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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做偷税软件帮中餐馆逃税 判无罪

法官强调,逃税才是犯法,而销售旨在偷税漏税软件本身并没有犯法,销售和使用之间不能划上等号。卖家不可能事先断定买家一定用该软件来逃税。法官指,如果人们认为该类软件会助长逃税而影响税收,应该推动国会立法禁止生产、藏有和销售该逃税软件。法官的逻辑与“枪不杀人人杀人”理论同出一辙。

生活在“万税之国”的加拿大就铁定要和“税”打交道。

美国著名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税收”。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生活在“万税之国”的加拿大就铁定要和“税”打交道。绝大部分加拿大人虽然嘴上抱怨,但也奉公守法,习惯了交税。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加拿大令人羡慕的社会福利总要有人来买单。

不过想逃税的人也确实不少,有的人用把公司设在海外避税天堂的办法逃税,有的人把钱存到为顾客保密著称的瑞士银行逃税,有的人用瞒报收入、虚报开支的办法逃税,新移民隐瞒海外资产逃税的情况也十分常见……

在海外,过去老华侨多数靠“三把刀”(菜刀、剪刀、剃头刀)为生;现在,加拿大仍有不少华人从事餐馆生意。由于食客经常是以现金支付,所以餐饮业一直是偷税漏税的重灾区。尤其是以往手工记账的年代,偷漏税款更是容易。后来,所有餐厅全部安上收银终端机,每笔交割都有电脑记录,偷税漏税的空间似乎被堵上了。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餐厅东主很快便打起在收银机上动手脚的主意了。

四位华人在加拿大曼尼托巴省温尼辟市合伙经营了两家自助餐厅,生意红火,在当地已颇有名气了。然而,这四位来自香港的移民觉得加拿大的税太重了,如果能少交一点税就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了。不过,由于是使用电脑终端机收银,每笔收入都记录在数据库,无从做假。

但四人仍不死心,他们来到大温哥华地区的列治文,因为在这里有一家华人电脑软件公司,专门开发了一套名为Profitek的电子收银系统,而更吸引这几位餐厅东主的是,该公司还同时研发和销售一款zapper软件。只要将这个软件安装在该公司的Profitek电子收银系统上,便可以删除数据库上的营业交易记录,从而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这四位东主的两家餐馆在安装这套电子收银系统和软件后,两年间共偷税漏税444,532加元(约合2631,807人民币),其中包括联邦所得税(federal income tax)、货劳税(GST)以及曼尼托巴省销售税。

不过,税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逃税的行为终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加拿大税务局和曼尼托巴省商业财务部门很快发现问题,并对这两间餐厅进行深入调查后提出起诉。曼尼托巴省级法庭裁定两家自助餐厅及四位东主偷税漏税罪名成立,被判罚款合共731,986加元(约合人民币4333,649元)。

另外,加拿大税务局与皇家骑警共同查获大温地区四家餐厅,使用Zapper逃税软件漏报数百万元销售额,并起诉了五名涉案餐饮业者。此后当局也起诉列治文的该家软件公司及两名员工税务欺诈。结果该公司一名职员及一名餐厅东主遭判刑两年半,公司本身亦被判罪名成立,罚款10万加元。

然而,该电脑软件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卑诗省最高法院。结果峰回路转,上诉庭三位法官虽知道该公司所售软件可用于逃税,却一致裁定被告并无犯法,原因是加拿大目前尚无相应法律可将被告定罪。

上诉庭法官认为,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会认为被告出售该软件不诚实,因为被告的销售行为并无构成诈骗或企图诈骗。法官强调,逃税才是犯法,而销售旨在偷税漏税软件本身并没有犯法,销售和使用之间不能划上等号。卖家不可能事先断定买家一定用该软件来瞒税。法官指,如果人们认为该类软件会助长逃税而影响税收,应该推动国会立法禁止生产、藏有和销售该逃税软件。而在目前,加拿大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可以将开发和销售瞒税软件的电脑公司定罪。

三位法官的逻辑与“枪不杀人人杀人”理论同出一辙。“枪不杀人人杀人”是欧美地区十分经典的理论。意思是,枪支本身并不会杀人,是人用枪支去杀人。在此案中,研发、生产、推广及销售可供他人犯罪的工具并不犯法,而使用这些工具从事违法活动的人士才是触犯法律。

法官判案当然有其道理,但问题是这个道理能否站得住脚。其实,如何没有可逃税的工具,餐厅自然就没有偷税漏税的机会。不去堵截源头,法官的判决可谓本末倒置。

(本文作者介绍:暨南大学历史系专业、法国巴黎高等商业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资深媒体人,加拿大《先枫报》总编辑。)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总之,似乎不合情理。我认为应该堵源头,因为他销售了那套软件,而不仅仅是开发玩玩。“枪不杀人人杀人”,但销售枪支构成犯法。同理,销售了那套软件,不犯法吗?也许是法律的空白,但这种销售行动应该是要追究责任的。这法官没注意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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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判决是对的。既然加拿大是法制国家,一切就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事。没有那项法律依据,即便在普通人看来不可理喻,也不该判违法。否则这里就是中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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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法高于人的主观意识。 所以中国还要靠有好领导才有好日子,悲哀。 另外,我只是开玩笑,我从不用无关的单据抵税,收入实报消耗从简。请兄弟别看不起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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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黑.:没有,没有老兄,我也是玩笑话。我们家里用的买手纸的手据我都放生意里面了。我没有你那么伟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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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就是不给你用:也不是伟大,是胆小。 有个朋友也老老实实的交税,还是被税务局折腾的很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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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那位软件发明人的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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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还嫌钱赚得不够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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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这个逻辑,我可以在家放心地种植大麻,至于买的人吸不吸,那不关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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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吸不吸大麻和你无关,你被抓不是因为其他人吸大麻。而是有法律规定禁止在家种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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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现金是不是就可以不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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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一篇文章,最好弄了一句败笔: 法官判案当然有其道理,但问题是这个道理能否站得住脚。其实,如何没有可逃税的工具,餐厅自然就没有偷税漏税的机会。不去堵截源头,法官的判决可谓本末倒置。 判决说的是给软件公司和软件开发人员定罪无法可依,如果想惩罚这类行为得从立法解决问题。而立法不是法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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