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速限 有安省团体促改为130公里
根据一项统计数字显示,安省每年有逾75万的车辆驾驶人遭开单指控超速,有民间团体批评,速限过低、有意设定,安省的速限根本就是在抢人荷包。
在被指控超速的人数明显大幅跃升之后,一项驾驶拥护团体指控安省,有意设定过低速限。
在安省,每年有逾75万的驾驶遭到超速控罪,根据环球邮报的报导指出,自1999年至2010年的12年之间,因超速而遭控罪人数共成长32%,该项数字约为每年人口成长数的两倍。
团体Stop100.ca呼吁,高速公路时速限制应由现行100公里改为130公里。(取材自网Stop100.ca)
一个游说团体Stop100.ca就指出,安省的速限根本就在抢民众的现金;保险业评估,超速罚单每年为北美各市政府产生逾50亿的税收。
游说团体Stop100.ca宣称,最自然的速限约为时速130公里,而非时速100公里。该团体要求市属的400号系列高速公路,时速能调为120公里,部分危险路段则例外;包括401、407等省属高速公路的速限改为130公里。
该团体指出,当车辆驾驶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仅速限较为符合高速公路原来设计的目的,速限更能与世界接轨,同时也不再需要提心吊胆,因担忧超速而遭到警察拦停开单。
在此同时,反对人士认为提高速限将可能使得高速公路更形危险,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显示,在德国的意外车祸死亡率仅有加拿大的一半,而在德国的高速公路上是没有任何速限标示的。
合理而可行的建议是:最右车道100,依次110, 120, 130。这样多有层次感。实际上现实中几乎是这样只是没有合法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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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个110试试,我看115应该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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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你可以按限速牌的车速加上10%15%,一般不会吃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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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在404高速上的快道随着车流以110至120左右稳定行进,忽然从后视镜看到警车的灯光闪烁,定睛一看,一部警车在我车后约有100米远,在我车与警车之间没有车辆了。我下意识松了油门,看速度计约在110或更高,不会超过120。我的速度越来越慢,警车也慢慢靠近,但是它始终没有拉响警笛。我停到隔离栏的边上,等待警车靠近。它慢慢与我车并排,似乎要停下来。但是又慢慢加速,开向前边去了。
虽然有惊无险。我细想,警察开始时认为我超速了,后来又改变主意了。算是给了个警告。我实际已经准备好问警察我当时是什么速度,是否瞬时超速了。
注:但是我实际没有紧跟前面的车辆,他们比我的车要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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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限速130!
更希望道路划分快车线,慢车线,让那些牛车走牛线,马车走马线,牛马互不相干。
还要规定货车专用线。
美国,中国早就这样做了!加拿大这方面总是慢半拍,不!是慢好几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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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支持!!提高速度限制!!!估计政府不同意,少了一大笔收入。
警察抓STOP没完全停住的,实在是可恨。他们自己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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