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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不要过客心态 踊跃投票利己及人

在市选中,不论是否公民,所有市民均有权投票,选择为他们治理市政的市长和市议员、及负责教育事务的教育委员。这是很多亚洲城市的市民渴望已久但仍未得到的权利。

久被欺压与自我放弃

二次大战前,居加华人一直受加国政府的法制欺压,例如人头税制、禁止华裔入境法、及排华法等。至1947年在联合国“人权宪章”的规定下,这些法制才被撤销;同年,加国政府授予华裔和其他少数族裔于联邦大选的投票权,后来华裔加人渐渐获得更多政治权利。

可是,很多华裔加人依然抱着过客的心态,不关心本地公共事务,甘愿放弃得来不易的权利,以致参政人数极低。虽然此情况至1990年代开始有所改变,然而华裔选民的投票率裹滞不前;不少研究显示,在各级政府的选举中,华裔和黑人选民的投票率最低,远远落后于主流族裔的选民。

放弃权利自招损失

投票的目的是让市民选择并授权议员执行议会的决策,协助市民解决与日常生活有关的问题。在选举中候选人所得的票数愈多,表示他获选民的支持便愈高,在议会便愈有力代表市民发言,则愈有效为支持他的市民争取权益。反过来说,若某群体的投票率极低,纵然议员获得其他群体支持而当选,但因该群体的支持太低,他依然无法为他们说话。

群体的投票率除了反映议员获授权的强弱外,亦显示群体对政府事务的关注度。一般而言,政府下决策或施政时,都会顾及多数市民的利益,然而为了善用公款,只可考虑密切关注政事的群体的诉求,那些投票率低而缺乏议员代表的群体,便往往被忽视。

参与投票利益多

加国不少小数群体,因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在各级政府的选举踊跃投票,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势力,政府为了通过法案或巩固执政党的治权,很多时须设法讨好他们,近年来联邦政府公开支持以色列和乌克兰两国政府,就是明显的例子。

此外,踊跃参与投票亦有其他利益。首先,要推选适当候选人成为议员,须了解各参选者的政纲、才干、和经验,这些资料可作为与关心选举事宜的主流人士交谈的话题,以促进交情,加速融入主流社会。其次,平日与同事或亲友深入讨论各候选人的政纲和有关资料,有助增强分析、判断、及抉择能力。

再者,从搜集有关选举的资料,可加深认识政府的职权与功能、未来议员的才干、及社区资源,方便他日寻求所需服务,改善家居生活。最后,与子女谈论选举事宜可增进亲子关系,并强化他们对加国政制、法例、和公民权益的认识,间接为他们立足加国社会铺路。

由此看来,踊跃参与投票不只有利个人,还利及子女、社群、甚致原居地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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