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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出租私家泊车位可被罚款5万元

多市近年开始流行将私家停车位出租,以赚取一些收入。不过,多伦多市府称,这种行为是违反规定的,最高可被罚2.5万元。

市府牌照和标准部门调查组代理主任吉珀丽(Elizabeth Glibbery)表示,这样做之所以违法,因为一旦市民将其车位出租,那就进入牌照监管的商业协议。这样的做法违反了数个城市附例。

这些附例的执法是在人们投诉基础上进行的。如果罪成,市民可被罚2.5万元;公司则为5万元。

牌照和标准部门发言人浩金斯(Bruce Hawkins)表示,市民如果考虑将自己家中车位出租,首先需要考虑本区的规划附例。有的人家有车道可以泊车,但自己不拥有汽车。通常他们借给邻居使用。不过有一天,他们觉得可以分租给别人,这样,他们就把自己家门口的车道变成了停车场。这是区内规划附例不允许的。

此外,也有些居民,将自己的柏文单位短期出租给游客,或者其他临时到多伦多来的人们。对此豪金斯认为,这方面也存在规划附例的相关规定问题;此外如果短期出租,或一个单位分租,不同共管柏文大楼的附例也有规定。“比如,董事局不希望大楼中常出现提着旅行箱的新面孔”。

近年中私人车位出租可以成风,很大程度是“归功于”网络的盛行,现在多伦多有不少网站提供空间可以贴上短期出租车位的信息;使得“供需”两方可以获得联络。

目前,市府有关短期出租车位的附例,真正可被执行的机会相当小,使得人们认为,市议会有需要进行改进,使得附例真正可以起到作用。

多伦多大学法学教授法尔法德(Mariana Valverde)表示,有的附例从来没有被执行过,有的完全不现实,比如说是基于互联网之前情形制定的,这类附例就没有什么意思了。附例应该是一些市民清楚了解的基本法规。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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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条规矩束缚下来,就是要屁民臣服 在加拿大,老汉体会到两点自由:给人打工的自由+学习别人家规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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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有N套房就自由了? 林顿们开会一投票, 税金涨一倍, 政客太辛苦收入涨两倍, 合法发财, 你还得乖乖的交齐, 晚交少交都是违法行为. 人家富贵一生, 死了还能混个国葬, 还得命名个林顿大街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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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老张:房屋还是相对安全的,因为跟富人利益捆绑了。 被猛剪毛的就是打工崽们,老汉落地第一天就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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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无忧了:富人不会囤积你那些老百姓住的土地房, 想跟富人利益捆绑, 还得动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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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号称民主自由。 但在你的私有车道上,没有你的民主,差点就没有趴2辆车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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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jgwyme:活在多如牛毛的规矩所编织的笼子中,所以你基本上只有笼子中的民主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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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翼政客的目标就是要把人民管的死死的, 你的私有车道上没有自由, 用塑料袋没有自由(禁塑料袋), 吃鱼翅没有自由, 收入怎么花受限制(税越来越高, 税金给政客涨多少钱政客自己定). 到朝鲜金三胖的程度 + 同性恋和大麻 就理想了: P民无论贫富干一年, 能领到政府救济款, 填饱肚子, 抽根大麻看着小孩子谈谈学校的爆菊花俱乐部, 至于人权和税金分配, 是掌权的左翼政客和贵族工会操心的事. 要不怎么说是民猪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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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班人只有人事不管,其它的什么都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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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法律,绝不容许钻空子。如果认为不合时宜,也要待法律改了之后,而不是自己觉得有理就去做。有些法律定了不大执行,并不等于无效。民主自由要用法制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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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欺人太甚了。如公交系统发达,需要开车到市中心吗?本末倒置。这些官老爷光耍嘴皮,不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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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该修改了,官僚老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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