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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连夜通报周永康案幕后 会判死?

乱世用重典,用刑上大夫,相信后人谈论中共新三十年时,周永康案将具有标志性意义,成为奠定这个时代的基石之一。多维新闻此前在《周永康五宗罪有蹊跷 官方通报透玄机》一文中已经分析,官方的正式通报中,透露出多个外界意料之外的信息,例如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等。周永康作为中共长时间内落马的第一个政治局常委,将会面临怎样的下场?会否如薄熙来案当时那样公审?刑责究竟有多重甚至会否判死,值得细探。

或贪腐公审 泄密内部审判

因为对于周永康的党内调查已经结束,周案的详细情况相信已经水落石出,只是外人无从知晓。虽然最高检已经提起公诉,但是相信随后的侦办工作只是例行公事,在进入司法阶段,首先摆在公众面前的一个疑问是,周永康会否如薄熙来那样公审。

薄、周、徐三案,是习近平时代治国戡乱的重要案件,是警告党政军系统收手、巩固权力重拾民心的重要之举。除了此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意义外,正如多维新闻此前分析所言,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宪法日,在这个特殊时刻公布周永康案件,其法律上的符号意义不言而喻。在这个背景下,周永康将接受公审成为一种可能性极大的猜测。

周永康会否接受公审?

若论公审高官,周永康将不是首例。在周永康之前,中国官方对于薄熙来的公开审判一度被称为自四人帮之后的“世纪大案”。2013年7月25日,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提起公诉。8月22日至26日,济南中院连续四天半公开审理薄熙来案,期间通过微博公布庭审纪实,每半天召开一次通报会,其开放程度可谓开创了中国司法审判的先河。

由于以往中国大部分贪官在案发后接受法院审判时,通常都已经与负责调查的检察机关、纪委方面在基本事实达成了一定“默契”,对于检方提起的指控一般都会无条件认罪,从而换来从轻处罚。例如在薄熙来案件审判之前不久的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案审判时,刘志军不仅放弃了自行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更是在庭审现场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都没有提出异议,并且表示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上诉。并在庭审最后声泪俱下地说:“我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

而薄熙来在庭审时不仅当庭全盘否认了检方对其指控的“三宗罪”,更是当庭希望法院“如果听检察机关的一面之词,会导致冤假错案大量发生”、希望检方不要用贪腐的罪名侮辱自己薄家的“家风”,由于案件是使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因此在那5天里,薄熙来与检察机关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对抗也被第一时间于中国网络上传播,成为当时的热点事件。薄熙来这种不配合的做法,被观察人士认为是其最终被“重判”的重要原因。随后的9月22日,当薄熙来听到法院宣判自己无期后更是失态,当庭咆哮,被法警强行带离法庭,并没有当庭提起上诉的机会。

以此观察,中共对于公审周永康其实还是存在变数。若公审,这其中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法律意义,警告全党、展现中共依法办事的姿态就会尽显。但其中的变数就是审判时,周永康会否如薄熙来那样存在不可控情况?这不是提前内部双方达成妥协就能解决的,公审周永康“口无遮拦”,甚至泄露了某些内部机密,这都是决策层不想看到的。但这只是一个“变量”而已,从薄案公审,中共所获得的民意支持来看,周案公审可期。

另外也需注意的是,对于王立军的审判,当时除了公开审判外,还有一日的内部审判,不对外界透露。周案是否也会分成两个阶段,贪腐等其他罪名公审,泄密罪名内部审判,也是一种可能性。

无期徒刑可能性大 泄密将是变数

官方正式通报中,周永康身陷五宗罪,其一,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其二,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三,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其四,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其五,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这五项罪名中,前三项分别违反了贪污、受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危害国家安全等刑事罪责。后两项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应是党纪层面的问题。

如前文所说,在这种级别的高官查处上,中纪委是承担主要角色、其对于周永康的调查应该是已经将案情水落石出,接下来的最高检调查只是按部就班之事。那从目前官方透露的信息来看,周永康会否被判处死刑?不仅打破“入常无罪”,甚至更进一步破“入常不死”。这就不妨与之前类似的高官案件进行对比。

徐才厚案目前也尚在官方调查阶段,因此目前时间距离最近,级别相似的对比案件还是薄熙来案。同样是政治局审议通过,在2012年9月28日,官方对于薄熙来罪名的定性是“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其中,通过家人受贿,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权色交易,涉嫌其他犯罪问题都与周永康相似。唯一不同的是薄熙来在王立军的使用问题上用人失察,滥用职权,并且牵扯到谷开来谋杀海伍德案件中。而周永康最为不同之处就是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而这也许可能就是周永康最终会重判的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罪。

周永康究竟泄露了什么党和国家机密,目前尚不可知。最有可能的猜测还是与薄熙来有关,多维新闻此前就曾透露,“王立军事件”后,2012年年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李克强支持免除薄熙来职位的决定,但周永康投了反对票,成为九位常委中的不和谐音,从而令对薄熙来的处理无法形成统一意见。随后,他更将中央的处理意见私下通知薄熙来,严重违背了中共中央组织纪律和保密法规。而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薄熙来当年的判罚是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在刑法规定中,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只是目前司法判决中,通常经济案件不判死刑,因此周永康会否成为近年来首个因为贪污被判死的官员,将是一大看点。

结党、与中央二心 政治因素决定政法王命运

除了这些法律上的判刑外,其实周案最终可能会重判的一个因素是政治因素。自周案一开始,外界一直风传周永康有“政变”图谋,所谓周和薄组成了政治同盟,意图打乱中共在十八大上的高层人事布局,不仅薄熙来将“上位”,甚至给蒋洁敏等人“封官许愿”。虽然这种传闻难辨真假,但是这也反映出外界的一种观感,周永康结党,与中央二心。这种论调也间接地被官方承认,例如在周永康被宣布调查以及这次调查结果公布,《人民日报》的评论多次剑指“结党”、“山头主义”,说明周永康恰有此类“罪行”,只是官方不欲公开宣布。

自中共建党、国民革命战争以来,在历次残酷的斗争中,中共高层内部即有一种共识,就是负责情报收集、政治保卫的负责人,必须要保持对中共的绝对忠诚,不得有二心,因为一旦他们有了与中央不一致的想法,鉴于他们手里掌握的权力和诸多机密以及重要财产,对于中共这个政党来说可能带来极为致命的打击。

周永康确实是中共高层结构的一个异数。权力之大(主掌全国公检法包括国安系统),地位之高(唯一入常的政法委书记),权力同执掌的资源显然已经超出了他的前辈,因此一旦同中央核心存有二心,必然成为任何一任总书记的心头大患。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周在电话通知薄熙来之后,被迅速要求移交权力,其势力遭中央高层消减,甚至导致十八大产生的新常委中将政法委书记迅速剔除,以免后患。因此,出于政治目的,中共要从影响力到肉体,彻底清除周永康,这或许是另一个极端方向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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