreniere) 确认,马格诺达曾到过温哥华,而且可能在那里拍过电影,而这可能是他将残肢寄往那里的原因。

新泽西的数据库所有者和管理者范泽蒂(Jeff Vanzetti)透露,2003年时StreetBait公司在温哥华有一间办公室,但是这并不等于他们在那裡有电影制作室,能证明或者马格诺达曾到过温哥华。

记录还显示,马格诺达2007年3月曾在安省申请破产,当时他在案的工作是服务生,月入仅800元,可是欠债却达1.7万元,资产仅有6,500元。他拖欠大温地区1间租赁公司一万元,公司名字显示是本那比(Burnaby)的游客租赁公司(Travelers Leasing)。除此之外,他欠多伦多市800元泊车告票罚款,欠物业管理公司2,500元,也欠水电公司几千元。

不过,这些背景或破产文件中看不出,马格诺达将残肢寄给温哥华两间小学的原因。

另据报道,马格诺达在2005年9月18日本曾经接受採访,声称“喜欢在台上被观看”,根据《裸体新闻》(Naked News)于2007年录制的视频,他已表示不再喜欢做脱衣舞男,而享受做同性恋伴游的工作。

在2007年的访谈中,马格诺达大谈自己很享受身为同性恋伴游的职业,也表示很高兴不再从事脱衣舞男的工作。他还自认很有人缘,同性恋伴游的工作性质非常适合他。他表示,这一工作让他有机会见到很多有影响力的人物,他说:“我服务的顾客,大多是高层次的人。”

他还谈到自己做伴游时也会遇到很多“可怕的事情”。他说:“多数人是因为吸毒或酗酒,他们会因此变得很暴力,但我知道怎麽处理那种情况,因为我对此很有经验。我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甚麽,也知道如何逃离危险。”

他表示自己只能与同行人恋爱,他说:“谈恋爱很难,因为其他人无法理解我的经历。”在谈到未来的计划时,当时马格诺达认为在接下来许多年之内,都会继续从事同性恋伴游工作。

马格诺达的行为不像精神病患者

另据本地华人媒体采访的多伦多精神科专科医生张培德表示,满地可被控杀害中国留学生林俊的变态狂魔马格诺达,其行为虽有异于一般杀人者,但外人不应只看其行为就指他是“精神有问题”,这样既不合逻辑,更是对真正精神病患者的一种“侮辱”,更是对他们不公平,让精神病患者负上负面印象。

他说,马格诺达纯是一名坏人,其杀人行为是性格所驱使而非病态所致,从早年他虐待小动物致死至最近的杀人行为,都是为自己快感而去杀人,无犯罪感,不计较其他人感受,可说是天生残暴。

张培德医生不认同社会上一旦有类似这些狂魔杀人,就有市民说这人是“精神有问题”说法,他说这是不科学,他说正常人亦会做出这种事。医生断定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是看其病徵而非视其行为;故此,马格诺达杀人行为非病态,至多只可说他是行为不正常。

多市怀雅逊大学新闻学教授诺克斯(Paul Knox)则表示,凶手不但将残杀林俊的录影放上互联网,还将肢解的遗骸分头寄往各处,还有吞食尸体的行为,令他无法判断凶手是否在试图尽量曝光。

他说:“我们已经不能用常人的思维和眼光来判断他的行为,因为他的这些行为太超乎常理,不是正常人所为,所以我们也不能把他的那些行为简单地认定为是在增加自己的知名度。”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41楼的朋友, 如果此方法实施, 我很愿意加入这个邮寄小组, 在时间和费用上都无偿投入,我很耐心,会用有生之年从容地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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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天下父母心!死者已逝,生者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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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巴望着恶棍男妓尽快被遣返到加国,去讨伐他,让媒体照相机把他闪瞎,等着受害人家属从人群里冲上来上前打烂他的鼻子,踢爆他的蛋。 可不再巴望他被遣返了,觉得他似乎快要得逞了。 不知道,如果每隔两个礼拜给狱中的他寄去一张受害者母亲和小林的亲情合影照片,不停地邮寄,照片背面写上“ERIC--LUKA,look at the love. She was not YOUR mother!!!”,这算不算犯法和骚扰?如果不算, 我们是不是应该以合法和平的方式,让其在狱中彻底崩溃。如果定期频繁不间断地给他邮寄书面讨伐从各个角度(比如说目的和方式)都合法,那在这一前提下,我希望会有这样的一个邮寄小组并成为其中的一员,轮流定期给他寄这类东西,比如写了字的照片。 我检索了Federal Prisoners' Rights, 但密密麻麻找不出相关的法律条文。谁是学加拿大刑事法的,能不能帮助查询和启发一下? 我听说美国那边的受害者家属可以给罪犯定期邮寄某些(带情绪的)书面东西,但不知道尺度该如何把握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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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 in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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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恨加拿大没有死刑。 哪个国家里都有奸淫杀人夺财害命的, 唯独加拿大给这种极度变态,筹划残忍而又有条不紊的虐待心理留出释放他自己热情的空间,又不必担心死刑的震慑。有理智的罪犯铤而走险很大程度是因为有这个最大的心理安慰:反正死不了,蹲蹲监狱罢了,还有吃有喝,有人陪着。 一个国家实行这种弱智的仁慈,是让大多数守法的公民无奈而战战兢兢活着。 平白被人拿去生命,对等的严肃游戏规则就该是死刑。不然,我们就都是斗兽场看台上的看客, 不,是满足他渴望出名,渴望表演的观众。他是超常牛逼的赢家,监狱对他不过是换个睡觉的地方,更何况还勾销了所有的债务。 禁止死刑,冠冕堂皇地,是对生命的尊重,可站在受害人的立场看,是对他失去的生命极大的戏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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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是个同性恋者,我是异性恋,但我个人对同性恋者表示尊重,这是人家个人的选择. 不过,从医学,生理学上看,男的同姓恋者,多角恋的情况很多,就是说很难两人固定在一起,都是同时与多人保持关系. 男女之情很多还是在心理,精神上的,而男男之情主要集中的器官的快感上面. 而多角就容易产生暴力的事件,小林的事是否因此产生还很难说. 总之,有这种男男爱好的人,要做好准备,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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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很坦诚也很善意的表达。快速说两句,"男男之情主要集中在(性)器官的快感上面",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游戏的人总是有的,但那中间的情的成分要少许多。就好像,两个人相爱了,一起走过几十年,激情淡了的时候,爱已经郁郁苍苍。 至于男性性心理的许多方面,它是个非常复杂的话题,我就不在这里谈了,也不太那么懂。 但回到主题中来,他的遇害就是遇害本身,生者该思索该警醒的地方,还是在逝者肩上少放一些包袱。凶案从开始到结束,他都是一个纯粹的受害者,没有任何咎由自取的因素,生命的剥夺和对尸身的侮辱,和一个受害者假使没有被害他在生命延续中会有的感悟与矛盾,是不应该混在一起的。他遇见了那个很阴险的流氓,然后那个流氓对他做了很坏的事情,就是这样的。之前的所有引子,都不是他遇害的理由。 中国人懂得自省。可是,错在别人身上的时候,划得越清晰越好,不要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自责。就好像,我贪玩,追逐一只蝴蝶,而闯进了野兽出没的大森林,也许我不该贪玩,但如果森林中有任何的嗜血,那不是我的错,更不是我被野兽撕咬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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