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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学历不认可 卑诗多人无法考中医

由于海外学历被认证机构评为「专上教育」(post-secondary study),而非卑诗中医针炙管理局(CTCMA)认可的「大学课程」(undergraduate study),使得超过十名已在本地完成中医课程的学生,无法取得考试资格。他们指CTCMA片面解释法令,影响学生权益,要求比照过去标准。CTCMA表示,已对学生的要求作出决定,但在学生收到通知前,不便发表评论。

卑诗中医针炙管理局在2009年12月28日修改法规(bylaw),要求中医执业人员必须:(a) 毕业于受认可的中医课程,(a.1)成功在「被认可学院」(accredited college)或大学(university)完成至少两年文科(liberal arts)或理科(sciences)的60个学分课程;(b)通过考试委员会所要求的考试。

学生代表刘宝第(中)认为CTCMA片面解释法规,对受影响的学生极不公平。(记者阮耀毅/摄影)

CTCMA注册总监华特森表示,在学生收到信函前,不便发表评论。(本报资料照片)

由于法规对(a.1)的「被认可学院」定义并无明确说明,结果引发争议。CTCMA于是在2010年5月21日发函各中医学院,解释两年大学教育(或同等学力)要求,信中强调在海外受教育的学生,若未取得学历认证机构ICES的认证,将不得参加中医考试。

2011年10月26日,CTCMA的「注册委员会」(Registration Committee)再度为上述(a.1)的两年大学教育规定作出内部法规解释,明定这项要求不适用于2009年12月法规修订前已注册入读的学生。

若对学生就读学校与课程不了解,则采海外学历认证机构ICES的认定,如果ICES认定为等同于「大学教育」前两年,就符合应考资格;若被认定等同于两年「专上教育」,则不符应考资格。

CTCMA在去年12月19日再度发函给省内中医学院,说明相关规定。

但中医学生代表刘宝第表示,CTCMA对法规的解释让11名今年准备应试及近40名正在本地中医学院学习的学生走投无路。

他说CTCMA从未对外公布相关法规的解释,仅表示早已通知学校,但学生们根本一无所知。

他呼吁CTCMA应秉持「公示」、「过渡」、「生效」的原则处理这起争议,让受影响的学生参加考试,否则对他们极不公平。因为就算是学校的错,也应由CTCMA出面究责,而非让学生去追究校方责任,并承担苦果。

CTCMA注册总监华特森(Mary Watterson)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表示,管理局已在本周就学生们的要求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并作出决议,日前已将决定以函件方式通知受影响学生,预估本周末就会收到,在此之前她不便就事件发表评论,下周二再向外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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