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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基金帐户09年1月时曾仅余9元

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圆图)被控刑事诈骗罪一案,昨天继续在多市中区法院审讯。

出庭作供的安省证监会资深鉴证会计师迪华堤(Michael de Verteuil)交出呈堂报告,指他调查过被告于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其公司在数间银行的过帐纪录。

他昨指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帐户于2009年1月时只有9元,当女投资者Xiao Yan Lu于1月29日将100万美元转帐至该户口后,被告曾将获得的钱分给一些投资者,款额分别有10万、15万及17万元;该户口至2009年2月时只余下约800元。

被告的辅助律师布斯(Peter Boushy)问上述证人知否该100万元不是投资资金,而是该投资者给被告的佣金时,迪华堤则说他没法知道。

上述女投资者Xiao Yan Lu于数周前出庭作供指,她曾向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投资逾100万美元,最后未能取回43.2万元的投资款额。当时辅助律师布斯指控她于2009年1月底,当其他投资者纷纷要求取回本金时,她仍投资了100万美元,是因为被告替她于Interactive Broker做个人交易,令她总共赚了500万元。该100万元其实是她给被告的酬劳,但她否认该项指控。

迪华堤昨天作供称,之前,被告也使用丰业银行户口,将顾客的投资资金,用于付给另一些顾客。

他又作供指出,于上述期间,被告通过 Interactive Brokers做外币交易的总额,达12亿元,最后计出总共蚀280万元。该户口于2009年2月底时只有484元,但于3月时则回升至34.7万元。

此外,他指调查时也发现,1张以被告妻子名义开的信用卡,于上述约3年期间,总提款额是18.5万元。但当检控官问他能分析出上述是私人费用提款,还是公司运作的使费时,迪华堤则回答他无法知道。

被告的辅助律师布斯盘问时称,被告经常用他或妻子名义的信用卡,从投资基金中提款,用作公司运作费用。布斯又问证人,他有否计算到被告的诈骗总款额时,迪华堤证人说他不知道。

然而,迪华堤强调,投资者户口的帐目,通常应显示其投资实际上是赚钱还是蚀钱。他指上述期间,被告进行的交易,尽管有时赚钱,但大部分时间都是蚀钱,整体上是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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