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美国籍经济代价太高 做起来挺难
许多高收入的美国人和小企业主为避免付高税率的联邦和一些州的所得税,而放弃美国国籍,但法律专家说,放弃国籍说比做容易,美国对这些人徵收的出逃税(exit tax)和他们要付的其他成本,常使他们在考量后打退堂鼓。
彭博新闻社22日报导,芝加哥律师克利斯丁森说,一对身价为1亿元的夫妇,其资产中的5000万元为利得,他们如果决定今年放弃国籍,要付的税竟高达1000万元。
过去数年放弃国籍的人比前十年多,但在总人口中仍是极少数,国税局的资料显示,2012年有932人放弃国籍,2011年有1781人,2009年有742人。美国对其公民在全球的收入都徵税,即使他们住在国外,这是许多人放弃美国籍的原因。
芝加哥北方信託公司财富策画主任苏珊‧席尔说,放弃国籍者的家庭财富仍可能要向美国缴税,例如如果家长放弃国籍,死后把财富留给仍是美国公民的子女,就要付与遗产税类似的税;一些延后支付计画(deferred compensation plan)的钱,和不可撤销的独立信託(irrevocable non-qualified trust),在未来分配时也可能被徵税。
此外,放弃国籍的企业主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做生意,可能要付多重的美国所得税,包括最高税率为35%的公司税、30%的分公司利润税,和43.4%的不能减税股息税。迈阿密的税务律师伊亭说,这些加起来,最坏的情况是所赚100元的税后收入只有25.80元(不包括州税);相较之下,把企业留在美国,所赚100元在付最高税率39.6%之后,还有60.40元。
而今年富人的税更高,国会对年收入为40万元以上的个人,和45万元以上的夫妻,把所得税最高税率从35%提高为39.6%;收入最高者的资本利得税和股息税也从15%提高为最高23.8%。
政府对放弃国籍者徵收出逃税,今年身价为超过200万元,或过去五年平均所得税超过15万5000元的个人,必须按其资产,如房屋和股票的价值缴税,即使他们并未出售这些资产,但可获得66万8000元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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