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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海外华语文教材 台侨委会接受申请

台湾侨务委员会为充实侨教教材内容,鼓励海外华语文工作者、侨民学校及文教团体编写华语文教材,订有“补助海外编制华语文教材作业要点”,每年受理期限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欢迎提出申请。

该要点补助之教材类别如下:(一)华语文教科书;(二)华语文补充教材;(三)华语文教具;(四)华语文视听教材(含录音带、录影带、电脑辅助教学软体等)。以上教材均以未出版或至申请截止日出版未满一年之成品为限。

申请补助教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能教导、习写注音符号或正体字者;(二)能帮助学习华语文,并提升中文能力者;(三)能传播中华文化、艺术及学术思想者。

补助对象为旅居海外,从事华语文教育工作者,以及海外侨民学校或文教团体。申请方式为申请补助之个人或团体在申请期限内,备妥申请补助之教材成品及规定之各项文件,透过驻外单位提出申请。审查结果于申请截止日之次年5月31日前公布,并个别通知申请人。

申请表格可至侨务委员会“全球华文网”www.huayuworld.org之“活动公布栏”下载,亦欢迎向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文化中心查询,联络电话:416-439-8889分机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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