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移民官建议:居住天数应以收件日为准 /

移民官建议:居住天数应以收件日为准

申请公民入籍或换发枫叶卡时,移民官计算申请人在境内居住天数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过去都以申请人的签名日期为准,但基于“无罪推定”(benefit of doubt)原则,官员建议应改为对申请人较有利的收件日期。此外,资料显示,移民部线上服务最常见的问题是“如何查询申请案状态?”

在境内居住天数是移民申请入籍或换发枫叶卡的关键,过去移民官在计算时都以申请人的签名日期做为往前推算的基准,但移民部全国总部副主任麦博德(Steffan Mile -Board)建议,应改为对申请人较为有利的收件日为准。

他说相关申请案均以邮寄方式送达处理中心,由于申请人寄出申请案后的行踪无从掌握,为作业方便起见,过去都以签名日期做为检测居住天数的基准,但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应改为对申请人有利的收件日期做为起算日。他希望移民部同意,并修改相关程序及训练规章。

此外,移民汇编杂志Lexbase取自政府内部资料也显示,民众使用移民部线上服务系统时,最常问的是“如何查询我申请案的状态?”(How can I check the status of my applications?)

2012年11月15日到2013年3月31日,共有38万5881人问这个问题;其次为“如果今天申请,我的案子何时可审理完成?”,有27万4125人询问;第三是“谁能申请联邦技术移民?”有26万788人询问。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好主意!!!
回复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