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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官员公开叫板 习近平被逼到墙角
官员申报并公布财产,从任何角度看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争议不断,一直未能执行,过去中层官员是关起门来反对,而今是公开反对;更高级的官员则说,只要上面下令,他就执行。现在看来,一切都要等习近平拍板。
广州市纪委派员到香港和澳门考察两地官员财产公开的做法,新成立的横琴管理局,官员要公开工资、奖金、家庭房地产、股票基金、配偶子女投资非上市企业或经办企业,以及家庭汽车等七方面的资料。广东又再一次领先全国,准备在这方面率先执行,虽然有官员说财产公开不是洪水猛兽,但也不是灵丹妙药,起码是不反对。
广铝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叶鹏智是广东省人大代表,身为国企老总的他在会议上公开反对官员财产公开,并将官员财产的资料比作病人的病历,应该受到隐私法律保护。官员反对的理由,不言而喻,但以歪理来公开反对,似乎是第一人。
较早前举行的广州市政协会议上,市政府副秘书长范松青提交官员财产公开的建议,并表示愿意第一个带头执行,迫使所有官员都要表态,但立场出奇的统一,即如果接到(上级)通知,肯定愿意公开个人财产。持有这种态度的不单是中层官员,连七常委之一的俞正声也表示,只要中央决定,自己很容易公开。
所有官员的上级最后落到习近平一个人,当然他的决定要征得政治局常委的共识,相信习近平本人没有困难,需要计算的是遇到多大的反弹,对于下有对策又有多大的魄力去对付,现在已经有官员公开叫板,是习近平拿出决心的时候了。
上边几大家族把持着中国的政治经济领域,他们肯公示自己的财产吗?不肯是一定的,上行下效,谁肯当傻子呢!公布的财产真假如何鉴别?隐瞒不报如何处理?法律空白的地方太多了,再说在宪法球都不顶的天朝,神马都是空谈,最后还不是作秀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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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违法的方式去对抗另一种违法,智者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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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算政府新制定一个相关法律。但这个法律能适用于其制定之前的人群吗?这又是一个法律问题!
比如,你公司对雇员有新的要求,并且在雇佣合同中加入新的条款,但你是老员工,你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关条款,在公司没有与你更新合同之前,公司要求你按照新合同要求工作,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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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朋友似乎有误解。你是否认为在加拿大,现在任何人都有权查你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呢?你这方面的信息是否向全社会公开了呢?
这件事相当不好办,因为牵涉到了个人隐私的法律问题。以前国内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你现在要求官员将资产向全社会公开,你起码的法律依据在哪里?如果硬来,当然能推下去,但更大的法律问题将随之产生。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的要求,国家也在不断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制定。有人违法敛财,政府,也只有政府,可以依据现有法律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如果强制要求官员公开财产,你本身的要求就违法了。对吗?
为了防止官员违法,让政府先违法,这种做法的确是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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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是全民申报的,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收入都是透明的,不知道高低收入如何社会管理,及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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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说说讲讲又过十年了,这是一项长期工作嘛。研究研究再讨论讨论再过十年。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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