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力度空前 中纪委掌权成党中之党
第五代反贪反腐力度空前,中纪委成了最忙的机构,也成了十八大以来权力扩张最大、组织人数膨胀最快的机构。五一黄金假,中纪委八位副书记有七位奔赴各地督战,防止“违纪贪腐行为”反弹。中纪委领导们如此,各地方省市纪委岂敢怠懈?五一长假恐怕也要“战斗在反腐第一线”了。
加大反腐力度,尤其是在制度上保障,中纪委就必须扩权。对此,中纪委最近作了内部“机构改革”,新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更为重要的是,中纪委新组建了组织部,为的是配合中央把任命各地方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权力抓在自己手里,这项“改革”和组织部的建立,是中纪委扩权的最关键之处。

多年来,中共的纪委体制实行“双重领导”,地方纪委工作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而“同级党委”的领导权远大于上级纪委的领导权。如果把“完整的领导权分成四个方面──人权、事权、财权、物权,每一项是一分的话,那么同级党委对纪委的领导权就是三点五分,上级纪委只有零点五分,甚至更少。因为大家知道,比如“省纪委的干部是由省党委提名,然后由中央组织部考核,最后报中纪委认可”。中纪委过往根本没有自己的提名考核地方纪委干部的组织部门,只是“橡皮图章”。这样地方纪委工作就被同级党委“管得死死”的,怎能听命中纪委的指令?反贪反腐必软弱无力,甚至与地方贪腐势力同流合污,成为他们的保护伞。
如今中纪委组建组织部,先掌握省、市、自治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核权,接下来会层层推开,下面纪委干部的提名考察权由省、市纪委组织部门掌握。
如此,整个纪委系统将成党中之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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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说过,现阶段反腐是治标,以后还要建立治本的反腐机制。是应该这样,怎么样才能建立治本的反腐体制呢?要不要实行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呢?至少要建立象香港和新加坡那样的反贪局呢?!这是其一;其二是,其实这个现在反腐并没有大规模的象过去搞运动那样的反腐败,要真的反腐,要发动群众揭发,(可以匿名揭发)要发动官员相互揭发,不仅反腐只限于在职的官员,而且还要进一步在已经退休,身居二线的或者已经死亡的官员中开展反腐败,那么就会有好多好多贪腐的官员要落马!这样才会彻底。不然搞几个浮在表面上的贪官,而躲藏在背后的贪官还很多很多,他们还暗自庆幸呢;三是要重罚贪腐的官员,改变现有的不管你贪污几多个亿,不判死刑的、对贪官处罚太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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