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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拉白幅讨薪 得工资后被要求道歉

原标题:钱可以给但要拉红色横幅道歉

南国早报南宁讯 1月23日上午,在南宁市金浦路一大楼门前,一群男子拉着一条红色横幅,上面写着:“××!××!我们错了!放过我们吧!”这是为何?原来,这群男子1月13日曾拉过白色横幅讨薪,在有关部门协调下,上海某公司南宁分公司(下称××南宁分公司)支付了20860元,但条件是要求工人拉红色横幅致歉。

1月13日,工人讨薪时拉的白色横幅。

1月23日,拿到2万余元钱后,工人们打出“道歉”横幅。

1月13日上午10时许,在南宁市金浦路一大楼前,十余名男子拉着白色横幅讨要薪水,横幅上写着:“××黑心老板,还我们血汗钱!!!”随后,青秀区劳动监察部门人员和辖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并联系××南宁分公司一起协商处理这起纠纷。

据了解,2012年8月13日,贵港男子韦建军与××南宁分公司经理刘某签订了《广西某中心弱电工程施工合同》,韦建军承包了该工程的施工,当日开工,工期为10个月,工钱总额达16.5万元。合同还约定,韦建军在10个月中提供950个工作日的工作,超出部分另计。

韦建军说,开工后,工人一直按照刘某的要求施工,到去年6月,工程已经完成90%,刘某却不让他们做了,又转包给另一施工队,但至此才给他们6万元工钱。

“马上要过年了,××南宁分公司还不给我们结算工钱,我们无奈拉横幅讨要血汗钱。”韦建军说,这样才有了1月13日上午拉白色横幅讨薪的事。之后,城区劳动监察和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介入协调。经协商,刘某同意给两万元,但要韦建军等人写下承诺书——此事就此了结,还要工人拉起红色的横幅致歉。

“尽管对方提出的要求不合理,但是为了拿到这钱回家过年,1月23日上午拿到钱后,我们还是拉起红色的横幅道歉了。”一名工人说。

1月24日下午,刘某在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说,该工程刚刚开工时,韦建军他们做得还比较认真,但是后来就拖拖拉拉想混日子赚钱。为了赶工期,他们只好另请施工队,此时工程大约完成60%,但是还没有经过甲方验收,也无法进行整体评估结算,并且已经支付给韦建军6万元工钱了。他说,工人忙着回家过年,他们就是个人筹集资金也会支付他们应该支付的钱。至1月23日,他们分两次支付给工人共20860元,“之前,我们确实说要工人拉横幅道歉,但是后来我和公司说‘事情已经过去就算了’,并转告他们,没想到这些工人还搞这种事情”。对此,韦建军表示,他们没有接到对方“不用道歉”的通知。

24日下午,负责处理此事的一名劳动监察人员说:“我们还没听说拉横幅道歉的事。”他们介入后发现,双方就工作量的多少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因此要双方进行认真核算,确定工程款的多少,才能计算出工钱,这是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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