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英语通过CLB 5 入籍仍然遭拒绝
去年11月起申请公民入籍需呈送「加拿大语言标竿」第四级(CLB 4)或同等以上证明,但有申请人通过CLB 5考试,竟在面谈时遭公民法官认定官方语言能力不足,惨遭拒绝。申请人气愤的表示,移民部就是因为法官的认定不客观,才选择CLB 4做标准,怎可再任由法官用自由心证决定是否核准。
本报读者刘小姐(化名)表示,送件申请入籍多时终于在今年12月等到法官见谈,虽然去年11月才有CLB 4的新规定,但她在送件后还是努力学习英文,并参加卑诗大学(UBC)主办的「加拿大英文流利指数测试」(CELPIP),取得等同CLB 5的英文水平证明。
并在面谈时将证书呈送给公民法官,岂料法官竟说UBC的CELPIP太简单,要取得CLB 5不难,法官认定刘小姐的英文程度不符合公民入籍标准,拒绝其申请,要她学好英文后重新送件。
文中好像没有说出最关键的问题:即此君入籍笔试没有过关。
英文无法达到最基本的笔试要求,才有了见法官的事情!
至于此君的英文是否真的达到要求,一试就知道了,法官没有冤枉她!!!
这篇文章就像其他媒体的文章一样,关键问题隐瞒不说,而只是抽选能吸引读者眼球的东西来大说特说!
敬请诸位看官不要被作者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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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入籍有这么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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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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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就是不行,一试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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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个案就没什么好说的。这是证明移民部有权评估,规定还需继续细化,例如,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再安排一个综合评价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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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一点也好,加拿大能有多少好日子很难说,周五4盗贼在密市入室抢劫。(1白,3黑,抢劫house,砍伤一人)另有密市盗贼报道:
http://www.citynews.ca/2013/09/18/police-investigating-separate-smash-grab-robberies-in-mississauga-yorkv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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