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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警官信箱:车祸后私了,警察还管吗?

提起警察,大部分移民可能百感交集,喜欢、讨厌、敬佩、害怕,每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我们在加拿大的移民生活很难与警察分开,但 是大多数人对于警队的架构并不清楚,生活中碰到警察也不知道怎么办,现在机会来了,多伦多警队新任华人社区联络警官杨乾良与加国无忧合作,在51网和51 周报上开辟“杨警官信箱”栏目,读者有任何关于警察和治安上的事,受了委屈,产生疑惑,欢迎随时向杨警官提问,杨警官会尽快回答你的问题。请来信到杨警官信箱:[email protected]

需要说明的是杨警官公务繁忙时会有其他警官代为答复网友来信。今天就是由在多伦多警察总部工作的李小波警官来回答网友的问题。

杨警官您好!

Long time no see ! 先恭喜你荣调警长和华人社区连络官。

有一件事实基于社区市民责任和很多动物安全须向阁下反映:俺现在居住 Apartment building 位于M3C1G2,大楼正对面往左马上有一弯道,有交通告示牌:限速30公里,可是每日傍晚下班至半夜,俺看到很多车飙速起码50公里/per hour,很多小动物惨死轮下,行人穿越马路更危险!烦请杨警官恊助,请警队埋伏抓违规车辆,最好是便衣警车,效果会更好。谢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Jason(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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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警官的回复:

我是多伦多警局的李警官,先替杨警官回答这个问题。杨警官的位置是社区联络,无法针对这样的具体问题一一回答。杨警官信箱这个栏目是无忧网站为华人社区提供的公益平台,帮助大家了解多伦多的警务知识,以及与警方打交道的常识。

这封来信所提到的问题牵涉报警,所以我先说明一下警方的运作。

每个警局都有一个社区服务部门 (Community Response Unit),有别于应急服务部门(Primary Response Unit)。CRU 负责社区的持续性问题(ongoing issues),PRU负责911报警。

这位读者所提的问题,应该去所辖分局(应该是54分局)联系其CRU负责人,详细说明情况,CRU会根据辖区的总体情况予以安排。由于警力资源是有限的,他们会分轻重缓急进行流动执法,所以最有效的办法是多联系社区,多联系CRU以表明情况已经很严重,这样优先程度会提高,警局CRU会尽早派警员处理。

希望大家不要顾忌与警方联系,也希望大家理解警力资源不是无限的。而且这类问题还可以有其他办法,例如向本社区的市议员反映,增加减速坎(speed bumper)等。

多伦多警局各分局的联系方式也很好记忆,警方的电话通常以416-808开始,分局的电话以分局数字加00。例如54分局的电话是416-808-5400,以此类推:33分局的电话是416-808-3300,42分局的电话是416-808-4200。

希望以上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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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杨警官:

我想问问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事情是这样,A 开车,B骑自行车。

在有停牌的路口,A停车,要右转,看了右边行人道没有人,看车道有没有车,等车道没车时想转的时候没有看右边的行人道就转了,这时撞B了。B在人行道骑车,没有头盔。

按理说2者都有错。当然,B受到擦伤。

因为A怕涨保险,所以主动提出给B300元补偿损失。双方当时都离开了现场。后来B致电A,要A去他家面谈赔偿事宜。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

1 当时留在现场报警,警察会怎么处理?

2 如果A不去B那里面谈,又或者面谈不拢,A拒绝赔偿B,那么B报警的话会怎么处理?会不会算hit and run?

谢谢

Lee(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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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警官的回复:

加拿大的刑法诉讼和民事诉讼是两条平行线,没有交叉的。在国内,警察职能包括调解并介入民事纠纷。这里不同,警察只负责刑事案件,无权介入民事纠纷。也就是说,当事人决定私了就意味着放弃警察介入。

当事人如果当时报警,警察到场调查后会依据交通法规进行处理,具体到这位读者来信所提到的情况,很有可能给你一个不小心驾驶的罚单,你得通知保险公司,后续工作由保险公司负责。如果骑车人有错,警察也会给罚单。骑车人也许因伤起诉你,但实际赔偿会由保险公司调查,来决定该付多少责任给予多少赔偿。这样做虽然保险会涨,但却省心,不怕后续麻烦。

另外,你与骑车人双方已经同意私了,如果谈不拢,此事即为民事纠纷,骑车人可以民事诉讼向你追讨赔偿,警方不会也无权再介入此事。当然,如果事情恶化升级,出现刑事案情(如骚扰、恐吓、甚至打人等)的话,警方会介入调查刑事责任,不会参与民事诉讼。骑车人现在报警,警察还是会出警的,但是也只是告诉他以上的信息,警察既然已经无权再介入其中,自然也不会再起诉你HIT AND RUN了。

警方职责之一是保一方平安,不负责调解仲裁。民事纠纷不管你多有道理,当事人都只能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就去民事法庭。警察不管道德上谁有理,警察只管你是否违法。所以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凭感觉行事。好比债主追债当然有理,可是债主如果去骚扰,恐吓,袭击或绑架欠债人,那警察只会处理债主的,因为那些都是刑事罪行。

希望以上说明回答了你的问题。

注:警察不是法律顾问,无法提供法律咨询。以上说明是帮助大家了解警方运作,知道如何与警方打交道,具体法律咨询,请大家联系律师。由于利益冲突的原因,警方也不会向大家推荐任何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多伦多警局李警官

警官信箱声明:
  1. “警官信箱”栏目不是报警平台,不受理报案。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911,非紧急情况,请拨打416-808-2222求助;
  2. “警官信箱”栏目是《加国无忧5CA》与多伦多警局合作,为华人社区开办的公益平台,目的是帮助大家了解多伦多的警务知识以及与警方打交道的常识;
  3. “警官信箱”栏目会选择有代表性的读者来信及警官答复刊登出来,以应普及教育的需要,让华人社区更多的人受益。当然,这些来信在发表时会做技术处理以保护来信作者的隐私;
  4. “警官信箱”栏目不是法律咨询平台,不针对具体案例提供任何法律咨询。警察是执法者,不是法律顾问,无法提供法律咨询。警官信箱提供的信息只可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法律建议。因为每个案情都是不同的,如需法律咨询,请大家联系专业人士。由于利益冲突的原因,警方也不会向大家推荐任何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5. “警官信箱”栏目所有信息以普及教育为目的,仅供参考,读者不能以此为依据做其他用途。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4-11-10 12:16
    您已点过赞
    好实在的李警官!逻辑清楚,用词严谨!点32个赞!
  • @ 2014-11-10 20:17
    您已点过赞
    我朋友车祸私了,给了对方$4000,对方是警察,收了钱又去报了保险,请问杨警官怎样讨回这个公道?
  • @ 2014-11-10 22:40
    您已点过赞
    李警官回复的很好,涨姿势
  • @ 2014-11-10 13:49
    您已点过赞
    杨警官,听说多伦多警察去Tim Hortons喝咖啡都不用给钱,这是政府给警察的特殊福利呢?还是Tim Hortons给警察的变相贿赂?
  • @ 2014-11-10 23:15
    您已点过赞
    我朋友车祸私了,给了对方$4000,对方是警察,收了钱又去报了保险,请问杨警官怎样讨回这个公道?
    caess 发表于 2014-11-10 20: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朋友犯傻了,$1000 以上应该是报案的。
  • @ 2014-11-11 00:37
    您已点过赞
    为“土包子”网友的无知叹息,不过我们还是敬佩你这么勇敢的取了个老实ID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11-10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ID意思是一捅就就破,看来是个女的??: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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