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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将参加同性恋大游行 在职省长第1人

加拿大首位公开同性恋身分的省长韦恩(Kathleen Wynne)将参加本月底举行的多伦多同性恋大游行,成为史上参加这项游行的第一位在职安省省长。同性恋大游行每年在多伦多市区吸引100多万人前往。

已与朗思维特(Jane Rounthwaite)结婚,有三名子女和两名孙子的韦恩说,参加同性恋游行的活动对她而言是一年一度的大事。她说:「我每年都参加同性恋周的活动。我和朗思维特会参加星期六上午的同志纪念慢跑(Pride and Remembrance run)募款活动。星期日早上上完教堂之后,当然会加入游行队伍。」

安省省长韦恩将成为首位参加同性恋大游行的在职安省省长。(加通社)

多伦多大学邦罕性别多元化研究中心(Bonham Centre for Sexual Diversity Studies)主任柯斯曼(Brenda Cossman)说,韦恩参加同性恋大游行传达出最好的信息。柯斯曼说:「处于醒目地位的人,无论是置身政界、商业、娱乐圈、学术界,都必须以身作则。我们有为下一代挺身而出的义务,让他们知道他们也能开创出一片天地。省长韦恩树立这样的领导典范,而且态度非常的谦虚。」

韦恩说,同性恋自豪周(Pride week)对因为同志身分不被接受,而被家庭节日和聚会排斥在外的人而言非常重要。他说:「有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告诉我,同性恋周的活动对他们来说是年度大事,因为他们被家人排斥,所以 Pride有如认同他们的大家庭。」

韦恩并说,庆祝同性恋自豪周是一件重要的事,因为这么做是提醒大家,同性恋者在许多国家仍是受迫害的一群。她说:「遗憾的是我们仍有举行同性恋自豪周庆祝活动的需要,因为人们仍在憎恶同性恋,不只是在安省部分地区,这世上还有许多地区的人因为是男、女同性恋者或是变性人而坐牢、挨揍 。」

前安省省长麦坚迪(Dalton McGuinty)经常参加同性恋自豪周的活动,但从未参加大游行跟大家一起迈开大步走。现年60岁的韦恩并不知道以前从未有安省省长参加这项大游行。「这次会有了。」她说。柯斯曼说,韦恩不知道她下周日会因此而在历史留下一笔,寓意更加深刻。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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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吃屎, 还要强迫别人说吃屎很香? 你喜欢搞基, 还要满世界宣传? 只能你来污染我们的眼睛, 败坏风气, 影响到别人的生活, 还不许别人说几句? 如果你的孩子也受这些乱七八糟的影响去搞同性恋, 你还能如此豁达支持, 那你再来这里继续当你的高尚的人. 什么玩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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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教义好像是说同性恋是不可饶恕的罪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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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的话目前来看,不妥了,因为: 鉴于基督徒中,有不少人支持同性恋,亦有不少人反对同性恋,所以我们已不可以用“基督徒立场”去讨论这件事。我们应回到圣经,看看圣经对这事的看法。 同性恋是什么?   目前大部分已发表有关同性恋的文章,很少清楚界定同性恋的定义,以致不少人误以为“喜欢与同性在一起”就是同性恋。本文开始时的个案便是其中常见的例子。与同性朋友住在一起,手牵手,甚至常在一起,互相喜欢,皆不等于同性恋。在圣经时代,甚至男与男亲嘴问安(林后十三12)也不算是同性恋。按照圣经,所谓同性恋,就是与同性“同房”(YT'T)(即发生性关系),或是男与男、女与女苟合(就是性交的意思)。可见同性恋是指着同性间的性行为来说的,①是“两个同性者象夫妻般生活,互相爱抚,甚至发生性关系”的行径。 有关同性恋之经文   最早记载有关同性恋的经文是创世记十九章1至8节。这段经文记载了两位天使到了所多玛拜访罗得,罗得接待他们,但城中的人知道这事后,“围住那房子,呼叫罗得说,‘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那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原文意思是与他们同房)。’罗得出来,把门关上,到众人那里,说:‘众弟兄,请你们不要作这恶事。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原文意思是还未试过与男人同房),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们作什么。’众人说:‘退去吧!’又说,‘这个人来寄居,还想要作官哪!现在我们要害你比害他们更甚。’众人就向前拥挤罗得,要攻破房门。”   除了创世记第十九章外,其它有关同性恋的经文还包括:   1.利未记十八章22节:“(男人)不可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2.利未记二十章13节:“(男)人若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3.士师记十九章22至25节:“他们心里正欢畅的时候,城中的匪徒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对房主老人说,‘你把那进你家的(男客)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性交)。’那房主出来对他们说:‘弟兄们哪,不要这样作恶,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你们就不要行这丑事。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她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他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她交合,终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4.先知在列王记上十四章24节及列王记下廿三章7节也宣告说,神憎恶以色列,是因国中有娈童这种变态的性行为,专门狎玩异性或同性的儿童。   5.罗马书一章26至27节说:“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大部分解经家都认为爱滋病乃其中一种报应)   6.哥林多前书六章9至10节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同性恋)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7.提摩太前书一章10节把亲男色的(同性恋者)与弒父母、杀人、行淫、抢人口(拐带)等罪相提并论。   8.犹大书七节记载所多玛、蛾摩拉城被惩罚乃是因为“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参罗一26-27)。   可见圣经有多处提及同性恋的罪,而它的立场自旧约到新约都没有改变,一致认定同性恋乃是神所憎恶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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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 looking forward see ya there, Wy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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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以上的种种下流评论,我不仅感到寒心,更感到愤怒。很难想像在主流媒体(比如CBC)上出现这种评论人们会有怎样震惊的反应,至少这种评论五分钟之内就会被删除掉。而在这里,反对声寥寥,附和者都要上去踩上一脚。版主聋子哑巴式的不作为,更助长了作恶者的气焰。 对于一个政治人物,你可以批评她的政纲,可以反对她的施政,但是你不可以侮辱她的人格,践踏她的尊严。都说中国人缺乏“公民意识”。对他人人格的尊重、尊严的保护,这是最起码的“公民意识”。从你们很多人的签名看,你们也是支持民主、提倡人权的。可是从你的发言看,我很难想像“民主”、“人权”在你那里是个什么模样。你们这是赤裸裸的网络欺凌。 对于版主我也想说一句,以上很多人的言论已经涉及 hatred propaganda。这里是加拿大。请你负起你应当负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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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英文不行吧? 没有听过主流电台的关于同性恋话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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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是相互的。本人尊重个人的性取向,但坚决反对倡导和推广同性恋,而且还是以一个省长身份大力宣传同性恋,我觉得这是对社会的不尊重,所以对他或她(俺搞不清楚啥性别)也没啥可尊重的。 所以对你所说的只能报以长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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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婆靠着墙喝粥---卑鄙(背壁),无耻(无齿),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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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变态省长,安省想不变态都难!正事不做,变态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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