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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250及200米条款 拖车附例遭反对
烈治文山市的汽车意外拖车规范附例草案,经过公共教育和培训等环节,已接近完成。目前拖车业界在包括离开现场距离和收费等方面,还有不同意见。
烈市是大多区中唯一一个没有类似附例的城市,由此造成拖车公司索价高,并经常哄抢生意,令本来已因遭车祸而心情紧张不安的市民,更加受创。
该市的这个草案,在征求公众意见等之后,于今年2月呈报市议会;至5月份,草案已经修改完成。到本周二,烈市政府举行公共教育会议,向公众介绍附例内容,并允许人们再次提出意见和看法。
和之前的会议相似,日前举行的市府会议上,拖车业界仍有颇为激烈乃至愤怒的反应。比较大的意见,首先是对附例的一条规定:抵达后,拖车必须离开现场200米。但一些拖车经营者认为,按此规定,如果周围有高楼,或者马路有曲折,他们会连出事的车辆也看不见。
另外的经营者则担心,拉开这么大距离,别人会不守规矩偷步到前面去;也有人表示路太远使得他们无法为受害者提供即时帮助。
不过,烈市政府规章部门负责人德夫莱斯(John Devries)表示,200米距离的条款,在万锦和旺市的附例中都存在。这个距离,可以给警察、消防和急救人员留出空间,而且也应有机会减少拖车经营者有时过分的拉生意行动。
此外,拖车业界还要求在基本费用上,另外增加一些额外的收费项目。但市府官员不同意,他们认为,基本费用250元,如旺市规定的那样,已经给了拖车服务相当充分的回报。
一些拖车经营者还要求,未来由省府来规管拖车业,而非市府进行。
议员最终投票,要求市府官员将这个附例草案,和教育会议上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一起递交下月举行的市议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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