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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未婚妈妈申难民遭拒 上诉通过

移民部代表律师认为中国「一胎化」政策不适用曾在海外生产的中国籍人士,要求联邦法官撤销「移民难民署」(IRB)承审官对一名中国女子难民申请的有利裁决;另一位申请人则在海外生了两胎,但承审官认定返回中国后没有被迫害风险,她不服提起上诉。联邦法官认为中国「一胎化」迫害仍在,裁定两人胜诉。

近年中国一胎化政策的执行不若以往严格,有传言指愈来愈多违反规定者遭罚款了事,不再像过去遭强迫堕胎并结扎。

中国籍女子江敏仪(译音,Min Yi Jiang)2010年3月持学生签证前来加拿大留学,不久就怀孕,现在是单亲妈妈。尽管她的学生签证在2011年7月才到期,但她在2010年11月提出难民申请,宣称返回中国后将遭生育计划委员会强迫结扎。

IRB 承审官核准她的难民申请,但移民部律师提起上诉,认为中国的一胎化政策不适用海外生产的国籍人士,江敏仪返国后并无遭迫害之虞,要求联邦法官撤销原判决。

但法官认为,移民部并无切确证据支持其说法,在情况不明下,有鉴于中国强迫堕胎与结扎仍时有所闻,因此驳回移民部的司法覆核申请。

另一位难民申请人郑佳华(译音,Jian Hua Zheng)宣称1996年在中国未婚怀孕遭当局强迫堕胎,她随后前往美国投靠男友,但双方失联。2008 年她认识一名加拿大籍男子,怀孕后前往多伦多与其同住并产子,但两人并未结婚。

她与男友分手并认识另一名男子,不久再度怀孕产下一子。她以违反「一胎化」政策,担心返回中国将遭强迫结扎为由,申请难民保护。

不过承审官认为中国「一胎化」政策的执行各地不同,以郑佳华的原居地福建省为例,许多证据都显示当局所采行的「矫正手段」(remedial measures)是罚款,因此郑佳华返回中国后并无遭迫害之虞,于是拒绝其难民申请。

但联邦法官认为,没有证据显示福建省所采取的「矫正手段」只有罚款,文件显示强迫堕胎及结扎仍是中国当局常用的方式,因此撤销原判,全案退回移民部委由另一组官员重新审理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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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在中国未婚怀孕遭当局强迫堕胎,她随后前往美国投靠男友,但双方失联。2008 年她认识一名加拿大籍男子,怀孕后前往多伦多与其同住并产子,但两人并未结婚。她与男友分手并认识另一名男子,不久再度怀孕产下一子。她以违反「一胎化」政策,担心返回中国将遭强迫结扎为由,申请难民保护。 这是什么人啊,公共厕所?真的是“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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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计划生育还是应该的,虽然具体实施或许有些地方有违人道。 人太多了!那是我移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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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堕胎与结扎",真的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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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不齿的手段,也就能骗骗加国政府的傻瓜们,可苦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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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引产并节扎,在中国不是很多,但确实有不少。 加拿大法官还很了解中国计划生育现状的,中国的一胎政策将让中国进入老年人社会,中国自己无所为,加拿大法官,应该都批准一些这种的难民,来向中国示警。相对而言加拿大移民局像中国的狗。 加拿大是一个友喜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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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比过去宽松很多,只有极少数地区如偏僻农村还较严格。福建省据我所知,不管过去或现在都有生2-3个的交钱了是的。 这俩位女子为了得到加拿大身份,充分的利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来蒙混过关。移民部已经觉醒,法官还在迷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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