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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去投资:亏得让人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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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去投资:亏得让人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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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r5r6
2013-09-15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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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受关注,难道只是魏女士 和几个人受骗了吗? 不是。难道只有一个缺德的jj的一条鱼腥了所有投资jj这一锅汤吗? 不是。 我们都不认识彼此, 也没有认识的必要, 各自的生活中也就只有在这里才有了交集。彼此也更没有针对。大家凭良知在这里为受骗的人站脚 助威, 怀着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的美好愿望在这里坚守着。可是有些人,比如说克某某, 问他1+1等于几, 他给你说物种起源, 寻被蛇咬之后解毒的药, 他跟你说蛇的十万个为什么。 有意义么? 不是人品的问题,就是人的问题。还有那个头像头歪眼斜, 眼光也有问题? 祝克某某晚点变成魏某某, 唐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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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
2013-09-1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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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帖子的讨论中总有一种奇怪的专业论调,那就是经纪之所以要行骗就在于客户的贪婪。 那么和这个论调相似的一出场景就是两年前,一位侦办多伦多性侵案的警员责怪女性们穿着过于性感,俨然是在说“你这么骚,他当然可以扰了”。当然,我们知道这位警员的这番言论还是被公众骂了的。 那么我们就来谈谈是什么造成了客户的“贪婪”。 相信大家初来加拿大时都有去银行开户的经历,那么在银行经理的指示下,让你签字是指哪儿签哪儿,你犹豫过吗?你看过签字文件的细节吗?应该没有,你别很NB地说我就是要看。我相信银行不会给你5个小时让你看完这些细节的。也就是说,如果银行恶毒,你被卖身了也说不定。 但是你我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这是因为这里有一个我们对加拿大银行的“信任”,记住这点很重要“信任”。 那么好,我们再来看看这些受害者的“贪婪”究竟是怎样产生的。 加拿大的很多服务业都有中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经纪,特别是在金融保险行业。这里需要大批受过专业训练,有专业素养的经纪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服务,这些客户往往缺乏相应的知识,信息不对等,对大量的隐含条款很难搞得清楚,有些人甚至看不懂英文。 那么还想投资理财的人当然会去寻求经纪的帮助,当然,客户们一般是不会随意选择的。他们往往会通过熟人介绍,或是各个经纪的广告去找到适合的投资代理人。 在交往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建立信任,再了解经纪的专业水平。那么之后更多的投资选择就只能听信于经纪。如果经纪告诉你有一个保本的10%投资机会,又向你展示了大量专业的文件资料来支持这一观点,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基本是交枪了。由于信任的关系他们已经卸下了防备。 我相信对于这里提到的几位受害者,如果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向他们推销产品,他们肯定连听都不会听的。 所以说是这种所谓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又被无良经纪用于欺骗,才产生了所谓的“贪婪”。 同样也不要指责他们的这种轻信,我们每天都生活在相信和被相信之中,只不过我们大多数所轻信的对象没有给我们带来伤害而已。 让我们不要本末倒置,还是把我们的谴责给予那些正在行骗或将要行骗的无良经纪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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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蛛
2013-09-1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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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欣赏你的态度, 对于少数经纪违法乱纪必须毫不犹豫绝不手软地打击, 但不能因此否定一个行之有效的行业, 也不能放弃对同胞进入这个智慧行业的长期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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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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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做投资,在前几年,大部分经纪都做过。到今天,估计80-90%的人都是亏损的,尤其是2007前或者之前入市的。估计也有不少人像潘女士一样睡不着觉,但他们也无可奈何。可是,如果他们看到这个贴子,也许也会回想一下当初经纪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经纪们害怕自己的客户为了追讨损失,效仿潘女士投诉,更害怕他们知道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因此,申克飞等就不断在这个贴子里搅浑水,把有用的信息稀释掉,转移视线,并不断地强调即使告了经纪,自己的经济损失也不能追讨回来,而且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云云。当然,我们之中谁也决定不了是否能追讨回损失,但这并不等于就应该放弃追讨,为什么要把手中的正当权利都放弃呢。秋菊还会为讨个公道打官司呢。 在此呼吁:所有有跟潘女士类似经历的人,都应该寻找合法的正确的途径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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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dson
2013-09-1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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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克飞只是讲了一些 他想法,但 忠言逆耳。做人要有肚量,他和你们没有矛盾和利益纠葛。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不能动不动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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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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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投资,在前几年,大部分经纪都做过。到今天,估计80-90%的人都是亏损的,尤其是2007前或者之前入市的。估计也有不少人像潘女士一样睡不着觉,但他们也无可奈何。可是,如果他们看到这个贴子,也许也会回想一下当初经纪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经纪们害怕自己的客户为了追讨损失,效仿潘女士投诉,更害怕他们知道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因此,申克飞等就不断在这个贴子里搅浑水,把有用的信息稀释掉,转移视线,并不断地强调即使告了经纪,自己的经济损失也不能追讨回来,而且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云云。当然,我们之中谁也决定不了是否能追讨回损失,但这并不等于就应该放弃追讨,为什么要把手中的正当权利都放弃呢。 在此呼吁:所有有跟潘女士类似经历的人,都应该寻找合法的正确的途径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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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r5r6
2013-09-15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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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歪眼斜的K某某脸皮不是一般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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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cat
2013-09-1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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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魏经纪那买过RRSP,当时告知只能承受中低风险,他说没问题,但却被投入高风险投资,现已亏去近70%。 随意篡改客户旨意,这完全是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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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2013-09-15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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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我一直很奇怪的事。 放在任何基金里,应该对他赚的钱没有任何影响。。。这是何苦呢?我想不出这是为什么?除非脑子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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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2013-09-1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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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通常都没有向投资人讲清楚情况。 可能投资人相关知识太少,太费时间;可能如果说得太明白了,多数投资人就犹豫不决了。 很多的经纪的促销方法都是违背有关守则的。可是严格遵守守则的经纪很可能吃不饱饭。 不骗人,难啊;不被人骗,难啊!🤔 悲观地说,世界上只有两种人:骗子和被骗的人。你有时骗人,有时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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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2013-09-1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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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是说得明白了,就不想要了。。。所以很多人是贱的。。。他们总是在寻求一些不存在的东西,所以只有骗子才能让他们满意。。。这个市场现在看来就有点这样。 很多人觉得应该是金融公司做赔本买卖的东西才是好东西,但是金融如果不算错(可能性很小)是不会的,但因为市场竞争一般也不会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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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2013-09-1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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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你还别说,我虽然胆小,固步自封,但是遇事心理素质不错。 我在多伦多就被我的投资培训人强制性的买了一个投资。当时反正想都没想,就做了。反正买的数额不大。投了资以后,才开始研究北美的各种投资。我实际在较高点买进,然后股市下滑,前几个月一直赔。我后来不看了。心想,都赔没了我也不动。到期的时候,我的投资刚好在短暂的反弹区,我赚了不少。可是取出来的时候,被投资公司拿走了利润的一大块,结果相当GIC稍好。我问他们,他们解释一顿云云。反正你就理解为你兑现的时候,他们就要吃回你一大笔,除非你继续在里面投资。我悲观地想,如果我的投资还在里面,可能赔了,或者与GIC投资相当。与GIC投资相当,那我还担惊受怕干什么?赚钱是他们的,赔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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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2013-09-1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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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基金还是互惠基金Mutual fund? 保本基金(独立基金)起源于70年代,是投资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单项投资合同(投资者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保险公司不能),即投资者在规定的投资期满(加拿大一般是十年)或期间投资者死亡,对投资者本金提供一定比例(在加拿大一般是75%或100%)保证的基金。但是中间赎回本金没有任何保证。 保本基金有以下特点: 1. 到期本金保证(Maturity guarantee) 根据你购买的保本基金保本比率(75%或100%),到期时如果你的市值低于保本值,公司将给你保本值。到期本金保证有两种: A. 基于存款日(Deposit Date Basis)。 即每次存款日期延后10年则期满。在加拿大一般都是此类保本基金。 B. 基于合同日(Contract Date Basis)。 即从购买日开始在10年期间内有计划的继续追加投资,所有的本金都会保证。例如2000年1月1日购买100¥100%保本基金A同时在随后的每年1月1日继 续投100¥,当2010年1月1日到期时1,000¥将会保证的。(但有的基金会对以后追加的本金保证有一定折扣) 2. 投资期间死亡本金保证(Death Guarantee) 如果投资者在保本基金未到期前死亡,投资者的本金是保证的,即使市值低于保本值,公司将给你保本值。75岁以上的投资者死亡本金保证有一定变化,具体请参照保本基金的资料。 3. Creditor Protection (和人寿保险一样) 4. Bypass probate through a named beneficiary designation. 5. Non-registered Investor税务优惠 非注册的保本基金投资的本金损失可以不需卖出就可以报当年的本金损失,也可以推至3年前或将来。 6. 锁定(Reset) Reset可以使投资者能够在市值响应的高点锁定利润,但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 每次锁定将意味着新的合同开始即从锁定日开始延后10年合同才到期。 第二. 锁定后中途赎回将是你的市值非所定值。 第三. 锁定后如果投资者死亡受益人将得到市值和锁定值的最大值。例如:投资者在市值10,000¥时锁定,但一个月后死亡当时市值是11,000¥,受益人将得到11,000¥。 Reset有两种: 自动。有在合同周年日锁定的,有每天锁定的。 手动。一年内可以锁定1次到N次(各保本基金不同)这种锁定一般需要你书面通知保本基金公司。任何锁定都对到期本金保证(Maturity guarantee)和死亡本金保证(Death Guarantee)有效。 互惠基金的优点 1. 管理费低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保险公司之所以给投资者保证是客户牺牲高管理费为代价的,即保本基金的MER远高于对应的互惠基金,保证的比率越高MER越高,这种高费用是平摊在每个交易日,所以 从长期来看,保本基金的风险要比对应的互惠基金大,因为市场长期来看是向上的,一个基金如果10年后都不赚钱说明它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以Ci Harbour和Clarica SF Ci Harbour为例(见LINK),Clarica SF Ci Harbour的MER要高0.53%,从1998年2月到2008年2月Ci Harbour单一收益160%左右,而Clarica SF Ci Harbour只有130%,两者相差30%,如果你投资10万10年后将会差3万。 2.选择的种类多 互惠基金与保本基金比种类齐全,绝对数量多,可以覆盖各个国家和地区,各个行业,从Money Market,Bond 到Equity等。投资者选择余地大。 3.投资时间灵活 只要超过Holding Period互惠基金可以随时可以卖出,但保本基金提前卖出将失去所有的保证。 4.税务上的优惠 非注册的投资者如果投资保本基金每年都会涉及税务的问题,但互惠基金中Corporate Class可以使投资者的Capital Gain延税知道卖出或切换到Money Market Fund。 总之,保本基金和互惠基金各有利弊,根据自身情况量体裁衣。 乔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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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2013-09-1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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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基金 Segregated fund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保本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指基金公司在基金合同中保证投资者本金安全的基金。保本基金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需持有一定的期限,若提前赎回,则不能享受保本的待遇。 保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风险很低的证券,以保证投资者到期时至少能够取回本金之余,仍有机会获取一定回报。一般而言,保本基金的回报通常是高于银行存款利息。 保本基金通常会设有担保人。如果在保本基金到期时,可赎回金额低于本金,担保人会提供担保,使投资者能够赎回与本金等额的金钱。 比较常见的投资方式是利用资金中的一部分,比如75%投入一个无息债券合同,这个合同通常就是有担保人提供。而这个无息债券会在保本基金到期的同一天到期,而返还面值正好就是需要保证的本金。另外较小一部分资金被用来实际投资。为了达到与全额投资相等的效果,可能会使用杠杆机制,从而在事实上放大风险。 另外,保本基金可能会收取比一般不保本基金更高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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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2013-09-1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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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点我得谈一下: 1. 长期来说,保本基金一般都会大大高于银行利息,大部分情况会高于GIC。否则,这个基金不会有市场。 2. 大部分的保本基金都是死亡时兑现保本。。。对于一般的投资者来说,当他兑现保本时,已经很多年了,一般的保本在市场上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并不象你想象的一样保守。。。想文中提及贵金属,就是一个保本基金,非常激进,一年多能从10万跌到3万多,还不够激进? 3. 保本基金会比一般的基金高一些费用,但是不是很多。。。且这个管理费用如同普通基金一样,已经是在基金的价格上体现出来了。。。投资者并不需要在市值外额外支付。 最后我再谈一个大家的共同思维误区,就是管理费用高的基金是不好的。。。依我的经验,恰恰相反,管理费用一般已经体现在基金的现价上来。从基金的趋势来看,大部分管理费用高的比管理费用低的表现要好。。。举二个极端的例子,你请个卖茶叶蛋的和请几个投资高手,前者的管理费用肯定低,后者肯定高。。。但是大部分情况,后面这支基金会比前面这支表现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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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2013-09-15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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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不过,现在潘女士等人还不如买GIC了,果真那样,现在赔的还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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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2013-09-15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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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想不赔,买GIC,但是收益是固定的。。。如果看着别人一年赚30%,心里面一样会很难受。所以时长超过5年以上的,还是建议买基金的,虽然风险大一些,总的来说回报会好一些。潘女士是不能买GIC的,因为GIC的回报还不如她每年的月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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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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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 想真诚地帮助潘女士的,请发言; 想批评潘女士的,跟自己老婆八卦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为人厚道,不应该在这个公共平台给人伤口上撒盐; 想讨论投资理论或者吹捧某经纪人品的,请移步到别的讨论区。 害怕自己的客户也效仿潘女士追讨损失的经纪,还是回家反省自己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利用这个贴耍小聪明,可能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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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下
2013-09-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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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打击犯罪 赞一个! 还是那句话: 想真诚地帮助潘女士的,请%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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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r5r6
2013-09-15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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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帮顶 只要真正关心潘女士 和众多被骗的, 即使我们不能做什么, 也给予精神上的支持: 支持"CBMR" "litttle piggy" 打击犯罪.... 那些人五人六的, 弄了个头歪眼斜的头像就自认为是君子的, 洗洗 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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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河
2013-09-1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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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r5r6
:现在就睡?早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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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
2013-09-1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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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就是不给你用3“: 亲,很想静下心来和你谈谈“人品”。 看得出你是个性情中人,没有坏心,你有曾经商海沉浮的豁达,也有从头再来的豪情,也许还是位成功的商人, 但这一切都不足以用“人品好”来为克飞背书。据你所说,你对克飞的了解也只限于网上的交流,现实生活中并没有接触,那何来得出克飞人品好的判断呢? 我们说,对一个人的了解不能够仅仅“听其言”,更重要的还是要“观其行”。 当然,也许生活中的克飞真的有一个好人品。 但即便如此,你在这里介绍他的好人品是不适合的。我来说说为什么。 首先,这个帖子大家更关注的是案例中受害人的受骗经过及维权的途径,并非是要讨论哪位理财顾问专业能力高低、人品好坏。 其二,克飞本人就是位理财人士,有照片,有签名。 在这里加上好人品的背书,很容易给人留下做托的印象,当然我相信你也许真的不是做托,但这样会适得其反。 第三,对于那些你周围信任你的朋友或不了解真相的网友,有可能因为你的好人品背书而陷入另一个陷阱,(当然这个假设的前提是克飞是另一个魏姓经纪。)那么你这样做是不是不太负责任呢? 因为现实生活中你对他并没有真正的了解,你所认为的人品好并不能代表他有好的职业操守,难道魏姓经纪在推销产品时会在几位受害者面前表现出人品不好的一面吗? 恰恰相反,正如潘女士所说,她正是认为魏姓经纪人品好才更多地选择相信。而即便到现在竟然还有人以魏姓经纪人品好来为他从中调解呢。 在魏姓经纪的受害者中,有些是他曾经的同事、朋友,有些是他的老乡,难道他们一开始会认为魏姓经纪人品有问题吗? 如果人品好坏真的这么轻易就能判断出,那“披着羊皮的狼”难道仅仅是一首歌的名字吗?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克飞究竟是否如你所说有个好人品。通过这两天的讨论,至少我不认为。 从一开始他对这一事件的冷嘲热讽到后来的环顾左右耳言它,我认为他至少是缺乏对这件案例的是非判断。作为从业人员,又是实名出现,考虑到避嫌,他当然可以选择不发表自己的看法。他如果想表达意见,甚至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出现在这里。 可他偏偏不是这样,他所做的就是以专业人士自居,发表一些转移焦点的言论,似乎有难言之隐、欲言又止,又羞羞答答、犹抱琵琶。 这样一副扭捏的作态,让人觉得他无非既想讨好业内人,又想讨好受害者,让自己在这一摊浑水中积攒一些好人品,这其实就是一种隐性宣传罢了,这种人无非就是想维护好自身的最大利益。 就是这样一种人,没有是非观念,只顾及自身,你认为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他会站在客户的立场考虑吗? 其实我们谁都不是正义的化身,我们只想通过这么多天的讨论,给受害者提供一些有效的途径和帮助,让他们能够早日解脱困境。 在这里对受害者进行冷嘲热讽的看官,你们可以不给予帮助,但可不可以做到不要事后诸葛,不要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 你可以嘲笑他们的贪婪,但贪婪只代表他们容易受损、容易受骗,但并不代表他们发现受骗后不能维权,不能申诉,更不能被行骗者拿来用作欺骗及脱罪的理由。 我相信,魏姓经纪也在关注这次的讨论,我想说的是,很多事情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 人品在生意往来中有时并不可靠,最重要的是制度。 如果通过大家的努力,使得对这一行业的监管更加严格,对于客户的保护更加周全的话,也不枉我们这次的唇枪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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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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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 还是那句话: 想真诚地帮助潘女士的,请发言; 想批评潘女士的,跟自己老婆八卦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为人厚道,不应该在这个公共平台给人伤口上撒盐; 想讨论投资理论或者评论某经纪人品的,请移步到别的讨论区。 害怕自己的客户也效仿潘女士追讨损失的经纪,还是回家反省自己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之处,利用这个贴耍小聪明,可能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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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2013-09-1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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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正义表现得太过分了!按照不给你用的说法,有人杀了我的心也有了。好象不象是单纯的消费者吧! 如果你们能以专业的水平去帮助受害者,我完全对你们表示支持。。。只是希望不要再在可怜的人儿们伤口上再洒把盐啊,这个,你懂的。。。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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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2013-09-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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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道出了隐藏背后的真正动机。有良知的商人与奸商的区别就在于在是非面前的态度。有自己思想和判断,并努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的人士就算真的“性情中人”,也称得上是“君子”。这也是君子和小人的区别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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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2013-09-1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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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与一位投资受害者通电话了,是六位受害人之一。在这里特别提醒受害人如下: 1、FSCO的投诉信的书写内容非常非常重要。首先要写出详细的受骗或被误导或无授权等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经纪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要按时间顺序。FSCO调查人员就是要从具体过程中找到经纪违规的事实。所以,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 2、然后再写文件的问题,以及你事后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何时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发现后,你做了什么,经纪又是怎么做的,细节细节。 3、发生问题后,你是怎么与公司(非个人经纪)交涉的,公司又是怎么回复你的。 4、结论部分,综合上述事实,你认为经纪违反了什么规定和行为操守,你的要求是什么。 5、附上所有电子邮件副本,电话通讯记录,如有人证,请证人在你投诉文件上签字。 记住:投诉的重点在事实的陈述上,而不是你的总结和结论指控上。只有通过具体详细的事实陈述中,FSCO才能发现违规点,来支持你的结论。 本人不准备回复那些搅混水者的污蔑,清者自清。从我帖子的内容,相信广大读者会认可我的为人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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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用3
2013-09-1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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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们都这么说。。。包括那位魏经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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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罂粟a
2013-09-15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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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你是真诚的人,只要有机会就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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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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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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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星辰
2013-09-1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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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热火朝天啊,要出去泡韩国妹妹了,不能再掺合了,大家继续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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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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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受害者都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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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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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类似的受害者都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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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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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受害者都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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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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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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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2013-09-15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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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如此借钱来投资,是否有点玄?》 都要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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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2013-09-1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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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理财贷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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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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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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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用3
2013-09-1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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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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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者盖寡A
2013-09-1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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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派干起来了。互相拆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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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2013-09-1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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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没有绝对某些人发了很多帖子,却都是与主题无关的吗?可不可以,版主管管,向51论坛管理者要求删除那些攻击污蔑他人的帖子,删除那些与本主题无关的帖子? 凡是正义之士,应该顶起那些应该顶的帖子,让所有想要投诉的人知道怎么投诉。也用大量正能量帖子压住那些无聊帖子。 我准备直接与潘女士通话,帮助她。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建议,欢迎发表。 谢谢大家的信任和支持,同时鄙视那些搅混水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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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下
2013-09-1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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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需要正能量多一些,因这个岾子,到目前为此找到六个人的受害者,同一个魏经纪,同一种骗人手法,到现在为止,很多的证据证明,很多地方误导与违简签,有的人还没有收到合同的副本。所以,魏女士已经有走很多弯路了,不要误导了,否则与魏经纪没有什么区别呢! 谢谢大家有用的信息,你们或许不知,有的人被骗生活都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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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2013-09-1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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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说了这么多正义的话,你就代表正义了。。。人有道德正义是好的,那是君子。。。但是有的人本身并不具备很多,却以道德正义去号召大家以达到某种目的,这个就属于奸雄一类。。。社会必定存在,我也能接受。。。但是我在看他的话会把一层的皮先剥了再说。 潘女士这个事情我说得很清楚了,她应该去投诉,因为有修改签名和其实一些她没有批准的交易在里面。她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补偿。。。是否能得到补偿,我不能肯定,她可以争取。。。。但是补偿不是她能决定的,金融公司会按照规范尽量给她,十万的Case在投资领域根本就很小。。。她不需要、公众也不需要把她当成一个代表来处理,她就需要平静的等待和抗争。 我到是感觉到楼里有不少人一样地投资失败,想使用某种非正当手段来捞回经济损失。。。告诉你们,死了这条心吧。当年已经上了赌桌,赢了算你运气,输了就只能认了。。。不认输是徒劳的,无法改变现实,只会让生活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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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5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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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飞
:即使得不到赔偿,也应该投诉!投诉经纪的欺诈行为。假如你有亲人被车撞死了,你会因为人死不能复生,就放弃讨回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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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女士
2013-09-1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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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622# CBMR 我是潘女士, 我觉得你的建议非常的专业和有帮助. 我想得地你的指导. 我的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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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2013-09-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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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懒得回复那些指责。因本人和本公司一向诚信经营,从不欺诈,所以不怕鬼敲门。本人敢自爆家门,就是不怕那些喽蚁的拍砖。你们如果不是喽蚁,敢不敢自爆下工作公司? 再说一次,这里是潘女士的阵地,请不要再在此搅混水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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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用3
2013-09-1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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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都说了大老板, 我,老实都是克飞的同伙吗,我们都是一个公司的, 克飞的真人照片都在那里了,电话等啥都有。这下你满意了? 老实说的很对,你们这种公司作假,“包装”的Case很多, 好像主要是和客户一起“欺骗”银行和其他贷款公司。 但是严格说来,这也是一种欺诈,即使你不承认。 我说的对吗老实? 然而我说的有些你们这样的公司不靠谱, 还是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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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日日新
2013-09-1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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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用3
:商业中夸大是正常的,只要不是造假就可以。 如同你去相亲,把自己打扮一下一样得,穿西装,打上领带。只要别见了美女吹自己是某某大公司VP就可以。 老实肯定和我的观点一样。他在商业圈里混得,比你我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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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河
2013-09-1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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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用3
:那哪仅仅是包装的问题啊?呵呵。 他们那行我也熟,挺难干,实在人活不下去的行当。当然,靠这个发财的聪明人也不少,多伦多贷款“四大恶人”哪个不是家财万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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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2013-09-15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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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老实巴交”、“就是不给你用3”和“克飞”三人组真是好搭档啊,在一唱一和当中,通过大量回复,达到搅浑水的目的,同时突出“克飞”,为他歌功颂德,为他做广告。太明显了。 大家可以统计一下,他们三人共发了多少篇回复,其中有哪一篇回复讲到过要点了?不是在攻击别人,就是拍别人,要么就是亡故左右而言他,搞出些没有逻辑关系的无厘头问题,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希望客户了解怎么投诉,害怕他们自己的客户有朝一日找上他们。所以,就要搅浑。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我实在看不下去,越看他们的回复,越能清晰说明他们的用意。大家不妨可以将3人所有在本楼下的回复帖子粘帖在一起,是不是能清晰地反映出他们的目的? 有意思吧?希望谁可以粘帖一下,看看他们还有什么脸面再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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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用3
2013-09-15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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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 你说话能不能靠点谱呀? 以你这样的判断能力和说话方式, 我很怀疑你能有个成功的Business。即使你现在成功,也是一时得志。 你觉着我和“老实”都是经纪? 或者我俩都帮克飞做广告? 告诉你, 我不是经纪, 好像“老实”也不是。 克飞就是想用我做广告,他未必能雇得起我(Sorry 克飞,没有小看你的意思)。 我有时候帮克飞“说好话”, 那是因为我知道他是个君子,是个靠谱的人。 认识他是从和他在这里辩论争吵开始的。 现实生活中,我并不认识他。 你吧好像是在用手机上网发帖,虽然方便,但是毕竟手机的屏幕太小,看帖不方便。 其实我估计你根本就没有仔细看好多帖子的全部内容。 所以在那里断章取义。 做大老板不能这样的。 你可能根本都没有看到, 我和克飞把你那个”好帖" 都给顶了N,N次了。我们都希望那些受害者能挽回损失,能伸张正义。 在这里我接触过几个你们这种贷款经纪, 有的还行, 有的很操蛋。 奉劝那些想贷款的人士, 要贷款还是直接找银行比较好,银行的人更靠谱些。 这是我自己的切身经历。 不是刻意跟你大老板过不去。 我在回你这个贴前,先帮顶了你那个我也认为很好的帖子。 其实我都帮顶了N次了。 我尊重你是个大老板,所以耐心在这里给你叨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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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2013-09-1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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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用3
:既然你不是那伙的,那你可不可以不要大量回复与本楼主潘女士无关的话题呢?也算是配合一下? 请你也同样不要在房贷问题上误导读者。只告诉2个数据:08年,从银行直接贷款的市场比例占70%以上,从房贷经纪行贷款的占30%以下。到2010年,直接从银行贷款的变成小于30%,而从经纪行获得贷款的占70%,现在,这比例更高。 这里是人家潘女士的阵地,你也不要再在这里谈任何房贷,也不要回复,就算是配合了。如果要辩论房贷问题,我们可以另外开辟一楼贴进行辩论。我也不会再谈,即使受到攻击和拍砖。如果谁再谈,就是在想搅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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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下
2013-09-1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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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CBMR,你认为潘女士是到FSCO与律师投诉同时进行,还是选FSCO,结果出来后,再找律师集体投诉,能否有一个比较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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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用3
2013-09-15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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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得睡了,晚安克飞,老实,晚安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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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4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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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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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下
2013-09-1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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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若好几个收害者都没有收到合同的副本,更重要都不知情的情况签了授权书,授权书多长时间有效?,有的是在2009签的授权书,后来做了RRSP投资,以前的”不知情的情况所谓签了授权书”有效吗?若客户发觉后,向魏经纪拿合同副本,他也找各种理由不给,后来向LONDON LIFE总部拿到合同副本,因他心中有鬼,很多合同副本改变后简签,但简签如何官方确认?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FSCO或法庭如何取证?因魏经纪是高级导演,他会编出很多的故事情节,伦敦公司取证也是依据 自编自导的故事取证,得出结论。潘女士也问过律师,原告要主动找到没有与魏经纪打电话或会面的证据(证人或证物),试问她如何取证? 伦敦公司可以说依据与魏经纪的编剧,FSCO或法庭如何判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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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2013-09-1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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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下
:FSCO没有法庭那样扣字眼,而更加注重谁的说法更加MAKE SENSE。文件上的涂改本身就是一个证据,如果FSCO疑问,你可以试着要求做笔迹鉴定。 FSCO不是法庭,她本身就是为消费者成立的,就是你什么文件也没有,投诉本身就说明内中存在问题。她也会接受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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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下
2013-09-1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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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CBMR, 投诉到FSCO之前,是否需要 先到证监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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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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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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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piggy
2013-09-14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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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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