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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师:马航事件超2年家属将失索赔权

距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宣布马航MH370航班在南印度洋坠毁已整整2个月。昨日有美方律师在京会见马航家属时表示,如果家属认同马方公布的飞机失事这一结果,那么索赔就可以开始进行。此外,该律师还建议马航家属应当把诉讼地选在美国,因为对比之下,美国法庭更有强制力,可以使相关公司或个人提供与马航空难相关的所有信息,“当然家属们同时也能够得到更高的赔偿金。”

对于过去几个月当中,无数次有人将马航空难与法航波音747空难相对比,该律师认为,此次马航空难与胜安航空公司的空难特别接近。他指出,马航的家属与胜安空难的家属一样,从开始到现在,在没有任何事实支持的基础上,接受了太多误导信息。“目前没有任何可靠信息指明此次马航空难是人为的自杀性空难事件。”他说。

该律师认为,此次马航飞机失踪最有可能的解释是突然技术故障。他指出,马航MH370事件中最难以理解的地方在于飞机完全没有任何音讯,这倾向于完全的飞机在高空发生灾难性故障。“如果飞机曾经受到控制,那它应该被一些雷达或无线电通信探测到。”他说。

据早前“香港环保协会”负责人樊熙泰向本网表示,马航MH370客机失踪事件因INMARSAT(国际海事卫星组织)、劳斯莱斯引擎公司及马来西亚政府未及时公布有关数据,而延误搜救工作,失踪乘客家属可向三方追究责任。他指出,全球绝大部分客机已有完善的 GPS 系统在机身内,而失事的马航MH370客机机种内最少有一台 GPS 系统,但由于INMARSAT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未有及时公布有关数据,导致各国联合搜救行动迟迟未得进展。

樊熙泰透露,环保协会已经向联合国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致函,建议各持有今次数据之机构及国家,应及时公布失踪客机资料而避免延误搜救工作;ICAO亦需立即检讨全球有关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全球民航客机安全及搜救工作。该负责人进一步建议马航MH370客机乘客家属应向美国政府、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MARSAT(国际海事卫星组织)、波音公司,以及劳斯莱斯引擎公司,查核有关引擎在客机失踪后5小时内仍有信号发出。他表示,由于有关信号必定会透过卫星传输,而民航机上最少有2伙卫星,因此必会留下信号发射位置定位数据。

最后,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律师表示,马航家属应当尽快提起诉讼。他指出,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自飞机应当达目的地之日,也就是2014年3月8日起,两年内未提起诉讼的,丧失对损害赔偿权利。他强调,提出索赔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真相的探寻,更不意味放弃对亲属生命的关注,而是在国际公约的框架内,维护亲属的合法权利。他提醒家属,要尽量通过律师与马航谈判,以阻止发生因收取补偿而丧失了应得到的权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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