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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工发出不当言论 华裔律师违操守

一名华裔律师傅章焕(Stanley Chang Woon Foo,译音)被指于法庭外,向一名社工发出不当言论,被卑诗律师公会裁定违反专业操守,稍后将要接受聆讯,以决定刑罚。

据卑诗律师公会的判决书显示,傅章焕被指在2011年9月28日,于卑诗省奎尼尔(Quesnel)一法院外,向一名受聘于省儿童及家庭发展厅的社工(代号AM),发出不当言论。社工向该会所作的供辞指,她之前并不认识该名律师,但在事发当日,对方于法庭外一个等候室的梯间叫她的名字,问她是否社工AM,然后说:「我要射你。(I'm going to shoot you)」之后又跟她说:「你带走太多小孩。」在场亦有其他人,社工随即走开。

当时社工与另一名同事同行,对方亦表示有听到律师的言论。该社工于是向在场的上司举报事件及向庭警备案,其后亦有通知当地骑警,但警方未有向律师提出任何起诉或约见他。

在2012年3月,社工的上司正式向卑诗律师公会投诉,该会随即发信要求傅回应事件。傅在信件中指,他与AM只是浅谈,交谈间对方亦有大笑。

他又指,社工并摊出双手,问他为何不锁起她。不过傅律师亦表示,他已经忘记当时确实说过什么,以及当时只是开玩笑。律师表示,他没有恐吓或伤害对方的意图,自己也没有手枪或刀,觉得对方不害怕他。

律师公会事后分别与两人会面录取口供,社工作供时说,不认为律师是讲笑,只觉得是恐吓。她听到对方的话时没有笑,更没有做任何摊开手的动作。

社工又表示,自己由1998年起担任保护儿童的社工,经常要代表儿童厅出庭,争取法院颁布能保障儿童的禁令,以及将他们搬离现有监护之下,坦言理解到过程中或会令人不开心。

卑诗律师公会的评议小组经商议后裁定,傅在事件上有违反专业操守。公会认为,他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即使他原本并没有伤害或威吓对方的意图,但亦不能不负责任、在没有充分考虑其个人言论会带来什么影响的情况下,说出不当的话。

律师公会将会在稍后就事件安排聆讯,并参照法律专业法,以决定适当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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