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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去投资:亏得让人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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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美国转转一星期,想不到克飞大师踩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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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大屎本来就一屁股屎,掉几滴到脚上正常。同时也证明了1:地球有引力,2:屁股不擦干净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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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飞,以你的君子风格,肯定不会在这里说SBMR给你电话求和的。那你就给我和老实兄发个消息,让我们也放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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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兄弟,在看到魏姓经纪的说法前,我们这些看客不宜得出任何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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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正阳河:💯 还是老兄你有见地。我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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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就是不给你用3:我就一刷碗的你崇拜我干啥?难不成你也要刷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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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迷惑。批判 魏姓经纪的贴子咋变成打倒克飞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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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儿们 新来的吧 往回翻翻, 就知道了。 这里学问不少。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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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克飞这个二杆子不分场合地乱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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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6r5r6:说人家新来的,你自己的帐号是两天前注册的。估计你这是个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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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CBMR网站在GOOGLE和BING/YAHOO上的自然排名都是名列前茅的,中文版是第一位的,英文版很多关键词也是在首页的,其他也在前30名的。能做到这些,都是那些不认识的客户的支持。 所以,你们这帮搅混水的人越无中生有,我网站访问量会越高,客户也越多。嘿嘿,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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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排名的内幕,这个我可是内行了。排名在前很多时候不能说明什么。花点钱,很容易把名次搞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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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就是不给你用3:好像都消停了,两大经纪浑身都是伤痕累累,总算到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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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正阳河:我估计是SBMR给克飞打电话了求和了,他怎么都是个老板,应该还是有点度量的。 是的,咱哥俩就是刷完碗,趁老板不注意抽空来这里吹吹牛,无所谓的。我觉着克飞这次不值的,空有一腔热血,还挨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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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职业保险经纪,在公共论坛发表MISLEADING客户的评论都是不专业的,是违反行为操守PROFESSIONAL的,特别是不仅不向客户指出正确的投诉途径,还一味试图劝阻客户投诉,还一味指责客户贪婪的,更加违背PROFESSIONAL。光凭这几点,受害人就可以去FSCO告这些保险经纪了。都不需要我去告了。你们读者凭借他们在这论坛上的帖子,就一告一个准。 如果胆敢再污蔑其他相关行业的经纪,那就更加铁打了。 如果这些经纪言语中,MISLEADING客户他们已经从事投资理财十几年的感觉,一样可以提告,因为违反了行为操守中的MIS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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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会搞群众运动啊!这次轮到我了。你有种自己告我,不要浪费其它无辜公民的时间,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也不是我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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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卧槽!这话有别人说的还有你说的?你忘了别人是咋评价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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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正阳河:这就算“别人”,能代表大众?我开房贷经纪行,目的就是要宣传低利率。我也是华人中率先提倡“购点降息”的,就是经纪牺牲自己的佣金百分比来降低给客户的利率。这么做三年多了。同行一直在诋毁我们。我都不在乎。因为只要客户满意,能获得低点的利率就好。从来没有客户投诉。之所以退出很多媒体广告,是因为光客户介绍客户就已很忙了。 很高兴“老实巴交”,在这里指责我,这样,我有机会再广告一下了。CBMR从不欺诈,从不玩猫腻,也从不作假,利率是同行内最低之一。CBMR不仅如此,还出版过电子图书,教育房贷申请者,如何获得最低的房贷利率。从CBMR的网站内容,读者就可以看到我们网站是所有房贷网站曝露信息最多的,利率也是最透明的。现在都已经成同行报价的参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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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情克大屎是被中药界轰出来后投奔保险界的俗家弟子,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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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失敬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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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O还有一条规定,任何被FSCO监管的机构,如保险公司或房贷经纪行,都必须设立明确的投诉部门,并告知客户投诉的渠道。本人就是基于这条规定,以良心为本,告诉客户如何进行FSCO投诉。任何保险经纪,如果有良知,也应该告诉客人投诉方法。这并不会得罪行为操守良好的同行。因为每个行业都不希望害群之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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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这是你在其他网站和人对战的帖子吧,你当时可没有现在这么正义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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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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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听到你主观上很维护金融秩序的。。。这是我乐闻的。。。其实无论是潘女士、魏经纪,还有你,我都希望大家好好的,活得坦白,活得高兴,都是中国人啊!能来到加拿大都不容易,大家都是举目无亲的,需要互相关照。这也是保险经纪必须具备的仁心,这比专业水平还要来得重要得多。房贷经纪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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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地发这个帖子,主要是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有用的信息,不要被垃圾和浑水淹没。请大家见谅。 贷款十万买基金做投资,在前几年,大部分经纪都做过。到今天,估计80-90%的投资人都是亏损的,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前入市的。估计也有不少人像潘女士一样因为亏损而睡不着觉,但他们也无可奈何。可是,如果他们看到这个贴子,也许也会回想一下当初经纪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经纪们害怕自己的客户为了追讨损失,效仿潘女士投诉,更害怕他们知道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因此,申克飞等就不断在这个贴子里搅浑水,把有用的信息稀释掉,转移视线,并不断地强调即使告了经纪,自己的经济损失也不能追讨回来,而且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云云。当然,我们之中谁也决定不了是否能追讨回损失,但这并不等于就应该放弃追讨,为什么要把手中的正当权利都放弃呢。秋菊还会为讨个公道打官司呢。 在此呼吁:所有有跟潘女士类似经历的人,都应该寻找合法的正确的途径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是业外人士,无法提供专业意见,在此就把网友CBMR的专业性建议整理如下: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投资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经常查看账户和知道亏损时间的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另外,特别提醒受害人如下: 1、FSCO的投诉信的书写内容非常非常重要。首先要写出详细的受骗或被误导或无授权等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经纪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要按时间顺序。FSCO调查人员就是要从具体过程中找到经纪违规的事实。所以,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 2、然后再写文件的问题,以及你事后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何时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发现后,你做了什么,经纪又是怎么做的,细节细节。 3、发生问题后,你是怎么与公司(非个人经纪)交涉的,公司又是怎么回复你的。 4、结论部分,综合上述事实,你认为经纪违反了什么规定和行为操守,你的要求是什么。 5、附上所有电子邮件副本,电话通讯记录,如有人证,请证人在你投诉文件上签字。 记住:投诉的重点在事实的陈述上,而不是你的总结和结论指控上。只有通过具体详细的事实陈述中,FSCO才能发现违规点,来支持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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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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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买基金做投资,在前几年,大部分经纪都做过。到今天,估计80-90%的投资人都是亏损的,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前入市的。估计也有不少人像潘女士一样因为亏损而睡不着觉,但他们也无可奈何。可是,如果他们看到这个贴子,也许也会回想一下当初经纪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经纪们害怕自己的客户为了追讨损失,效仿潘女士投诉,更害怕他们知道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因此,申克飞等就不断在这个贴子里搅浑水,把有用的信息稀释掉,转移视线,并不断地强调即使告了经纪,自己的经济损失也不能追讨回来,而且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云云。当然,我们之中谁也决定不了是否能追讨回损失,但这并不等于就应该放弃追讨,为什么要把手中的正当权利都放弃呢。秋菊还会为讨个公道打官司呢。 在此呼吁:所有有跟潘女士类似经历的人,都应该寻找合法的正确的途径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是业外人士,无法提供专业意见,在此就把网友CBMR的专业性建议整理如下: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投资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经常查看账户和知道亏损时间的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另外,特别提醒受害人如下: 1、FSCO的投诉信的书写内容非常非常重要。首先要写出详细的受骗或被误导或无授权等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经纪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要按时间顺序。FSCO调查人员就是要从具体过程中找到经纪违规的事实。所以,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 2、然后再写文件的问题,以及你事后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何时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发现后,你做了什么,经纪又是怎么做的,细节细节。 3、发生问题后,你是怎么与公司(非个人经纪)交涉的,公司又是怎么回复你的。 4、结论部分,综合上述事实,你认为经纪违反了什么规定和行为操守,你的要求是什么。 5、附上所有电子邮件副本,电话通讯记录,如有人证,请证人在你投诉文件上签字。 记住:投诉的重点在事实的陈述上,而不是你的总结和结论指控上。只有通过具体详细的事实陈述中,FSCO才能发现违规点,来支持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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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的年头也不长嘛,一出场有点以专业人士自居,指点投资市场,还什么CI的基金,后来越看越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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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问我才回答的,有什么错吗,我说的有问题吗?经纪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有什么不好的,非要私下说么,这是阳光下的东西,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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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干了两三年的新手,都说过了, 祝他晚点变成魏某某, 唐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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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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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告克飞。到时候克飞把这些前因后果跟人家说说,我真不觉着对你自己是啥多好的事情。我不相信FSCO会很喜欢。我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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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干了两三年就自以为专家了,给大家讲十万个为什么了, 这年头 什么都好混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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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有说过我是专家!也从不自封正人君子。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经纪而已,比我水平高的经纪海了去了,别抬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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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了, 从#754开始就是头歪眼斜的带着几个缺德的WB羔子在对CBMR进行打击啊, 且不论他是干什么的, 只要对潘女士有用的言论都是支持的, 「此贴被屏蔽」呵呵。支持CBMR 在这里对潘女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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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会人肉,下流!你不要来威胁我,你这是吃饱了撑的。我没东西给你告,我不是魏经纪,也不是你。你有姓名没有,好汉的话,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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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操守不只针对你与你客户,也针对你在公共论坛对同行以及对相关领域内其他经纪的言论。我是为你好,不想看到你因为在这论坛内受到大部分读者的鄙视而恼羞成怒,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对你自己今后的仕途带来重大影响。其实你已经说了些不该说的话。但你也可以看到,我已经很给你留面子了,一直尽力不与你发生冲突,尽量只对事,不对人。可你一直在针对人,而没对事。 不要再误导客户了,也不要再诋毁其他相关行业的经纪了,这不是你应该做的。不要因为潘女士的案子,说了不该说的话而毁了你自己。如果我不为你好,我可以尽等你说出更多的不该说的话,而直接投诉。你说是吧?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你也可以打电话给我。我很真诚会与你探讨和交流。你可以在GOOGLE上打上CBMR MORTGAGE就会得到我公司的网站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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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CBMR:你要告尽管告去,要用真名,不要象这儿一样来个假名。我这人懒,不愿意打官司,真打起来,谁违背职业操守还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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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克 飞:嘿,真是的,好心被当成驴肝肺。行,你要陈强,我也没法拦着你。要知道,我是对你们行为操守非常了解的人,所以,你自己再发表任何评论时,可要注意喽,嘿嘿,I AM WATCHING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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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有要说你了,听这口气,好像FSCO是你家开的?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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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已经投诉FSCO的受害人请注意: 我其实很担心你们的投诉书,是否有专注在详细的事件过程的描述上。细节、细节、还是细节! 否则,你们的投诉很容易被对方公司的专业法律人士击败。原本有机会赢的,也会变成输。 如果投诉书不行,立刻在FSCO做出裁决前,以最快的速度重新书写,补交上去,作为补充文件。 另外,不要接受任何对方公司的处理和对方公司推荐的任何机构的介入,只与FSCO投诉,因为FSCO是唯一的政府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保险公司、房贷机构和一切其他金融机构。 早上,总算比较清静。另外,潘女士,你应该把那保险公司推荐的所谓第三方仲裁机构名称写出来。让大家人肉搜索一下。以示告诫其他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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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MR的这个建议不错。赞一个,我的真心话。 你如果不说最后那句“早上,总算比较清静”,我就啥也不会说。。。 在你们各种经纪中,能有个30%的人是老实人,实在人就已经不错了。 这51网上骂经纪的可比骂任何职业的都多。 前面我说过,你其实和那姓魏的才是一种人呢。他是忽悠别人贷款投资,你是经常“包装"客户来搞到贷款。你们对客户的风险都不是太在乎。你们只在乎你们的佣金,手续费。 我的亲身经历就是贷款千万不要找你们这种代理公司,能找银行就找银行,才最靠谱,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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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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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就是不给你用3:报纸上有贷款经纪做广告, 说银行说NO, 他/她说YES. 说白了就是给客户做假资料, 虚报收入, 通过银行的审批. 银行人士一般不敢替客户做假资料, 欺骗本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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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潘女士.到目前, 共有10位魏姓经纪的受害者. 我们发现了许多共性. 1.误导客户说是保本基金最多亏利息.2.许诺高回报, 3. 不经过客户私自从低风险切换到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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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们通过合法的正确的途径为自己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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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打击不良经纪的嚣张。 WBD专拣自己同胞下手,实在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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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欣喜的是,截止目前又多来四位魏姓经纪的受害者。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形成强大的合力,来共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提醒的是,魏姓经纪还推销过大量保险,RRSP等,望大家能够仔细留意是否得到过合约的副本,如果有的话请进一步了解是否这些产品和他的介绍有很大的出入。 在这里转载另一位网友的遭遇,也许对大家有启发。 (转载)去年,我们去听了从多伦多来的L姓理财经纪的讲座。讲座的一个东西叫做ERP很吸引我,我问了几个问题。这位伦敦理财的经济是个大骗子,发现我有机可乘,在讲座之后连蒙带骗边激将边利诱让我夫妻两人各签了一个8万年保费的保单,说是只要6年时间就可以不用再付款了。 买这个保单之时,我们真的不知道它里头有那么多猫腻。骗子有什么我们就信什么,我们在听的时候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当时还自以为这是一个最好的投 资。我们手上有几十万闲钱一直都找不到好的投资渠道,当我们看到打印出来的ERP计划的内部收益率有将近百分之十,我们都觉得有点知道得太晚了的感觉。虽 然当时对此也有疑问,但看到骗子拿出的伦敦人寿公司的图表来证明其真实性,我们也就不再有疑问了。在加拿大十多年时间,我们都变得很傻,总觉得大公司的宣 传材料不会有任何问题。我们当时想,这样的投资一方面可以消化我们手上的闲置资金另一方面为自己将来的退休建设非常强的基础。现在两人共投入一百万,今后可以使用几百万还有剩余。 买了这个之后,我们感觉很好。一方面有了安全感另一方面有了稳定的高收益。有一天一个好朋友来家里做客,我就跟他们聊起这个话题。朋友听了我的介绍,对此也很感兴趣,问了许多细节的东西但我都回答不上来。事情的转机就在这里。我的这个朋友曾经在投资上被经济骗过,所以他们现在变得很小心。他们发现我有很多应该关心的东西却不知道,他们就上网查资料,也向许多位理财经济咨询了这个产品。结果他们所得出的结论令人大吃一惊。 首先就是那个内部收益率根本就是骗人的。我的朋友查了伦敦人寿现在的收益率非常的低还不到百分之六,而ERP显示的内部收益率居然高达百分之十。 第二个问题是那个6年保证付清完全也是骗人的。据说是不是能够付清取决于每年的分红,如果分红达不到去年的水平,今后需要付多少年没有人知道。这太可怕了。我们家一年需要付16万,如果付款年限延长,我们虽然收入高但也支撑不了没完没了的大笔支出。还有的是,那个ERP计划6年付清保费的看不见的猫腻是起初保额非常高但6年之后保额开始下降,因为保费是用前面投资的收益来支付的,如果钱不够付保额就 自动降低。这里看不见的东西在哪里呢?在前6年投资收益很多,保额就增加了,6年之后保额即使被自动降低了但仍会高于起初的保额,这样投保人 就不容易发 现。保险公司在这里很轻松的赚钱,人年轻的时候死亡的概率很小,但年轻的时候保额却很高,保险公司轻松不赚保费,而当人年纪大了死亡概率增加了保险公司却减低你的保额减轻自己的负担减少自己的风险。 还有的问题是今后取钱用于退休,当初骗子告诉我是免税的,说什么可以用保单贷款,不用支付利息,本金也不用还,到人死了,本金和利息可以用保险赔偿金来还。我朋友了解后得知,伦敦的保单贷款不是免税的,而且必须支付利息,更重要的是伦敦公司保单贷款利率高得惊人,现在的利率是八点多,信用不好利率可能更高。还有贷款的利息是用复利计算的。简直是太可怕了!!! 当我联系骗子时,骗子还百般抵赖,说什么自己从来没有那样说过。没办法,我只好向安省保险局FSCO投诉。现在事情还在进行中,我今后会来向大家报告进展情况。如果不能得到解决,我希望有与我同样经历的人联合起来向伦敦人寿提起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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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买基金做投资,在前几年,大部分经纪都做过。到今天,估计80-90%的投资人都是亏损的,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前入市的。估计也有不少人像潘女士一样因为亏损而睡不着觉,但他们也无可奈何。可是,如果他们看到这个贴子,也许也会回想一下当初经纪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经纪们害怕自己的客户为了追讨损失,效仿潘女士投诉,更害怕他们知道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因此,申克飞等就不断在这个贴子里搅浑水,把有用的信息稀释掉,转移视线,并不断地强调即使告了经纪,自己的经济损失也不能追讨回来,而且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云云。当然,我们之中谁也决定不了是否能追讨回损失,但这并不等于就应该放弃追讨,为什么要把手中的正当权利都放弃呢。秋菊还会为讨个公道打官司呢。 在此呼吁:所有有跟潘女士类似经历的人,都应该寻找合法的正确的途径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是业外人士,无法提供专业意见,在此就把网友CBMR的专业性建议整理如下: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投资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经常查看账户和知道亏损时间的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另外,特别提醒受害人如下: 1、FSCO的投诉信的书写内容非常非常重要。首先要写出详细的受骗或被误导或无授权等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经纪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要按时间顺序。FSCO调查人员就是要从具体过程中找到经纪违规的事实。所以,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 2、然后再写文件的问题,以及你事后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何时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发现后,你做了什么,经纪又是怎么做的,细节细节。 3、发生问题后,你是怎么与公司(非个人经纪)交涉的,公司又是怎么回复你的。 4、结论部分,综合上述事实,你认为经纪违反了什么规定和行为操守,你的要求是什么。 5、附上所有电子邮件副本,电话通讯记录,如有人证,请证人在你投诉文件上签字。 记住:投诉的重点在事实的陈述上,而不是你的总结和结论指控上。只有通过具体详细的事实陈述中,FSCO才能发现违规点,来支持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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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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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要闪了,要工作,不陪大家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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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啥工作?你老婆叫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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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买基金做投资,在前几年,大部分经纪都做过。到今天,估计80-90%的投资人都是亏损的,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前入市的。估计也有不少人像潘女士一样因为亏损而睡不着觉,但他们也无可奈何。可是,如果他们看到这个贴子,也许也会回想一下当初经纪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经纪们害怕自己的客户为了追讨损失,效仿潘女士投诉,更害怕他们知道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因此,申克飞等就不断在这个贴子里搅浑水,把有用的信息稀释掉,转移视线,并不断地强调即使告了经纪,自己的经济损失也不能追讨回来,而且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云云。当然,我们之中谁也决定不了是否能追讨回损失,但这并不等于就应该放弃追讨,为什么要把手中的正当权利都放弃呢。秋菊还会为讨个公道打官司呢。 在此呼吁:所有有跟潘女士类似经历的人,都应该寻找合法的正确的途径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是业外人士,无法提供专业意见,在此就把网友CBMR的专业性建议整理如下: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投资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经常查看账户和知道亏损时间的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另外,特别提醒受害人如下: 1、FSCO的投诉信的书写内容非常非常重要。首先要写出详细的受骗或被误导或无授权等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经纪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要按时间顺序。FSCO调查人员就是要从具体过程中找到经纪违规的事实。所以,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 2、然后再写文件的问题,以及你事后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何时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发现后,你做了什么,经纪又是怎么做的,细节细节。 3、发生问题后,你是怎么与公司(非个人经纪)交涉的,公司又是怎么回复你的。 4、结论部分,综合上述事实,你认为经纪违反了什么规定和行为操守,你的要求是什么。 5、附上所有电子邮件副本,电话通讯记录,如有人证,请证人在你投诉文件上签字。 记住:投诉的重点在事实的陈述上,而不是你的总结和结论指控上。只有通过具体详细的事实陈述中,FSCO才能发现违规点,来支持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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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完了,我们三个又凑到一起了,人家要说这三人约好了上来砸场子,我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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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看完《Family guy》,这就是stewie上拉斯维加斯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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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例子,不正是佐证了我的论点吗? 我看到这个就不会进去啊,这不符合市场规律嘛,你写的很清楚“足粉量”啊,又不是”足份量“。 有些人贪便宜,不看仔细,硬要往里闯,老扳是奸商行骗, 你不是贪小便宜放松了警惕,哪里会上这个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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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买基金做投资,在前几年,大部分经纪都做过。到今天,估计80-90%的投资人都是亏损的,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前入市的。估计也有不少人像潘女士一样因为亏损而睡不着觉,但他们也无可奈何。可是,如果他们看到这个贴子,也许也会回想一下当初经纪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经纪们害怕自己的客户为了追讨损失,效仿潘女士投诉,更害怕他们知道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因此,申克飞等就不断在这个贴子里搅浑水,把有用的信息稀释掉,转移视线,并不断地强调即使告了经纪,自己的经济损失也不能追讨回来,而且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云云。当然,我们之中谁也决定不了是否能追讨回损失,但这并不等于就应该放弃追讨,为什么要把手中的正当权利都放弃呢。秋菊还会为讨个公道打官司呢。 在此呼吁:所有有跟潘女士类似经历的人,都应该寻找合法的正确的途径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是业外人士,无法提供专业意见,在此就把网友CBMR的专业性建议整理如下: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投资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经常查看账户和知道亏损时间的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另外,特别提醒受害人如下: 1、FSCO的投诉信的书写内容非常非常重要。首先要写出详细的受骗或被误导或无授权等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经纪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要按时间顺序。FSCO调查人员就是要从具体过程中找到经纪违规的事实。所以,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 2、然后再写文件的问题,以及你事后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何时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发现后,你做了什么,经纪又是怎么做的,细节细节。 3、发生问题后,你是怎么与公司(非个人经纪)交涉的,公司又是怎么回复你的。 4、结论部分,综合上述事实,你认为经纪违反了什么规定和行为操守,你的要求是什么。 5、附上所有电子邮件副本,电话通讯记录,如有人证,请证人在你投诉文件上签字。 记住:投诉的重点在事实的陈述上,而不是你的总结和结论指控上。只有通过具体详细的事实陈述中,FSCO才能发现违规点,来支持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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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照你的说法,你去餐馆点份鱼翅,我给你加些粉丝,是不是可以说是因为你太贪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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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点,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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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这个论调我没看出来,我看了看前面的帖子,你别怪我咬文嚼字啊, 似乎这样措辞更为妥贴: 骗子之所以能行骗成功往往是利用了人性的贪婪。 以上这个论调我不觉得奇怪,而且我相信它很多年了。 既然我反驳了你这一段落的论点,后面的论据是不是就不用再辩论了?尽管你的论据我承认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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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照你的说法,你去餐馆点份鱼翅,我给你加些粉丝,是不是可以说是因为你太贪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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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打击犯罪:你给我加些粉丝, 只要鱼翅没少, 又有何干? 你想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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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打击犯罪:打击犯罪,不是我为难你,我现在心情很平静。你也别再和我急了好吗? 其是故事因该是这样的: 假设鱼翅平常是¥90一盘。某天一店里张贴出:本店招牌菜,鱼翅每盘¥9,足粉量。一般人会想,扯蛋,肯定有猫腻,不可能这么便宜。贪吃,贪便宜人就兴高采烈的进去了。结果一盘“鱼翅”,里面多数是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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