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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递解出境 水房赖提司法覆核遭驳回

澳门黑帮头目赖东生被称为“水房赖”,去年8月遭加拿大移民及难民署(IRB)承审官裁定为“不得入境”(inadmissible)者,撤销其永久居民(PR)身分,但家人身分得以保留。他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日前联邦法庭认定承审官裁定并无不当,驳回其申请,但全案仍可上诉。

澳门黑帮“和安乐”(俗称水房)头目赖东生,人称“水房赖”,1996年与家人移民加拿大,但去年8月,IRB承审官裁定,“水房赖”确为澳门黑帮分子,曾在加国境外从事组织犯罪活动,根据加国移民法,应被列入“不得入境”名单,递解出境。

不过,移民部指控他在申请移民时造假(misrepresentation),但法官并未采信,因此他的妻子和三名子女则可留在加国,继续拥有移民身分。

IRB撤销“水房赖”移民身分,他申请司法覆核遭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水房赖”不满自己的永久居民资格遭撤销,委请律师提出司法覆核申请。案件在今年3月13日开庭,一连举行三天。

其代表律师卓文(Peter Chapman)在法庭上强调,承审官在未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迳行认定他的当事人在澳门参与黑帮,明显有误。

联邦法官休斯(Justice Roger Hughes)认为,尽管承审官未在判决理由中阐述澳门当地法律与加拿大本国法律的“等同处”(equivalency),但“水房赖”遭指控的罪行,在任何文明国家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官称赞“水房赖”的代表律师如此直接坦白的陈述这些理据,但在整体考量裁决与其结果后,法官认为承审官手中掌握的事证很多,并据以做出合理结论与判决,因此驳回“水房赖”的司法覆核申请,维持原判。全案仍可向联邦上诉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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