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夏俊峰案在高院等待复核长达2年
《刑诉法》修订后,规定死刑复核中,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法官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这被解读为死刑复核朝着听证化方向发展。
9月26日,浙江京衡律师集团律师锺国林和李道演会去沈阳看看张晶,作为夏俊峰的死刑复核辩护律师,他们在9月25日辗转听说「复核可能下来了」。
「我们一直以为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李道演律师说。2011年5月23日,陈有西等4名律师接手了夏俊峰的死刑复核辩护。
第二天,陈有西在沈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夏俊峰,会见进行得非常顺利。在会见中,夏俊峰告诉陈有西,前一天最高法院的法官已经提审了他。23日,陈有西向最高法院递交手续,并没能见到此案的合议庭法官,原因是「法官出差」。
在夏俊峰被最高院法官提审后不久,《刑诉法》完成修订,其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修订过程中,「应当讯问被告人」曾一度在草稿中被改为「可以讯问被告人」,这意味着有些被告人将无法亲自向法官为自己当面辩护,在刑诉法权威陈光中等人的强烈建议下,法律最终定为「应当」。
夏俊峰的死刑复核开始后,妻子张晶得知渖河区公安局的人又在找当时的目击证人取证,这被陈有西认为「是个好消息」。最高法院的法官曾明确告诉陈有西,「这个案子不会很快,我们会慢慢审,我们会非常重视你提交的意见和证据」。
「两年多的死刑复核时间并不是孤例」,死刑复核专业律师孙中伟说,「大概能佔到全部死刑复核案件的近20%。箇中原因,有可能是最高法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补偿侦查。」
久拖不决的另一种可能,「是最高法院要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孙中伟说。「这个案子之所以到现在还会拖着,就是因为夏俊峰的二审辩护团队,由于他们跟媒体的合作,把事情真相公开化,引起了全国性的关注」,陈有西曾在夏俊峰案复核刚开始时如此评价。
但二审时辩护律师滕彪的一个辩护思路也遭到批评,其将矛头同时对准了中国的城管体制,「势必会导致这个案子非常複杂,不利于这个案子合情合理的解决」,陈有西的看法还得到了律师张思之的认同。
为了更好地进行复核辩护,陈有西会见了被告人,并前往实地取证。在接手案件后,律师便准备了2.3万字的律师意见书,但在最高院法官以「鉴于当时的社会舆论环境,和社会稳定需要」的建议下,没有对外公布。
陈有西还曾向最高法院申请举行开庭听证,「以开庭形式听取和审议我们的律师意见」。法律规定,律师可以约见死刑复核法官,「律师可以当面提交材料,并作简单口头上的陈述,但法官不会表态,也没有书面答覆」,李道演说。
《刑诉法》修订后,规定死刑复核中,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法官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这被解读为死刑复核朝着听证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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