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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年前遭祖父性侵:告父母胜诉获48万

温市一名妇人在50年多前遭祖父及其友人性侵犯,事隔多年后,她把双亲告上法庭,指控父母当年保护不力,并且获得胜诉,父母须赔偿她将近50万元损失。

状告双亲的妇人安特鲁布斯(Linda Antrobus),现年62岁,早前入禀卑诗最高法院,控告亲生父母,对她多年前被祖父性侵犯之事袖手旁观,并阻止她把家丑外传。

案情指出,安特鲁布斯在9岁那年,便开始遭祖父及其一个朋友带到家中性侵犯,其祖父曾因侵犯儿童罪名入狱。当年性侵安特鲁布斯的两人,皆已分别离世。

安特鲁布斯控告她的父母当年保护不力,就算后来她揭发祖父的兽行,她的父母亦没即时报警,也没为她寻求辅导,还迫令女儿以后只字不提。后来安特鲁布斯的祖父没再找她,两人也从此再没见面。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受害人的双亲明知道其祖父有前科,仍把年幼女儿送羊入虎口。

安特鲁布斯的父亲在庭上接受盘问时表示,虽然女儿投诉遭祖父性侵犯,但当时他“觉得事件并没那么严重”,又说“我不想要老父坐牢,只想父亲不再骚扰我们的生活”。

法官最后判处安特鲁布斯胜诉,并可获得48.3万元赔偿,作为弥补心灵创伤及工资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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