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三起三落望成法治中国“反光镜”
失联数日的北京独立学者高瑜现已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被刑事拘留。消息一出舆论群哗然,有人为高瑜奋笔疾书大力辩护,也有人在刀光剑影的意识形态保卫战面前忧心忡忡。事实上,从高瑜的三起三落中不难看出中共处理手法上的变化,窥测高层在处理一直广受诟病的随意打压异见知识分子方法上的思路。但从事件的反应结果看,北京方面的处理仍存有“瑕疵”,毕竟高瑜这类异见知识分子被处理而引发的寒蝉效应,已经蔓延至无涉政治污点的普通知识分子群体中。
当局处理手法可圈可点
公开资料显示,这已经是高瑜第三次被拘捕。第一次是在1989年6月3日,高瑜因介入“六四”学运和支持学生被秘密逮捕,次年获释;第二次是在1993年10月,因给境外媒体《镜报》撰稿而被当局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监6年,1999年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这一次,根据北京警方提供的罪证,高瑜2013年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境外网站刊登,与第二次入狱的罪名相同。
现年70岁的高瑜是记者出身,原在带有官方性质的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中共改革派经济理论刊物《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多维新闻在维基百科中查证后发现,该刊曾积极报道八九民运,并于同年在头版刊登了胡耀邦的信件,六四事件发生后,随即被迫停刊。而就在《经济学周报》宣布停刊8天前,高瑜被捕。直到1990年8月28日获释。故而基本可以确定,高瑜第一次“起”是受时任周报总编辑何家栋的举荐,时隔不久后的“落”则是因为在六四事件中异见分子的角色。
高瑜第二次被捕,是在四年之后的1993年。经过秘密审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次年11月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因为涉及国家机密,故而可供检索的信息极为有限,不过各方消息证实与高瑜曾写给境外媒体的一篇敏感文章有关。值得一提的是,高瑜此次入狱期间既是“落”也是“起”,个中缘由在于正是这一次的锒铛入狱才助其名声大噪,并先后收获了“自由金笔奖”、“新闻勇气奖”、新闻自由奖以及记者无国界新闻奖等荣誉。此一阶段,虽然各类思潮不断,但知识分子还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即便是高瑜之类的异见分子,鉴于发声平台的局限性也并未成为当局的心头大患。
到了高瑜第三次被捕,中共的处理手法显示出难得的变化。首先,不同于第一次拘捕高瑜时的不明就里,也不同于第二次将其投入监狱时的“不公开”作为,这一次官方媒体主动向外界公布了调查高瑜泄密案的前前后后,同时将犯罪事实摆在台面上,且在央视镜头前有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同期声。其次,从1989年到2014年,是中国法治发展最为迅速的阶段,当局也意图夯实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而此次在对高瑜的处理中也明显感到官方试图体现一种不同以往的手法。高瑜目前相当长的时间在北京居住,也写了不少文章,其中很多内容也是当政者不喜欢的,但官方始终哑忍,至少说明他们顾忌被指责为“无法无天”,不敢再让自己的权力像以前那样随意使用。所以,应该说高瑜的三起三落也对应了中共应对手法的转变,依法办事正在成为对权力限制的栏杆。
然而,“依法办事”的根本目的,也不应该简单地就是为了惩戒为了秩序。法律还体现着当政者对社会的期许和对和谐、安乐的打造,维护对民众对公义的追求。因此执行与使用法律的社会积极效果也应该是追寻“依法办事”的准则。对当局而言,目前“依法办事”、“依法治国”中并非没有缺憾。在社会氛围中,尤其是对待知识分子这一“最大变量”,更需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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