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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遣返难:10万递解令 年仅遣1.5万人

为保障人权,加国法律制度相当周延,但也因此被戏称为中国的「贪官天堂」。赖昌星一案就缠讼十馀年,去年7月才遣返。图为他2005年在温哥华出庭应讯。(世界日报资料照片)

最新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有超过10万名外籍人士收到当局发出的递解令(removal order),但因繁琐复杂,案件往往缠讼多年,过去每年平均只能遣返1万5000人,光是处理现有递解令就要七年。其中七成以上是申请难民遭拒者,逾一成为罪犯。由於遣返旷日费时,难怪有人会戏称加国为「贪官天堂」。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资料显示,截至今年4月23日止,全国共有10万7844人收到移民部或CBSA发出的递解令,其中「待遣返个案」有1万8367人,「搁置案例」1万9515人,「观察个案」更高达6万9962人。所谓「待遣返个案」指CBSA正在排除递解令相关障碍及安排遣返。但处於此阶段的当事人仍可向移民部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出炉前无需担心遭遣返。当事人也可就「递解令」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覆核。

而「搁置案例」指递解令执行时遭联邦法庭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RPA)裁定搁置。 「观察个案」则是当事人已提出难民申请,或本身是永久居民及公约保护对象,且其向移民上诉庭(IAB)上诉的期限尚未截止,也可能是当事人在境内提出移民申请,但移民部尚未做出最终裁决。

根据2011年统计,CBSA共遣返1万5191名外籍人士,其中12%为罪犯,73%为申请难民遭拒者。此比率过去几年变化不大,2010年遣返的1万4861人中,74%申请难民遭拒,13%为罪犯。 若以去年的遣返人数计算,要将现有近11万张递解令消化完毕,至少要七年,遣返旷日费时,每一关都可进行冗长的法律诉讼。以赖昌星为例,官司缠讼11年多,难怪有人要戏称加拿大是中国外逃贪官的天堂。

事实上近年来遭遣返的中国籍人士不多,仅占总数约2%,以去年为例,仅有318人,排名第六。墨西哥已连续多年排名第一,去年逾4000人;美国以2507人居次;匈牙利1034人第三。

主管大温边防的CBSA太平洋区办公室去年共遣返2072人,其中331人为罪犯,比率高达16%。办公室发言人盛琼恩(Faith St. John)表示,遭遣返主因有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人权、刑事犯罪与组织犯罪、可能危害国人健康、误导等。就算已取得移民身分,但居住未满法定时间,也可能被发出递解令。

此外,她表示2011年共有1万1964个外籍人士,在辖区内的43个陆海空关卡入境时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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