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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斩马谡 枪决奸杀女大学生爱将

毛泽东“挥泪斩马谡”,一生中先后有过多次。如建国后“高岗饶漱石篡权案”、“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等。但其中最经典的一次,大概还是早年在延安时的“黄克功桃色事件”。

当年从延安时代过来的人,没有人不知道“黄克功事件”的。黄克功(请不要误会他是黄克诚大将的兄弟,其实他与黄大将毫无血缘关系,后者是湖南永兴人),1911年生于江西南康,1927年参加革命,不久后随着毛泽东上了井冈山,1930年参加红军并入党,是毛的嫡系、爱将;作战果敢、出生入死、勇冠三军,特别是在长征途中二渡赤水娄山关战役上立有大功,到延安时已是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二期第15队队长、第三期第6队队长,师团级高级军官,多次得到毛的表扬,坚持到建国后至少也是位上将、司令。但他“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得意忘形,为所欲为,最后竟由一个革命功臣堕落为杀人犯,成为悲剧结局。

那是1937年10月5日,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奸杀陕北公学(中国人民大学前身)女学员刘茜,顿时震惊陕甘宁边区,影响波及全中国。在国统区,国民党的喉舌《中央日报》还将其作为“桃色事件”大肆渲染,攻击和污蔑边区政府“封建割据”、“无法无天”、“蹂躏人权”。这些叫嚣一时混淆了视听,引起部分不明真相人士的猜疑和不满。事件发生以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高度重视,在毛泽东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处以死刑。有在场的人后来回忆说,毛泽东当时宣布这个决定时是颇为伤心的,还流了泪。10月12日,经边区高等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临刑前还宣读了毛亲自写给雷经天院长的信。

刘茜,原名董秋月,1921年生于山西定襄,思想进步,革命积极。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来到延安,先入“抗大”第二期第15队学习,队长正是黄克功,两人相识,并逐步发展为恋爱关系。刘年轻美貌、能歌善舞、上进心强,黄英勇俊朗、战功累累、身居高位,应该说他们在外表上还是非常般配的,但是彼此在文化、理念、性格、爱好上的差距却无法调和。9月陕北公学成立后,刘随队转入陕公,而黄则被调回抗大,两人接触少了,关系渐渐疏远。黄见刘与其他男同学来往,心怀嫉妒,加之听了一些风言风语,便认为刘已另有所爱,对他不忠诚,就去信责备她并要求立即结婚。刘对黄的反复纠缠渐生反感,屡次劝说、批评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黄于是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10月5日那天,黄把刘叫去外面,在延河岸边漫步,两人商议无果,发生激烈争执,黄一时气愤之极,逼婚不成,无计可施,最后利令智昏,掏出手枪,对刘连开两枪,当场将其击毙。据说在此之前黄还意欲强奸刘,但未遂。

杀人必须偿命,这是原则问题,再说此案影响也非常大非常坏,不杀他难以平息社会谣言。黄克功对自己的罪行亦供认不讳,且不怕杀头。他历数其赫赫功勋,袒露身子累累伤疤,要求让他在前线对敌作战牺牲。人民公审时,众目睽睽之下黄被推上被告台,还高喊了三声口号“中华民族解放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倒也是条真汉子。这时毛泽东的信来了,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刑庭审判长和执刑官雷经天宣读了该信。之后黄再也无话可说,静静走向刑场,一声枪响结束了生命。

毛泽东“挥泪斩马谡”,枪决奸杀女大学生爱将(图)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

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徐懋庸回忆录》中这样记述毛泽东后来对这一案件的评判:“这叫做否定之否定。黄克功一粒子弹,否定了刘茜,违反了政策,破坏了群众影响;我们的一粒子弹,又否定了黄克功,坚持了政策,挽回了群众影响。”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为人不能老耍混蛋,你刘亚楼害死林徽因是因为啥呀?是人家的错吗? 你胡锦涛掐死十世班禅也是人家的错吗? 你刘永清与我在北京公交车上发生不名誉事到底谁的错更大?长相不咋的的小个子!胡锦涛刚调到贵州当一把手几个月就猛打我的鬼主意,你为啥不领着孩子跟着胡锦涛去贵州呀?如果你不跟踪追迹我则我俩相遇的概率有多大?在公交车上发生不名誉事的概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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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干过许多非常正确的事!因为毛泽东对坏人坏事打击很多而得罪的人很多,这些家伙或其后代多年后反攻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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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更大的一宗案呢,我看短期内还不会公开其真相。 1、叶剑英、刘亚楼都是客家人,彼此关系密切,叶剑英是搞情报的,北平解放前夕叶剑英就知道清华大学有个才貌双全的女子林徽因,不少著名知识分子钟情于林徽因。 2、林徽因小组设计的国徽图案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图案被中央政府选中; 3、刘亚楼与林徽因攀福建老乡关系,林徽因祖籍福建,但出生在浙江杭州;刘亚楼图谋与林徽因发生性关系而被拒绝,竟然害死了林徽因! 4、多年后,毛泽东【我估计还有周恩来、叶剑英】决策搞死刘亚楼!刘亚楼是被秘密害死的,不是自然死亡。 5、约1985年清明节我溜达到八宝山林徽因墓前,之后不久刘亚楼的亲女儿刘永清与我在北京公交车上发生不名誉事,刘永清追我到车下,打探我一些情况,其中就有林徽因,当年我不知道林徽因是谁,刘永清告诉我她是清华建筑系教授。 6、刘亚楼的亲女儿竟然成了中国的第一夫人【胡锦涛当上了中国的皇帝】! 7、几年前我曾到百度林徽因吧下看帖写贴,我发现林徽因的亲儿子梁从戒仍然不知道他妈是被害死的,他还误认为是病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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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本杰明·柯蒂斯曾经写道:“法庭不能基于政治考虑而做出司法判决……根据法律解释的固定规则,当抛弃宪法的严格解释而允许每个人持有自己的理论观点时,我们就不再拥有一部宪法。我们将陷入某些个人的统治之下,在这种统治中,他们有权根据自己眼下认为正确的观点来宣布宪法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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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罪有应得。不过我发现程序上有点问题,死刑不是法院定的,而是判决前由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讨论决定的: “事件发生以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高度重视,在毛泽东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处以死刑。...10月12日,经边区高等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临刑前还宣读了毛亲自写给雷经天院长的信。” 看来行政干预司法从延安时期就开始了,一直延续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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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呀!任何事都是有根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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