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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贩卖妓女都无罪 雇保姆怎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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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質疑很有道理,一個做$12.5/H時薪的家庭,怎么可能雇用保姆? 在安省,最低時薪是$10.25/H, 在溫哥華應更貴。保安的薪水剛夠付保姆的最低時薪,他們家庭雇什么保姆? 所以,這中間肯定有問題! 雇主如果沒有付人家最低薪水,人家起訴是很正常的! 還是那句話:可能當初達成了協議,雇主通過某種口頭協議,同意將保姆弄過來(這種方式太普遍了)。這個口頭協議可能本身就是違法的。 所以還是奉勸同胞們不要為了一點小利益,來自找麻煩,并做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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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案,使我明白,为啥加拿大税务局要严打海外偷税逃税案. 一个12.5/H的保安工作,在温哥华要养房养车,养一家5口外带菲佣,可能这份保安工作也就是用来打发时间的,这收入够给菲佣付工资及机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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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一个女律师,并且要是有第三世界国家生活的女律师,如印度,中国,当然菲律宾来的最好,只有这种‘苦出身’的,女的,注意,必须是‘女的’,才能理解这种为了改变命运不惜鱼死网破孤注一掷的穷人,穷女人的心理。她其实早就恨这个中国雇主一家了,可能并不完全在钱上,而在于对于雇主没有真正的敬意,说白了,如果同样待遇,换作白人家庭,她可能老老实实了。尤其是到了加拿大后,雇主一家今非昔比,已经沦落为‘穷人’一族,估计靠的是香港的老本还能撑着,所以她这种练就了一身察言观色的势利本事的‘仆人’早看在眼里,了然于心,等到雇主最后不能帮她留在加拿大,她就破釜沉舟,什么事都干出来了。 建议可以在原来律师的行里换一个女的,女的打女的,能够把握女人那种微妙的小心眼,很多女人,哪怕是你没有得罪她,只要你比她好,或者一个不屑的,或不耐烦的眼神,就可以让她恨死你!这个菲律宾女人不仅是不要脸,到了加拿大后还没有把这一家人放在眼里! 要反诉她,这样才能至少不吃亏,所谓发乎上得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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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支持他把官司打嬴,换过好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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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判决的确令人吃惊。加国法官怎么了?港人雇菲佣太普遍了,之所以带至加国,一定是用的顺手,关系融洽才是。那菲佣却指控受到虐待。不解。拭目以待,支持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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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够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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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薪12.5还雇菲佣?我看还不如自己去给别人当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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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人比香港人更善于利用加拿大的法律. 香港人应该感到惭愧. 在菲律宾人拒绝离开的时候, 香港人就应该报警, 驱逐她离开. 可能有把柄, (非法雇佣), 不敢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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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是觉得这个案子和倒卖人口扯不上一点边,这个帽子扣的也太大了。可以说是非法雇用。如果需要签名什么的我会支持。很多菲律宾人真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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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人的不要脸是世界出了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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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 每小时只赚12.5元的保安, 怎么有钱请菲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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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相信加拿大的法官是公正的,如李伟光案。 柯姓雇主的有些证词是前后矛盾的、有的还很荒谬。 想来这对雇主在香港时经济条件不错,且香港的菲佣有一定的气候,所以对菲佣没有大的差池;来到加拿大经济条件变了,又想继续有人伺候,觉得菲佣的身份有问题,人家不敢声张,故而苛待菲佣,结果机关算尽再加上法盲触了加拿大法律的雷。 请同胞们理性些,不要因为对方是菲律宾人就不辩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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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的印度和菲律宾同事,总是见人就乐呵呵的,又谦逊又彬彬有礼,确实会讨人喜欢。而中国人同事,虽然技术上都是好手,工作也兢兢业业,人也很善良,但在人际关系上总好像缺点什么。是因为语言不行,还是不像做过殖民地的印度、菲律宾人更会与白人打交道? 话也说回来了,香港也是前英国殖民地,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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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为什么爱雇菲佣,而不是大陆人?难道港人觉得用英语交流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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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官也可以“胡扯瞎掰”,”牵强附会“,"不着边际”,”无法无天“! 谁能想到自己雇佣多年的佣人,被定罪“贩卖人口”,卖给谁了?如此荒唐的事情居然发生在法官身上! 上面同胞建议的好,希望有名人或机构牵头,大家捐款,找一个一流的律师把官司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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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website's' typo: The'y' selectively ign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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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劳资双方有纠纷,也和贩卖人口联系不上!什么狗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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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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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gest to donate to this Chinese couple for the law suit. Everyone even donates $1.00, considering a large population of Chinese people in Toronto, it would be very helpful! This action is for the whold Chinese Society. I came from China, do not like many HK individuals because they were so mean to us. However, I support this cou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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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urely agree with you. Your English is very good so you can go to some English website to see comments about this news - they are very mean to Chinese and target this couple. The selectively ignore the evidences which are favourable to this couple meanwhile not favors to the nanny. They tried their best to turn the couple to criminals - this goal is set at first and all the rest of the work is only to search something to support their goal. Justice is ignored in this case! The couple shoud sue the nanny and police! It is really not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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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华人不能太kind, nice, 象这对夫妇,雇用期满,应立刻让保姆走人,结果他们把她养在家里,不交租金,还‘借’钱给她,终于酿成大祸。这对夫妇太讲人情反惹祸上身。 这个律师好象不给力,希望51,或华人社区组织签名请愿,绝不能上演这样的农夫和蛇的故事,华人绝对,绝对不能就此让步,否则后患无穷!!!! 注:本人在多伦多,从深圳来加国逾10年,完全不认识这对夫妇,其实也不怎么喜欢香港人(因为在深圳与太多港人打过交道),但是此案对华人的恶意攻击让人联想到唇亡齿寒,兔死狐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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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诉,这个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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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上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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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否能言善辩,伶牙俐齿,无理争三分----这就是律师的能力,如果律师的能力差,上诉也没有用;因为华人律师的英语,毕竟是第二外语,往往在庭上,华人律师如同“茶壶里煮饺子------心里有数,嘴上倒不出来!”, 刑事案例,还是请犹太裔律师好,这里的犹太裔律师很多是家庭三代都是执业律师的,庭上辩解能力被公认评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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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案可以看出,华人在加拿大的政治地位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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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support you 柯耀昆! 不仅仅是政治地位低下,实际上是被当成了靶子,恶意无限上纲。昨天在yahoo网站上我一人舌战所有其他西人(英文发言),那些人完全忽视辩方的陈词,完全忽视菲律宾保姆前后矛盾的供词,故意回避她不和常理和逻辑的指控 - 她呆在柯家不是一日,一月,一年,而是很多年,如果她受到abuse的话,why, why didn't she report long time ago? She could go outside to look for job, she could contact her mother and kids in Philipine, she could not call police here in Canada? Why chose the day just before she was to be sent back to Hongkong? She has stayed in 柯耀昆' house for about 1 year without paying rent, which couple could be so nice? 恶意中伤华人,无限上纲,不把这对无辜的夫妇推上罪犯席誓不罢休,这里最大的因素就是他们是华人!一些西人觉得可以以此张扬他们的英雄气概,一些菲律宾人觉得他们比中国人更靠近西方人,网上甚至有人(网名Donna) 说什么中国女人嫉妒菲律宾女人因为后者有部分白人血统(如西班牙什么的)。 我希望这对夫妇寻求华人社区,和华人议员的帮助,绝对不能就此吞下莫须有的罪名。希望在加拿大的华人能够帮助他们洗清罪名,同时还要反诉菲律宾女骗子的恶行,不如此,华人的前路会无比坎坷,不仅白人觉得高你一头,甚至白人的前奴隶印度人,菲律宾人等也觉得高你半头,把法律当作道具,拉大旗当虎皮,为所欲为。这不仅是为我们自己,更是为了华人的下一代。如果柯耀昆夫妇真的是虐待了保姆,那即使作为华人,我们也不条件支持用加拿大的法律来惩戒这种不符合21世纪价值观和法律的行为,但是,事实是,他们被诬陷的可能性更大,我个人感觉,如果51上的报道是真实的话,他们被利用诬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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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Josephin:在加拿大对菲佣“非法监禁”?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不知道法官脑子怎么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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