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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妻致瘫:贾翰诚因严重伤人罪判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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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凭良心 判的重了些。 上上学习班,改造思想,端正态度, 不就解决问题了嘛。 💯 是呢 小贾筒子 拎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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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良心同学的确花了很多时间参与本贴,也明确说明主要是为了谴责女方在法庭上撒谎。我说一点点看法。 女方在法庭上撒谎,这没有被证实。 男方在法庭上撒谎,贾马克自己承认了。 但因为凭良心同学是男方多年朋友,他解释说男方的谎言其实没什么。那请问一下,如果在法庭上, under oath的情况下,连小事也要撒谎的人又有什么credibility? 假设女方也在撒谎,那这件事充其量也就是两个撒谎者在法庭上对决,看谁更可信而以。但凭良心同学的说法明显偏向男方,基于他的立场,这也是情有可源的,虽然对女方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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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觉得这个跋扈是个强词夺理的主啊?女方撒谎没有证实? 见#110 人法官就差点没说倪小姐你的照片是假的了。倪说12月25日被马克打哭,还有照片。结果楼下租客证明是在说笑。你还要咋样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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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的闲人:1) 你自己也知道说是“差点没说”?差点什么意思你明白? 2) 男方是一点都没差的自称自己撒谎,你明白? 3)我同一个帖子的最后总结假设了女方在撒谎,这才是重点。你是没看,还是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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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坛子里的故事比原文精彩10倍。首先我是不相信马克自杀未遂又被警察提前一秒找到这么狗血的剧情的。但这之余,尽管我对完全偏袒他的言论有很多保留,我还是很同情他的。我也是被上海悍妻“建议”每月只和父母沟通一次的,即便如此,还每次都会弄点不开心的状况出来。很多时,我都不能理解为什么我做什么都是错,后来看到岳母说起岳父来,我想我就能理解了。不幸的是,我岳母说话点到即止,而太太却是怎么伤感情怎么说,全无顾忌。大体上我想我还是应该顾全大局,能忍就忍的。不过时不时我会有一次爆发,这大概和地震一样,你不来点小震,终究是会来个大的。我认为马克他们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看了那么多书,妇人的悲剧,八九不离十都是坏在嘴上,看上去精明的最后都吃了大亏。马克和他太太的结局不正是再次验证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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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一下桃木丁。 非常同意你的观点。我父亲在医院工作了几十年,大多是女同事,从前的家庭矛盾都是组织来解决,他后来总结了,并告诫我们,女人最忌唠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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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枫正红时:其实还不是唠叨的问题,关键是要尊重男方及其父母的感情。其实不牵涉到男方父母,女方对老公怎么着都是两口子的事,男的气量大些都可以忍。但是如果非要歧视压迫男方的父母,在我看来就不是什么脾气的问题,而是她人品不好。这种人,除了和她同类的女人,很难博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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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说一句,关于男方是不是真的要自杀这事见仁见智。 真相信自己清白,真想要证明自己清白就该去appeal conviction。被判罪名成立,不按法律程序走appeal,不去咨询律师,一定要等到sentencing当天才不出现说要自杀。不管是不是真的,反正公诉人是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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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花这么多时间来参与本贴,除了替贾翰诚被冤为故意伤人抱不平之外,更是要提醒所有的新老华人。千万不要相信所谓检方是代表大众。这个案子充分地暴露了警方和检方无耻地夸大,扭曲和不择手段的做法,她的唯一目的就是赢,因为她的业绩是以多少立案的案件被定罪来衡量的。予以不信,各位自己去打听一下,问问刑事律师吧。请大家务必保护好自己,不要天真地相信所谓无罪推论,那仅仅是书本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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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凭良心:判的重了些。 上上学习班,改造思想,端正态度, 不就解决问题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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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做最后总结: 1) 不管女方怎么坏,怎么没朋友,怎么脾气不好,怎么考试过不了,并改变不了她是受害者的事实。她并没有坏的就该deserve终身瘫痪,才28岁就要接受终生不能有孩子的事实。 2)女方怎么怎么不好完全是来自男方一边的说法。 哦,不是男方,是男方的朋友的说法。哦,不,又说错了,是通过男方父亲知道很多事实真相的朋友的说法。 3)有人说女方是害人害己,先看清楚这里的公诉人不是女方。这是个刑事案件,并不存在赔偿。公诉人是政府的prosecutor,后来也曾指控马克假自杀。这不是女方可以操纵的。 4)没必要觉得男方冤枉。整个案件很多华人关注,法官判决也凭证据的,没人是傻子,也不会光听女方的一面之词。这也是为什么公诉人的7项控罪就成立了一条。真相信自己是清白的?或是判决不公?看看conviction是在7月,并没人按加拿大法律appeal就知道了。 至于sentencing就更没的说,已经往少里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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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已经决定不再参与本主题的讨论了,但是看见你的所谓结论,觉得实在是”跋扈“。忍不住再做最后的补充: 虽然是公诉人起诉贾翰诚,但是关键证据还是来自倪今颖。倪今颖是否有在法庭撒谎,请看法官的判定(File No.223242KC2. 这个文件是公开的,可以从温哥华省法庭要到。)法官说(段落46):”I did not find Ms.Ni to lack credibility generally but she was, in my view, prone to exaggeration in trying to portray Mr.Jia as a consummate villain, which in my view, negatively impacts both the credibility and the reliability of her evidence" (我虽然不是说倪小姐完全缺乏信誉但是在我看来,她显然倾向于夸大事实意图在把贾先生描绘成一个狡猾的恶棍。鉴于此,我认为对于她证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具有负面的作用。) 关于检方提交的取自倪今颖的受伤照片,用于指控贾翰诚的其他几项家暴罪方面,法官说:“Further, I would expect someone keeping track of assaults against her to have volunteered the fact of the photographic record to the police when she first mentioned those assaults rather than mentioning the existence of the photographs only when asked directly, as testified to by Detective McKnight. “(进一步,我觉得如果一个人保留有人家对她暴力的证据的话,她应该在第一次报告的时候就会提供出来,而不应该等到被直截了当地问及时才提到有证据,如侦探McKnight作证所言。”)法官还说(段落47)“The photographs themselves are not of significant assistance. Crown counsel submits that they show bruises and marks consistent with what Ms.Ni said Mr.Jia did to her but on my review of the photographs they show very minor markings, consistent with having been caused by any manner of unsubstantial contact including the “bear hugs” that Mr.Jia says he applied to calm Ms.Ni down when she intentionally applied force to him” (照片本身也无助于事。检方提供这些显示有淤青和印记以证明倪小姐所说的贾先生所为。但是我检查了这些照片,觉得它们是十分轻微的印记,更像是任何不足为道的接触所致,包括贾先生所说的为了制止倪小姐对贾先生故意施加暴力而采用的”熊抱”所致。贾翰诚被检方指控的那些家暴罪里包括倪今颖描述的2011年12月25日被马克施暴的事件(段落37)。在此事件中,倪今颖作证说贾翰诚在床上反复殴打她令她大哭,哭声惊动了楼下的租客要用木棍杵地板来提醒他们停下来。倪今颖还提供了照片说明当时贾翰诚打她造成的伤。照片上注明了日期。检方传唤了楼下的租客作证。租客证实确有用木棍杵天花板之事而且日期与倪今颖所述相符,但是当贾翰诚的律师追问原因时,她的回答让全场大吃一惊。因为她说她所以要杵天花板因为楼上两个人一直说话而且有笑声。(法官原文(段落39):”Ms.Chovathoba said this was not an argument but rather a conversation which at some point included lauphter”)(Chovathoba女士说那不是争吵而是谈话并且夹杂有笑声)。 是否感到男方被冤枉不是必要不必要的问题,是对此案的认同问题(贾翰诚是否故意伤害她妻子)。凡是认识贾翰诚的人都不认同,法医心理专家也不认同。大家在报上也看到了,连法官本人的量刑理由也否定了贾翰诚是故意造成他妻子的受伤。男方的律师说的是量刑合理,不是判决有理。请不要混淆。他说的是在定罪的前提下,这个量刑是合理的。如果故意伤害的前提不存在,那么即使判一天入狱都是不合理的。 跋扈可以同情受伤女方,但是请本着公正的态度来考量事实。我已经提供了许多信息,有些是我自己了解的故事,但是大部分是有书面证据的或是可以提出证人的。除非跋扈认定我是伪造事实,谁提供的信息不重要。是不是?到底我说的话可信度多高,各位网友请自行判断。我对此贴的参与暂时到此为止,恕我不再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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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扈,加拿大法律规定上诉是在刑期宣布之后的30天内提出,不是在定罪之后提出的。请不要自作聪明地以不了解的事情为前提来下结论。 上诉规定,除非有新的关键证据,法官认定的证据是不容争辩的。可以争辩的是法官根据他所接收的证据进行法律判定时是否有偏差。因此上诉律师和辩护律师的背景相当不同。前者是对法律的解释非常熟悉,能够找到法官判定的法律依据的错误,而后者则是要对事实的称述很在行,能够说服法官接受辩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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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凭良心:如果上诉不允许证明女方撒谎,也许赢的机会不大了?因为那个法官好像蛮资深的,应该不会有法律偏差吧?我认识一个在监狱里面的警察。他告诉我其实加拿大监狱里被冤枉的人很多的。难怪他说大部分都选择不上诉,因为上诉旷日持久而且花费太大。等上诉赢了,也是发回重审,再来一轮官司。除非特别重的案子,一般都是2-3年刑期,那时候牢都坐完了。谁愿意把5-6年花在官司里面啊?现在看来上诉赢的机会也不大,所以我建议男方深思,不要听律师鼓动就一定上诉了。尽快让孩子走出阴影,年纪还轻,机会总是有的。坐几年牢也算对得起女方了,就是背个暴力罪犯的名子有点冤。女方孩子也是一样,这边车祸造成半瘫的每天都有,虽然有不便,但是他们都能活的好好的。希望早日走出仇恨,是给自己一个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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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男方这么多的报料看出来了,无论是讲述事实还是一条条的总结,通篇都是女方的错,还有她父亲的错。男方没一点儿责任。而且这些报料全来自于男方家的朋友,而不是男方本人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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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成“凭良心”的观点。 1.这是中西文化差异。国人的独生子女都被惯坏了。女人要懂得孝顺自己的父母,同时也要理解丈夫的父母也是父母,他也有义务要孝顺他的父母。 2.年轻人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不要把责任推卸给父母。 3.有了刑事犯罪记录,一生都毁了,以后找不到工作的。 4.倪金颖把丈夫告上法庭是害人害己。自己瘫痪了,今后靠谁养她照顾她?丈夫进监狱,30个月没法工作没有收入啊!就算离婚一人分一半财产,他没工作还有什么可分的。她这个脾气,加上瘫痪,谁愿意照顾她一辈子?我相信只有MARK 才会心甘情愿一辈子照顾她。难道非要继续吵闹,闹到他发疯自杀了,倪金颖才能开心吗? 5.倪父是个糊涂蛋+法盲。女儿受伤怨恨生气可以理解。但是想办法给女儿治病才是上上策。 咒骂贾父是无理取闹,于事无补。在网上开博谩骂造谣诬陷是违法的。加拿大是法制国家,讲话要有证据。一个人被法庭判罪之前只是嫌疑犯,所有嫌疑犯被判定有罪之前是被假定为无罪的,以防冤假错案。 6.解铃还须系铃人,两个年轻人自己应该好好反省,好好考虑怎样安排今后的生活。怨恨只能销毁他们的身心灵。原谅对方才能解放自己。灾难发生之后,放下恩怨,两人一起面对,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才是正道。有必要的话,去看看心理咨询和家庭辅导吧。 7.倪金颖瘫痪也许是个意外。但是怎样面对比究其原因似乎更重要。怎样面对这个事实,积极调整心态?也许可以治好。治不好的话,可以COPE。有很多人身残志不残,同样可以有所作为的。这是一个网络的时代,只要大脑和手的功能正常,一样可以谋生的。 两位年轻人都是这起意外的受害人,大家深表同情。希望海外的华人朋友引以为戒,避免悲剧的发生。希望倪父改变态度,不要造谣诬陷,怨恨报复,不如实事求是,有事说事,有实际的困难,也许大家可以出出注意。如果倪金颖治病需要钱,我们也可以发动一下,大家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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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讨论已经超出了本来法律案件的范围。我想在没有太晚之前,有必要重申几个问题:1. 我所说的一切都只代表我自己的观点,不代表贾家或者任何人。 如果有何不妥,请不要扯到贾教授那里去,我不希望在这个困难的时候再给他们增加困扰;2. 倪今颖受伤是马克不慎跳在她身上了,马克自己从一开始就承认并且一直非常自责,我们这些朋友也同样为这件事情非常痛心,没有人认为倪今颖是活该。而且马克已经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法庭的这个判决基本上毁掉了他的一生的前途。那些叫嚷30个月太轻的人,自己去读一下加拿大的法律再来说话;3. 我现在来说话是因为倪今颖和她的父母亲在法庭上和媒体上撒谎,把一个意外事故变成了刑事犯罪,把这么爱她的丈夫送进监狱,不仅害了他更害了自己, 这是我要谴责她的原因。与她的受伤无关; 4. 贾翰诚和倪今颖都是28岁的成年人,两人单独居住,自己有工作,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之间的问题与他们的父母应该无关。中国人老是出了事就往人家父母上面扯是不对的。所以有事说事,别要父母来承担什么责任。实际上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从12年10月之后,贾韩诚与父母的联系就很少了。我毫不掩饰地告诉大家,从我看到的倪今颖父亲与贾教授的来往信件中,我对于倪今颖父亲的缺乏逻辑,没有理性,狂妄自大和撒谎吹牛充满了厌恶。我认为是他这种恶劣的个性,放大了两家的矛盾。但是我不赞同有些朋友说的倪家父母是造成今天这个悲剧的原因。因为发生的事件是一场偶然的事故,许多人家都有矛盾,但不是必然要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这个事故是两个孩子自己的事情,既不是倪家父母也不是贾家父母造成的,period. 5.倪今颖的父母用各种手段对警方,在媒体,在互联网上对贾教授的诽谤和谩骂是毫无道理的。我坚决支持贾教授用法律手段捍卫他的名誉;6. 我希望加拿大的华人能够从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中吸取教训 (我个人认为贾教授的相对西方化的处理方式与倪今颖家庭典型中国式的对于女儿的过度保护是这两家不和的主要原因)。 我所说的中国式不是传统的中国而是当今中国独生子女时代的那种婚姻家庭方式。例如双方父母4个老人服侍小两口那种。还有丈人丈母娘对于女儿的操纵和对女婿的管制等等(我好像记得有人说上海人特别厉害,不知道是否属实)。有女儿的父母请注意教育女儿,丈夫的父母也是父母,更重要的是你的丈夫也爱他的父母。请多体谅丈夫对他父母的责任和感情,不要逼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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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几天一直关注这里的讨论,我很感谢”凭良心“为我们提供的丰富的背景信息,从他的帖子里,我也学到了许多东西。我尤其赞同他的上述观点, 非常全面而且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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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的闲人:谢谢支持,更正一点,贾翰诚与他父母很少联系的时间应该是2011年10月以后,不是2012年。2012年已经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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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了以上几位评论,我也是贾家的朋友,很多事情也很清楚,也参加了婚礼,虽然女方的大多亲戚都在上海,但女孩却是很少有同年人的朋友,也没有同学来参加,看来她是个不善沟通的主,顶一下凭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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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好玩,哪天我弄上海婆残废,自动有人跑出来说5号老实,大好人啊,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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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父贾母今天在庭外向倪今穎及她的家人致歉。 从头到尾都是男方出面,女方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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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那里怎么个说法,personal leave 还是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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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真傻,合不拢为何早先不坚决离婚?!何必自己跳楼或者伤害他人?后半生就这样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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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should be life in pr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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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就是个欺负老实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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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男的也不能什么事都忍啊,忍到后来事儿更大。 加拿大法律是保护女方的,看来有缺陷,男的不忍着会被关起来,忍到最后出大事,这算是跑不了了。 不过小伙也够扯的,总要跳楼干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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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律没啥缺陷。你看看加拿大白人脱了裤子就射,射完就走的人生态度,你就该知道,对这帮垃圾就该严管严罚。 问题是,这么干把其他的男人也给捎上了。。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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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正阳河:老实说,我接触过的加拿大里面,白人、黑人、除去香港区以外的华人,男的大多数都比较开朗,善良和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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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真是悲剧啊。 按上面的说法,女方的家长干涉小家庭,不过上面也说男方父亲也嫌女方的门第,恐怕男方父母与媳妇的矛盾与此有一定的关系。毕竟我们看到的只是男方的辩解,而女方的声音在网上只有她父亲不知所云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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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并不是嫌女方门第,而是因为女方家长撒谎。明明连大学文凭都没有,却谎称是中科院科学家下海办公司。我听马克父母说过,两个孩子认识才3个月不到,倪今颖的父亲就要求确定关系结婚了。弄得男家哭笑不得。但问题是倪今颖是马克的第一个认真的女朋友,一下就陷进去了。马克的父亲在加拿大呆了近30年,不可能去干涉儿子的婚事,自然就随他了。结果认识好像不到半年就办了结婚手续。但是婚礼要到次年的7月在温哥华办。我们都很奇怪干嘛这么早办手续,贾家说倪今颖要办她父母来,她一个人的收入可能偏低一点。早日办结婚手续可以加入马克的收入,可以办的快点。我们都觉得荒唐,但是马克愿意,我们当然不能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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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凭良心:没你说的那么不堪吧,科学网上写的是: “工作情况: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教授 研究领域: 生命科学->微生物学->支原体、立克次体与衣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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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凭良心:谢谢你耐心地的回复。至少让大家了解一些真相。 不过我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女方家长对男方家长的怨恨仅因为贾教授不和他合作就这么深吗?当时女方家长的移民还没办下来吧,女儿只身一人在温,他们有必要要激化他们之间的矛盾吗?这不象是个生意人的作风。 另外你提到贾教授写中文信给倪今影,而她则不怀好意地错翻给mark. 他们与儿子媳妇不住在一起,如果互相看不惯就别来往,有什么必要要写信给儿媳,而不能通过儿子转达的呢?我想这个媳妇再不好,刚开始时也想得到公婆的喜爱吧,什么事情让他们之间连最起码的疏远的客气都没有了,这样水火不容呢,我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只是某一方的责任多些而已。 MARK是有工作的人,他媳妇不让他打电话给父母,他可以在单位打,可以在外面用手机打。同意父母可以打他单位电话,可以发短信给他。我不是赞成女方的跋扈,而是说如何不要激化矛盾并慢慢解决矛盾。MARK父母让他们的房客转达要儿子打电话给他,确实是不妥,他们的矛头指向的是儿媳,而究其实,是这个儿子不肯打电话给他们啊。 这件案子,我们这些做家长的看客要反思,贾教授一家也应该反思,看看自己的错,不要一味责怪别人。MARK出来后,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做家长的如何帮助他,并摆正自己的位置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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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娘家老公媳妇一帮子悲催。不是信上帝吗?他就是这样给你们安排的。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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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以上链接中倪父的文章,文如其人,明白人一眼就看出他的人品了。可叹可悲! http://blog.163.com/best_2052/blog/#m=0http://blog.163.com/best_2052/blog/#m=0 看了倪父的博客,OMG!尽是诽谤造谣!看来小两口的幸福是毁在了这个不明事理的父亲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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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贴,好奇去看他的博客,里面全是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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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枫正红时:不好意思,我是新手,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都把我copy的链接重复。我再贴一次试试。 http://blog.163.com/best_2052/blog/#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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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月还能熬,关键是男的还可以和这女的离婚吗?如果因为女的终身残废而离不了婚,缠着他后半生,那他还真是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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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母亲昨天在报上说他们2012年2月就办离婚手续了,但据我所知至今都没有收到过离婚协议通知书。按照加拿大法律,夫妻分居1年以上,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并且得到批准。倪今颖去中国到现在都快两年了,完全没有任何音讯,我们曾经想去看望一下女孩,但是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连在哪个医院都不知道。我们都劝马克早日离婚但他至今还是不肯。马克的”绝命书“里说道,事发当天他被警方拘留,他听说倪今颖在医院重伤,整个晚上就想自杀。唯一让他感到有活着的必要的是倪今颖需要他的照料。但是后来几周倪的父母在媒体上的一系列发言,把马克说成是一个一贯家暴的人使得他对这段婚姻绝望了。从那时候起就决心要在适当时候结束自己的生命。那段时间支持他的唯一念头就是把官司打完,替他自己和家庭洗清罪名,然后就走了。不料居然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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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凭良心:你现在就去揪着那个什么马克的脖领子,给他一百个耳雷子,这个混账东西不打不清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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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正阳河:是啊,可是年轻人陷在情里就是瞎子和聋子。加上他现在陷在内疚里面不能自拔。 他自杀未遂我们去医院看他时,他还说他原打算把自己的一笔不是RRSP的退休金(telus福利很好的,几年下来已经有6万多了)给他妻子,但是现在不能兑现。 他说他不能离婚,否则将来倪今颖就拿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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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找对象需谨慎~~ 找对人终生幸福,找错了各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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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真是病了,很奇怪在这边有这么循规蹈矩,而且是循老规矩,老到比父辈那个年代还老的规矩找女朋友。 看来父母们要警醒了,这不是乖,这几乎是病了。所以要找一个在中国都应该是没人敢要的疯狂女,可以远嫁这里没人了解也有人要,真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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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是什么理论呢?听话上进的好孩子反倒是病了?抽大烟的混账加拿大小孩没病?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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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正阳河:难道除了这种乖的不会处女朋友的,就是抽大烟的了吗?你这是什么眼光啊,看事情不能从两极看,毕竟中间的才是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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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爱心幼儿园:我当然知道什么极端,赫赫。我真正反对的是你对男方的刻薄。 51论坛上从这件事开始就几乎是一边倒地站在女方立场上说话,开始他是人渣,吧女的砸残了;后来是他跳楼是假的,那意思男的就该跳楼死掉;再往后是潘30个月太少了,好像只有有枪毙他才过瘾;直到现在,真像越来越清楚了,男方的委屈越来越受到同情,你又说这孩子有病。过分了吧?怎么男的都是错啊?就算不谴责女的就算了,你可以不说话,但为什么一定要找男方的毛病呢?从公平的角度讲,你的有病理论对男方公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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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是个好孩子,土生土长,中学大学都是上的本地名校,毕业后还在本地最大的电讯公司任职。 长大了还听话,不自由恋爱,而接受中国传统的婚媒,后来因为背景差异过大而导致不合,一时意外造成两家人的不幸。 所以说孩子还是叛逆点好,太乖的孩子反而会在不恰当的时候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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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篇倪父在网上贴的攻击马克父亲的帖子,USQCD就是他的网名。如果你用贾韦国去搜,还有好多他用其他网名登的同样的帖子。http://flysomo.com/forum/10/547489.html, 读了帖子,你们就知道倪家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教女儿去揭发公公逃税漏税。什么人啊?知道为啥认识贾家的人都支持他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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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长大的孩子哪里是上海女人的对手! 怨谁呢? 脚上的泡是自己磨出来的, 脚上的鞋不合适,应该早早的换掉. 幻想着慢慢适应的结果就是遭罪! 好妻子息事宁人,烂老婆唯恐天下不乱! 作吧! 永远在轮椅上坐吧,再也不会有人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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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给你们说太多的故事。你们看一下http://blog.sciencenet.cn/u/USQCDhttp://blog.sciencenet.cn/u/USQCD, 那是倪今颖的父亲在科学网上的倪大正的博客,大家还记得去年1月此案发生后他在中文电视报纸上介绍自己是中科院科技工作者吧(那时候他谎称自己姓张)。马克的母亲告诉我,在介绍倪今颖与马克认识时,倪大正也是自称中科院科学家。(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倪今颖的父亲是中科院科学家,所以觉得与马克家倒是门当户对。)不料很快马克的父亲发现倪根本不是科学家,对科学一窍不通,他是文革后进的中科院,在宣传科当普通干部,连一张正规的大学文凭都没有。后来下海开公司,卖中科院的产品而已。有朋友特地去国内中科院生命科学院向院长陈晓亚院士了解了,人家的答复是”您发给陈院士的邮件收悉. 经核实, 倪大正非我院职工. 特此说明.“ (我看到过该邮件的副本)。贾家了解之后,自然不愿意。无奈儿子已经与倪今颖好上了。只能随他们去了。不料倪先生看中了马克父亲在UBC实验室,还想拉着马克父亲一起搞产品开发。被马克父亲拒绝了。为此倪先生就恨透了马克父亲,说贾父不为子女着想。从此这两家人家就不能相处了。这就是去年一月事件之后,倪家的攻击对象主要是贾父而不是马克的道理。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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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科学网的链接有误 http://blog.sciencenet.cn/u/USQCD,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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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上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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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知道了,看来你了解不少内情。。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站在你这边,不是偏信你,关键是男方的行为被描述的太离奇。从楼上跳下来去砸女的并将其致残,其实只要不是脑残就能想明白,这是一件多么不可能的事情。从楼上跳下来去砸中一个移动的物体是多难啊,以为是成龙演电影呢?再说还要把这个移动的东西砸残,这就更加的不可能,我相信51上的脑残们这么干,多半是砸不中目标反倒把自己摔残!所以我开始就怀疑相关报道是不公正的。。 但话说回来,既然你们也是老加拿大,你们就该知道加拿大在女权维护上是多么的严酷,如果产生争执,男方是绝对不会得到理论上公正的对待的。。再说男的的确砸中了女的,而且是致残,这个无论女方多不是东西,对男方在身心上实施了多大的伤害,事件发生过程是多么的偶然,事实上男方的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么说吧,没有男的跳楼,女的会残废么?不会啊! 除非你能证明那女的是故意跑到男方下面去挨砸的,否则,男的不可能全身而退。。 但话说回来,在客观上,女方遭到了终生惩罚,这个也够意思了。而且在这么大的伤害下,法官仅判了男的3个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法官也知道道理是在男方这边的,但他如果宣布男的无罪又实在说不过,所以就宣布男的有罪,然后轻判的3个月。。我想我没猜错法官的心思。如果我是法官,我也会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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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我的感觉是不和就应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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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女人,我的经验就是:结婚之前就要明白你不只是嫁给了你心爱的那个男人,他身后还有他挚爱的养育了他的父母,所以你想要有幸福的婚姻,就必须要接纳他们,包容他们。否则,你就不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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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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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凭良心: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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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对于马克性格的描述是非常准确的,马克就是这样一个非常老实的人,一直是非常的和气,从来也不生气。但是大家都知道,老实人是不能逼的。我们都知道拟今颖是个非常厉害甚至非常暴力的上海女孩。女孩的一家也都是那样,马克和他的父母不知道受了多少倪今颖家的气。这就是为什么凡是认识马克的人对这件事对马克的同情远过于对那个女孩子。昨天的法庭里面至少有30多个马克的朋友来听,吸取前几次的教训,昨天特地换了一个大房间,但是还是坐满了。 我不认识马克,尽管女方受伤了,但我还是同情马克多点。 说实话,很多(不是没有哦!)上海女人有理没理都会不让人的,在外装贤淑,在家比魔鬼都恐怖。更令人恐怖的是其父母,自以为是,最好女婿是棵摇钱树加奴才性格,才会使他们满意,不然总有一天男人会崩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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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英文很不错嘛,是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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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就来了加拿大,中文一个字不认,中国话都不大会说。女的每天和国内的父母hotmail. 女方把马克父亲写给倪今颖的中文信歪曲了翻译给马克听,让马克对他父亲父亲极为不满。你们如果有孩子在这里读书长大,就会知道这二代的中国孩子有多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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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凭良心:就不能找一个背景类似的结婚吗。这里长大的孩子,满口都是英文,怎么还通过什么介绍人,还去上海结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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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跋扈:呵呵,兄弟,你大概不知道吧,在外嫁女嚣张的今天,华裔二代男性的婚姻状况是多么的不乐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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