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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日报社长受贿 牵出大老虎曾庆红

原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戴玉庆受贿案的开审,却审出一起举报案,这次引火烧身的是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虽然据传王晓玲是“中南海帝师” 曾庆红的亲戚,并因此而飞扬跋扈,但这场被媒体点燃的越烧越旺直指广州市纪委的大火,却是由高层默许的。那么,眼下摆在习近平和王岐山面前的,则是一个比铲除周永康集团难度更大的挑战——收拾王晓玲,剑指曾庆红。

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

2014 年3月28日,原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戴玉庆涉嫌受贿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戴玉庆在2006年至2012年 间,接受常勇强、梁某某(两人曾任广州日报社广告处副处长)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提拔、广告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 贿赂,共计250.1万元。

常勇强(已判刑)自2005年 3月起任广州日报社广告处副处长,分管客服中心一部(含房地产部、汽车部等)广告业务。其分管项下的广告业务收入占广告处总收入比重较大。起诉书指控常勇 强为了获得戴玉庆在岗位调整及职务晋升等方面的支持与关照,于2006年至2010年间,先后分十次送给戴玉庆200万元现金,每次20万元。

此外,戴玉庆还被控收受广州日报广告处另一名副处长梁某某(另案处理)45万元贿赂。起诉书称,梁某某在职位升迁上受到戴的提拔和关照,因此于2010年2月和2011年2月两次约请戴玉庆吃饭,饭后分别送给戴25万和20万元现金。

对 上述两项受贿指控,戴玉庆均明确予以否认。他说他从2006年进入《广州日报》直到2011年离开,常勇强一直担任广告处副处长,职位没有发生过变化;自 己虽然重视广告业务工作,也从来不会用威胁或者许诺人事调整的话语来评价下属的工作。而与梁某某两次吃饭都是很多同事一起参加,梁并没有给他送过钱。提拔 梁是因为他认可梁的能力,认为能够给《广州日报》广告市场带来竞争力,而所有的人事任免也都符合组织程序。

戴玉庆还被控收受某广告公司原总经理刘丹萍(已判刑)的2万元贿赂。起诉书称,刘丹萍为顺利开展公司广告业务及获得戴玉庆的关照与支持,于2006年9月中秋节前约戴玉庆吃饭,饭后,刘丹萍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礼品盒送给戴玉庆。

对此,戴玉庆表示不知情。他说,刘丹萍送礼时并未说明礼品盒中有现金,而礼品盒由司机代为收下并送至家中。戴自始自终都没有碰过礼盒,也打开过礼品盒,因此 也根本不知道盒中有2万元现金。而这是他与刘丹萍经人介绍第一次见面,此后也只通过一次电话,并未与刘丹萍有直接的业务交集。

起诉书还指控戴玉庆还收受1.9万元贿赂和接受某医院为其减免医疗费用1.2万元。起诉书称,肖某先后担任两所医院的领导职位,均负责单位的政治宣传工作, 因而与《广州日报》等媒体有业务往来。为使《广州日报》对两单位多做正面报导,且在招生、院庆、校庆等方面多加宣传,肖某于2006年至2012年春节或 中秋节先后以两所医院的名义分多次送给戴玉庆现金,共计1.9万元。此外,2012年2月,戴玉庆在其中一所医院的口腔科进行治疗,医院费用2万7390 元,后经肖某协调,医院减免戴玉庆治疗费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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