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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国保护中医文化:不要愧为炎黄子孙

4月1日愚人节已过,备受争议的安省中医法和一系列规管条例声称已经生效,然而,围绕着中医话题的争议始终还在继续。其实,近几周以来,省卫生厅及「过委会」与安省中医联合会之间在社会舆论和法律上的交锋并没有占得明显上风。不但CBC、CTV等英文媒体开始关注这件涉及到中医在安省存亡的大事,就是两大反对党也在议会里向自由党政府开炮,质疑省卫生厅如此粗糙的规管究竟是帮助中医发展?还是消灭中医?面对中医界的法律行动、舆论质疑以及反对党的批评,省自由党内部也有人开始对卫生厅做法的正确性产生了动摇,更有人赶紧「卸膊」为自己洗白,将这中医规管搞得一团糟的责任推到了前几任卫生厅长的身上。

安省的中医规管本来是一件大好事,正如许多网民所言:在目前的安省中医界确实存在少数鱼目混珠、没有真功夫、只知乱收费、乱看病、甚至卖假药的伪中医,由于这类不良之徒的存在,客观上也影响了不少华人对中医业界的观感,因此省府对中医界的立法规管不仅应该、也完全必要。

既然中医规管的目标应该是中医界害群之马的伪中医等不合格的从业者,那么政府的条例就应该具有相当的针对性,以达到杜绝不合格中医继续从业的最终目的。可令人遗憾的是,从目前已经曝光的规管条例的内容来看,这里面并没有任何打击或者约束任何不良中医的有效措施,反而在限制正当中医行医、贬斥中医文化、制造语言枷锁上化了相当大的功夫,做了诸多的限制。这样的条例如果真的实施,加拿大中医业蓬勃兴旺的局面将很有可能难以再继续,中医和病人的正当权益也会受到相当大的影响。

在目前的欧洲,已经很难见到合法、公开、堂而皇之挂牌行医的中医师了,就连中药也被财大气粗的中国国企同仁堂所垄断。因此在那里,不管是华人还是当地人,即便有需要,想得到好的中医的帮助和合理价格的中药也相当困难。安省目前的中医规管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所谓的公众利益,但本质上却是在步欧洲的后尘,如果全部贯彻落实、假以时日,中医在这里宽松的局面一定荡然无存,这对所有寻求中医治疗的病患者都是一场大灾难。

据安省中医界的数据统计,那么多年以来经中医治疗的病例已达近百万之多。在公费医疗系统的加拿大,人们自费看中医,并且治愈了疾病,这对减轻公费医疗负担绝对是件大好事。按理说,在当今安省财政如此拮据的情况下,省府如果够聪敏,就应该大力扶持中医业,这对减轻医疗开支、帮补省府财库来讲有百利而无一害。可不知为何,卫生厅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做出那些多限制甚至剿灭中医的事情。

安省的中医立法,前前后后持续了许多年,发展到现在这样的局面,虽然中医业界有自己做得不够的地方,但主要责任还是在省府身上。由省卫生厅指令成立的「过委会」只不过是制定规管条例、细化立法内容的民间行政机构,这一机构存在的目的:本来就应该与安省中医界一起,做有助于中医保护和发展的事。因此,「过委会」与绝大多数中医在规管目标及规管内容上也应该目标一致、心意一致、利益一致。但是与大多数人的良好愿望相反,如今的「过委会」不但没有成为中医业界的「良师益友」,反而变成了许多中医的对头人、敌对者。

那么多年来,「过委会」和代表一半以上中医业者的安省中医联合会水火不兼容,甚至出动警察将他们打算在咨询会发言的人士拷走,这种做法不仅背离了「过委会」本来的宗旨,也为自己树立了与中医为敌的坏形象。对于「过委会」如此胡来而造成的混乱局面与紧张局势,负有领导责任的省卫生厅不仅不进行干预,反而还常常是非不分为「过委会」撑腰、背书,这样的领导方法实在与失职并无二致。省卫生厅曾经因为失职,而造成了电子医疗及空中救护队丑闻,希望中医规管的混乱不会成为他们的又一件丑闻。

在历史上,西医最早用来表述的文字是拉丁文,而中医的传承、发扬以及行医的原始文字就是中文了。在英法语为官方语言的加拿大,执业中医尽量学会使用本地语言行医,完全应该、也有必要。但是在要求中医使用拉丁文或英文记载病历和开药方的同时,也不应该拒绝和排斥中医本身的祖裔语言——中文,更不应将使用中文书写的中医师吊销执业资格。

既然在英法语的加拿大,西医师可以运用西医学的老祖宗语言拉丁文写病历、开药方,那么执业中医师在不排斥英文的同时,用中医学的老祖宗语言——中文来写病历和开药方又有什么不妥呢?「过委会」硬性规定取缔中文病历,甚至连中文与英文并存的局面也不允许存在,这完全是不顾中医本身规律的瞎搞。

由于安省卫生厅的失职和「过委会」的胡来,原本用意良好的中医立法和规管现在搞成了一桶「大浆糊」,尽管4月1日已过,但事情还远未结束。中医联合会方面已经提出了法律挑战,反对党也在省议会发出了质询,自由党内部也有人开始对卫生厅产生了不满,所以我们华人社区和中医业界更应该放弃歧见,团结起来,为推翻这一不合理的规管条例而抗争。

由于目前在中医业界确实存在一些不合格的从业者,所以至今为止还有不少华人对中医业同仁的抗争,不理解或者持有偏见。但是,无论安省中医界是否存在害群之马,这和省卫生厅及「过委会」不恰当的规管条例完全是两回事。由于中医业存在败类,因而就要重创整个行业,这在道理上讲不通。如果说多伦多市议会在前年通过的禁翅条例只是对少数人的不公的话,那么如今对中医业界的不合理规管就影响到了整体中医文化。从性质和影响面上来看,声称在4月1日已经生效的「过委会」的规管条例对华人族群的合法权益的冲击更大、伤害更深、后果更严重。

一百多年前,加拿大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了有违公义的「人头税」政策,之后又炮制了「排华法」,如今安省的自由党政府傚法「前人」搞出了摧毁中医文化的规管条例。这不是只关系到中医行业以及病人利益的小事,而是涉及到整体华人利益、中华文化生存、多元文化繁荣的大事。对于这类不公正、不公平的事情,发出强大的社区声音是有必要的。

在大多伦多地区的华人群中,大大小小的社团就有数百,总会、联合会也有不少,可是至今为止,在中医问题上挺身而出、仗义执言的团体寥寥无几,公开表态支持中医的社团领袖、社区人士更是凤毛麟角。刚刚过去的新春佳节期间,在中文媒体上几乎每周都见到我们的社团人士和各级政客喜庆欢宴、吃喝祝酒的照片。既然我们的社区人士有那么多时间、精力、金钱与议员政客打交道、拉关系,那又有何理由在涉及到中医文化存亡的大事上消声呢?习近平主席在刚结束的访俄之行期间曾经表示:中医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之一。我们社区那么多爱国、爱党的侨领也应该赶快行动起来,别再磨磨蹭蹭,将主席的「最高指示」当耳边风。

保护中医文化绝不应只是中医联合会自己孤军奋战,普通华人、社团、社区人士都应该伸出援手。今天的二十一世纪,早已不是一百多年前的「人头税」时代,如果我们对这样一出明显有违公义、对中医文化极为不利的举措都不敢抗争、不去推翻,那岂不愧为炎黄子孙?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俺所在的阿省,看中医也是自费的。娘西皮的,那些叫嚷要取缔中医的人,为何想要剥夺俺自费看中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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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医,不只是为了保护中医文化,而是保护病人选择有益于自己的治疗方式。那些不信中医的人,尽管是去信西医好了,为何一定要消灭中医伤害我们这些信中医而且从中医学取得很大帮助的人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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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医管理局的现行政策,中医针灸师不能治疗心脏病、血液病、肝病、肾病、皮肤病(除湿疹)、神经性疾病、脑病、肺病、老年病、儿科病、眼科病、骨科病、癌症等绝大多数中医擅长治疗的疾病,否则吊销牌照。中医针灸师也不能给任何潜在可能要做手术病人施行治疗,否则违法吊销牌照”等等。 这些限制说白了就是要来消灭中医啊。它有什么权利控制患者选择的权利? 俺本人当初生癌症时,偏偏就是不愿意按西医的要求吃西药(有副作用)做手术(开刀切除不仅肉体疼痛也有极大心理影响副作用),俺自己选择坚持按中医的方式治,不出一年就治愈了。俺只是临时看了许多中医方面养生保健的书,就非常有效了。 西医治癌症,除了手术就是放疗、化疗,它解决的只是生病的结果,而非生病的原因。俺用中医方法自己治好了生病的原因,癌症当然就消失了,还是百之百完整的人。 选择中医是俺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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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在安省存在几十年了, 一直是患者自费. 如果假冒中医想混几十年不出局, 吃什么喝什么? 这不是公费医疗, 再烂的西医只要不犯刑事罪, 治死多少病人都可以从省府拿钱. 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和自费, 比什么法律和英语考试及执照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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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直在思考西医执照制和规范是否对医疗系统的绩效负面作用! 因为,第一,这个规范,尤其是流行的医学规范,本身并不充分优秀。第二,这些规范其实并没有考虑病人的实际情况,只是一个划一的标准。第三,医生治死人,只要符合规范就没事了。规范有很多,可以这样治,也可以那样治,实质上对这些不好好用功观察病人的不负责任的医生给了一道免死金牌。 其实,西医错治的可能性很大。生命科学是不容易的,我能理解。。问题是保护得这么好,可能性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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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克 飞:仕嘉堡慈恩医院寃死的两个华人产妇就属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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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半斤八两123:我觉得没有太具体规范的医生比如今西医规范很严下的医生相比----责任心更强。 因为按现今的规范,只要符合规范,管他娘的做了没有责任。。。但病人是不一样,不经过仔细分析、因人而治常常会犯很大错误。 如果规范能粗一些,没有那些太具体的规范,医生的责任就大一些,肩上的担子更重一些,反而会有更好的医疗效果。 我觉得,评价一个医生的能力的,是如何治好病人,而不是如何遵守现行规范细则。。。规范也经常出错,而且一错一大片。更何况有时这个规范不可避免地受到大药厂、大医疗仪器生产厂家等利益集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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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这就是问题所在。卫生厅委托这个过委会来办事,卫生厅原则上没错,道理上要规管也符合政府,省民,正当行医者的利益。我(是最近看到事态才关注,)没搞清过委会是如何来的,其成员如何产生,这些人按什么原则来拟定中医法,为何当时反对者没有,是这个拟定的法没有人提反对意见还是根本没拿出来让人讨论?还是在议会通过了公布时大家才看到,才意识到问题多而影响大,后遗症严重? 好在中医联合会鼎力反对了,好事!但好像没达要领,给大众印象是在闹事。不像是提正当意见修改法案了。 过委会,更是怪,如果是一个安省的立法建议拟定者,和将来的日常规管的执行者,就应该联合各方,统一意见,不偏不倚的而且要放眼长远,长远到子孙后代地来拟定法案;拟定者,还要认识了解中医的历史(我在前此曾推荐过民国时期的中西医争论的文章,大家可参考),现状,和未来发展会对这个法律的影响。应该说一字重千金,错一字会铸成几十年几百年的大恨!(大家在加拿大都不会忘了人头税法案吧!不会忘了对原住民孩子西化的法案吧!难道还要百年之后再来道歉,让多少人含冤而死,)法,非儿戏,不可擅立,立好了,利国利民,立不好,遗患无穷。所以,拟定法规者,其人选,就很重要。不知这个法案的起草者,是哪来的,够格吗,此其一; 其二是程序,草案出炉后,有没有让大家充分讨论,按现在的乱象,一定是没有; 其三;机构的产生,人员的组成。过委会人哪里来的, 是中医界选出来的吗?就算过委会过渡时人选不如人意,在向正式委员会人选选举时也可按票数将不称职者选下,让德高望重者,让能让安省中医健康发展者,让有心弘扬中医文化者担任委员,因此,委员也很重要。委员的票数能决定政策法律的制定。这是民主社会的机制,反对者要使用它。除非,这个委员会已经被篡夺,不为可以行使民主的地方。这样,就上省卫生厅,或法院!说此机构已经不能代表民意。(好像是不能代表了,我不知百分比是多少,这也是民主机制的一部分呀) 事态已上法院,听证会也不远。我真担心反方准备的如何! 如有朋友想同我共商如何修法案,不方便在此发帖者,也可发邮件给我:jackz. 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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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是解决问题的人,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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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 看了那几个视频,感觉挺让中国人丢面子的。 如果有人能把这事办好,也是华社的一件添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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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那些中医应该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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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一化治疗是西医死人的主要原因之一-----------------潘德孚 医学的实践行为是治疗。治疗的对象是某个病人。每一个人生病,其人自己就在抵抗疾病。这种抗病的能力就是生命力,也叫生命的自组织能力。如果这个人不能抵抗疾病,也就是他的生命力已经没有了,那么不管他生什么病,都必死无疑;医生即使是神仙,也救不了他。 因此,我们可以想得到的是,每个人生的病都不一样。因为,每个人的生命不同抗病的能力也不同,每个人生的病,都有不一样的表现,这个原理千古不移。根据这个原理,天下既然没有一样的生命,也就没有一样的人和一样的疾病。治病的原理是应该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病,开不同的药方。这种治疗的原则叫做个体化治疗,而不应该是划一化的。划一化就是针对某种表现,施行统一的某种治疗方法。 到盖伦那个时期,西方医学就转向了疗法而不讲理论了。西方医圣盖伦倡导放血疗法治疗发热病,又攻解剖学。他认为,人之所以发热,是因为血液中的毒素太多,只要放掉部分血液,就能退热。这种不分发热的个体生命的不同,统一采取划一的放血治疗的方法是错误的。生命是个复杂的机体,发热是它的表现,西医不首先解决这种表现的原因,而是只针对发热,也是错误的。 病人身体上有某种表现,只采用某种手工技术,把它压下去,就认为病好了。这种思想方法,叫简单化。用简单化的思想,指导复杂的生命疾病的治疗,必然会造成死人的后果。1918年西班牙大流感,治死了2000~5000万人。流感发热的可怕形象便被宣传开来。这样就更远离希波克拉底的“自然能力”说了。但却使阿司匹灵一下子它就铺开塞满全世界的药店了。 从盖伦的论说和疗法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医疗方法的划一性思想。这种医疗划一性思想本身就背离了生命的特异性原理。人的生命,人人不同,这就叫特异性。这种特性表明,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人,也必然没有完全一样的病。因此,治病的研究和治疗,必须适合个体化原则。就社会的基础而言,商业经营发达的西方,不可能产生合格的、个体化治疗的医学,而只能产生盖伦这样的医圣。 这时期的中国医圣张仲景著《伤寒论》,与盖伦就完全不同。《伤寒论》根据不同的人出现的不同发热的证,进行辨证论治。即治发热的理论和实践,以方证为治疗的准绳,其中对辨证、治疗、用药的讲究,给中华民族的后世留下了非常明白的规矩。以“六经”分类,以“传变”说明疾病的动态性及其变化的规律;例如麻黄汤证治头痛、发热的无汗恶寒,桂枝汤证治发热微汗恶风,小柴胡汤证治寒热往来胸胁苦满等等,完全不同于那盖伦简单的放血。 《伤寒论》单讲发汗,也就列出好多条不同的方法和规则,以及误治后的救逆方法。所以,在盖伦同时期的中国,治发热的规律已经被我们基本掌握,而在西方除了简单的放血外,辅助以甘汞通便、草药发泡三种。至于如何对待不同体质的人,西方医学更加无法涉及。治病本就应该因人的体质各异,必须个体化的治疗,西方医学是不可能企及的。我 总是与患者明白地讲明,无论什么疾病,它之所以能治愈,全靠你自己的能力,如果你自己没能力恢复,即使是神仙,也治不好你的病。因此,有一个明白的规则必须记住:不管治疗或检查,凡是伤害生命自组织能力的一切检查或治疗方法都是错误的,不科学的。 看病的病人体质既然各有不同,就不应该同用某种统一的药物。治病方法的个体化是医学的根本问题,因为,是每个生命在生病,生命的个体特异性决定了它所表现的症状各自不同,治疗也必须各自不同。内科治疗,西医几千年也没有解决好,道路就在3000年前决定了:医学应该无为而治、自由发展,但权力的干预把它们只当做技术和商品而忽视了学术的提高。 而中国自古至今,行政权力从没对医学的学说自由实行干预,使中医医学得到自由发展。此后的中医界,又在 《伤寒论》的基础上增加了温病、瘟疫、气虚、阴虚、阳虚……等各种不同体质的发热,分别治疗的方法,使之更加适合个体化治疗。这就是我国在各种疫病流行后,中医参入取得良好效果的原因。非典流行后,中西医治疗的对比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由于这些报导已经很多,我在此也就不重复赘述了。 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医学发展的历史,古代西方政教合一,所有关于生命的思考都是违法的,因为生命是上帝创造的。生病只能求神来帮助,所以,祭司就被当做医生。这种单纯靠祷告治病免不了漏洞百出,才出了个希波克拉底来纠错,他反对迷信、占卜和巫术。“医学作为一门技术、一门科学以及作为一种具有重大价值、令人尊敬的职业而得到确立,是与希波克拉底的生活和工作是分不开的……”(《医学史》第77页)从这个说法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希波克拉底那个时代,医学已经被当作形而下的技术和谋取职业的工具,与《内经》形而上的理论拉开天渊悬隔的距离了。在上古直至《内经》时代,中国有政治没宗教,高智商特具慧观功态的圣人述说生命与医学的问题不受神的压制,无拘无束,按自然规律发挥了。 盖伦认为放掉静脉血会降低毒素含量,实际没任何依据。但在生命和健康研究极其贫乏的西方,这种粗陋的技术,也就流行起来,一直用了2000年。1918年的西班牙大流感,许多病人因放血治疗而死亡,被宣传为感冒厉害。近几年本在中国人眼里不足轻重的感冒,在西方制药公司的舆论和科普下,恐怖气氛浓郁,就似凶煞恶魔降临,全社会风声鹤戾,卫生部门层层布防,“全民皆兵”。至此恐怖气氛卯足之际,西方制药公司则“光明正大雪中送炭”地把早已储备好的防疫疫苗推销一空。这实际在演双簧。我们的头人们也不动脑筋不去想一想:任何微生物都受气温、干湿度、光照的限制,根本不可能自由传播到全中国。制药公司则把早已储备的防疫疫苗推销一空。这实际在演双簧。 从盖伦设想治发热用静脉放血的疗法后,尽管放死了很多人,例如华盛顿也被治死了,医疗一直沿旧习而不改。其实不是不愿意改,而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改,也不知道该怎么改。19世纪,著名医生路易斯对放血疗法做过疗效对比研究,认为这种方法不好,但1912年,他的崇拜者医学家奥斯勒仍在他的内科学教科书上认为,“如果病人年青而健壮”,在患肺炎早期,仍可推荐使用放血疗法。这说明,疗法改革的困难不同于任何一种技术。直到阿司匹灵出世,才取代了这种野蛮的治疗方法。但仍没人知道不管是放血退热,或用阿司匹灵退热,或者用现代的抗菌素加激素来退热,在病人发热时使用退热的方法就是错误的。20世纪后半期,西方的非主流医学的医学家们发现,绝大多数发热现象乃是人的生命自己组织抵抗和消除疾病的生理现象,西方医院里的医生才逐渐放弃施用退热的治疗方法。但这种退热的方法在我国,仍方兴未艾,医生们不愿放弃这一能赚钱的绝招:利用输液来发病难财。 可以认为,这种内科病的划一化治疗,如果没有行政权力的支持,是行不通的。假设西方出现感冒发热,如果把放血这个技术进行像中医这样的个体化使用,死人被发现后就会引起警惕,不仅传播不开来,还会马上反思,反思进行改进。这就不会造成像1918年西班牙大流感那样死人2000万至5000万的事件了。西方医疗利用“感染”这个词恐吓人们,并勾结权力利用行政手段建立医院集中病人,治死了人推给疾病的厉害,这连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也给放血放死了,却没人知道这种方法是错误的。道理就在于西方医学有一系列的能自圆的欺骗手段,同时有行政权力的掩护。但是,行政权力的掩护,只能使医学治疗永远不能进步。 近一百年,西医学因要推销抗菌素,就弄出了一个“炎症”的概念,然后把这个概念加以扩展,无论什么疼痛,就说它是某处的炎症。民间讽说:“头痛脑膜炎,腹痛盲肠炎,脚痛关节炎。”鼻子塞了叫鼻炎,咽喉红起来叫咽炎,咳嗽叫气管炎,胃痛叫胃炎,耳痛叫中耳炎,眼红叫结膜炎、角膜炎、网膜炎,妇女少腹痛则产生各种各样的炎,有子宫内膜炎、附件炎、宫颈炎……总之,离不开是炎症,离不开打抗菌素。于是,又有一些人因注射抗菌素死了,这样的死了,当然不是放血致贫血的死亡,而是过敏死亡了。所以,尽管医院分设的科室越来越多,但生病的概念只有一个:炎症。治疗的方法和推销的药物也只有一种:注射抗菌素。这样的划一性的治疗,能进步吗?医疗方法没进步,苦的是死在医院里的患者有冤没处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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