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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速限 有安省团体促改为130公里

根据一项统计数字显示,安省每年有逾75万的车辆驾驶人遭开单指控超速,有民间团体批评,速限过低、有意设定,安省的速限根本就是在抢人荷包。

在被指控超速的人数明显大幅跃升之后,一项驾驶拥护团体指控安省,有意设定过低速限。

在安省,每年有逾75万的驾驶遭到超速控罪,根据环球邮报的报导指出,自1999年至2010年的12年之间,因超速而遭控罪人数共成长32%,该项数字约为每年人口成长数的两倍。

团体Stop100.ca呼吁,高速公路时速限制应由现行100公里改为130公里。(取材自网Stop100.ca)

一个游说团体Stop100.ca就指出,安省的速限根本就在抢民众的现金;保险业评估,超速罚单每年为北美各市政府产生逾50亿的税收。

游说团体Stop100.ca宣称,最自然的速限约为时速130公里,而非时速100公里。该团体要求市属的400号系列高速公路,时速能调为120公里,部分危险路段则例外;包括401、407等省属高速公路的速限改为130公里。

该团体指出,当车辆驾驶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仅速限较为符合高速公路原来设计的目的,速限更能与世界接轨,同时也不再需要提心吊胆,因担忧超速而遭到警察拦停开单。

在此同时,反对人士认为提高速限将可能使得高速公路更形危险,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显示,在德国的意外车祸死亡率仅有加拿大的一半,而在德国的高速公路上是没有任何速限标示的。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合理而可行的建议是:最右车道100,依次110, 120, 130。这样多有层次感。实际上现实中几乎是这样只是没有合法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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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个110试试,我看115应该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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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你可以按限速牌的车速加上10%15%,一般不会吃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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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在404高速上的快道随着车流以110至120左右稳定行进,忽然从后视镜看到警车的灯光闪烁,定睛一看,一部警车在我车后约有100米远,在我车与警车之间没有车辆了。我下意识松了油门,看速度计约在110或更高,不会超过120。我的速度越来越慢,警车也慢慢靠近,但是它始终没有拉响警笛。我停到隔离栏的边上,等待警车靠近。它慢慢与我车并排,似乎要停下来。但是又慢慢加速,开向前边去了。 虽然有惊无险。我细想,警察开始时认为我超速了,后来又改变主意了。算是给了个警告。我实际已经准备好问警察我当时是什么速度,是否瞬时超速了。 注:但是我实际没有紧跟前面的车辆,他们比我的车要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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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04高速上的快道随着车流以110至120左右稳定行进, 但是我实际没有紧跟前面的车辆,他们比我的车要快得多。 您这两句话是矛盾的,我猜您是长时间慢速占用超车道,严格来讲,这是违章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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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TTO:404限速90公里。如果允许你超限15公里,那么90+15=105公里,高于这个速度,警察可以开罚单。按规则,110公里以上是超速了。可是401,404,400等高速的各个不同地段都有一个司机们和警察们的默认的不开罚单的速度,这个速度高于限速牌15公里以上。这个速度是实践出来的,不是限速牌标出来的。你常在那开,随着车流走,你就知道。 401,404,400等高速通常都是车满为患。实际不可能留一个超速车道空着只为超车用。而实际上司机们默认的规则是:如果你能跟上高速车道上的车速,你可以呆在该车道,或者虽然你前面没有车,但是你后面也没有车跟随比较近,希望超过你;否则你只好变线到旁边慢道,让后面的车过去,而不是迫使它从慢车道超过你。 我当时的情况,前后的一段距离里都没有车。所以我是超速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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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限速130! 更希望道路划分快车线,慢车线,让那些牛车走牛线,马车走马线,牛马互不相干。 还要规定货车专用线。 美国,中国早就这样做了!加拿大这方面总是慢半拍,不!是慢好几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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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支持!!提高速度限制!!!估计政府不同意,少了一大笔收入。 警察抓STOP没完全停住的,实在是可恨。他们自己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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