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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中过期刮刮乐无法领奖 商店续出售

有市民购买“刮刮乐”(Scratch & Win)彩票幸运刮得2元,但第二天前往商店兑奖时竟被告知该彩票已过期半年多,无法领奖,自认倒楣的他提醒民众,购买时要注意彩票是否已过期。

卑诗彩票局(BCLC)表示,此事应属个案,依规定已过期彩票应退回彩票局,不清楚该商店为何继续出售。

素里市民希德班(Steve Hildebran)不久前在兰里市Jimy Mac's酒品贩售店购买两张“21点”(Blackjack)刮刮乐彩票,其中一张幸运获得2元,尽管金额不高,但他还是在第二天前往该店准备领奖。

想不到店员然对他说,彩票已过期半年多,无法兑奖。他大惑不解的告诉店员,昨天才买的彩票,怎么可能过期,这才发现彩票背面印的有效期到2014年1月14日。

他气愤地表示,即然早已过期,商店怎可再卖给客人,更气人的是原来这种刮刮乐彩票的头奖2万1000元早已被领走,但彩票局与商家却未告知,让他一直购买,希望刮得大奖,且过去那些没中奖的彩票,说不定很多都是过期的。

面对质疑,卑诗彩票局表示,依规定商家应将过期彩票送回并获退款,继续出售对商家并无实质好处,他们不清楚该商店为何会继续贩过期彩票,将进一步了解,并已将该商店登记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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