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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虐15年 妇拟买凶杀夫能否最终脱罪

加拿大最高法院本周审理一宗上诉案﹐裁定受虐妇女可否以自卫﹑长期受胁迫等辩词﹐开脱买凶杀死施虐配偶的罪名。

最高法院审讯斯高沙女子瑞安(Nicole Ryan)的案件﹐她被控密谋杀人﹐原审法庭和上诉庭裁定她无罪。她试图雇用卧底皇家骑警﹐杀死她的丈夫。

瑞安辩称﹐她的丈夫威胁她和女儿﹐她没有其他办法﹐摆脱15年长的婚姻枷锁﹐斯高沙高等法院法官接受她的辩词。

斯高沙省上诉庭支持原审法庭的裁决﹐维持原判。它认定﹐瑞安与丈夫的一场婚姻与暴君统治无异。

法庭听证﹐得悉瑞安的丈夫麦克尔(Michael)多次威胁她和她的女儿﹐还有一次带两人到偏远地方﹐指给她们看﹐那片荒野就是他埋葬两人尸首的地方。

但斯高沙省检控部门不服裁决﹐上诉到最高法院﹐安河司法厅也支持它的上诉﹐并获最高法院批准﹐介入这宗案件。

两个司法机构反对加拿大伊利莎伯弗拉尔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of Elizabeth Fry Societies)、妇女法律教育和行动基金(Women's Legal Education and Action Fund)的意见。

伊利莎伯弗拉尔协会行政总监佩特(Kim Pate)说﹕「法庭的司法问题在于﹐受人胁迫﹐或是其他刑事法律范围内的防卫行为﹐是否适用于瑞安这种受虐妇女。」

高等法院在1990年里程碑判决中承认受虐女子症候群﹐亦即妇女在受虐关系中杀害伴侣﹐可用《刑事法》的自卫条款答辩﹐争取无罪判决。

但斯高沙省的检察官说﹐在该案中﹐自卫条款和受胁迫辩词混为一谈﹐所以法庭裁决出错。「上诉庭犯下法律错误﹐坚持案中有胁迫下的自卫行为」。

瑞安的律师认为﹐法律原谅「道德上非自愿行为」。瑞安受丈夫威胁﹐担心她们母女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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