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为了一个停车位打官司:华裔输掉房子 /

为了一个停车位打官司:华裔输掉房子

高贵林港一对华裔夫妇因不满管理委员会画分停车位,经常将汽车停在访客停车格内,双方对簿公堂,缠讼多年。近期法庭裁定管理委员会可将这对夫妇的公寓出售,赔偿诉讼费用,目前已有人出价17万元。但他们扬言抗争到底。

住在高贵林港林朵街(Rindall Ave.)2378号公寓单位的华裔夫妇毕正富与杨惠枝(音译,Cheng-Fu Bea and Huei-Chi Yang)不满管理委员会所画分的停车位,经常将自己的车辆停在访客停车格内,双方对簿公堂,缠讼多年,历经50次出庭,32位法官及6次请愿。

华裔屋主因停车位纠纷对管理委员会对簿公堂,面临公寓遭强制出售以赔偿诉讼费命运。(CBC)

但所有诉讼法庭都判决屋主败诉,去年卑诗高等法院裁定管理委员会有权扣押这对夫妇的公寓并出售,用以赔偿委员会几年来花费的17万3000元诉讼费。

管理委员会表示,已接受买家17万元的出价。如果法庭认为买家的出价合理,最快30天内即可成交。

但毕正富扬言继续抗争,强调管理委员会若真的将他们的公寓卖掉,他会再度提出诉讼求偿。

有住户表示,这起诉讼没有赢家,因为过去几年他们已耗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在诉讼上。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no zuo no die
回复
引以为戒
回复
看这古怪的姓名拼写就知道是港胞,原来也有不怂的嘛。
回复
鸟语移就是这样
回复
俗话说,人活一口气。为了个停车位打了好几年官司确实不值得,但是可以理解。。。
回复
毛泽东说 “与人斗,其乐无穷”, 这也是(某些)人的本性。
回复
回复 我来说:摆脱,那两位可是鸟语移哦 鸟语移经常以“法制社会”为荣呢
回复
回复 好兴致:这是一类人物,可生在任何地域,无论在大陆,香港,台湾,还是其它地方。 如同罪犯也是无论哪个地方都有。
回复
不了解情况,走的什么法律?愿请教。
回复
所谓:没事找事,咸的蛋疼。😜
回复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