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绊跌行人 市府将取缔央街立式广告牌

多伦多市府牌照及标准部门地区经理Joe Magalhaes表示,鉴于近日有多起行人被人行道上的A型广告牌绊倒的案件,市府将会在未来两周内加强取缔商号在央街上摆放未有向市府登记的这类广告牌。届时,市府执法人员将没收违规的A型广告牌,然后向广告牌的东主索取存放和退还费。

按照本市附例693-24C(9),商户禁止在Davenport Road以南的央街摆放A型广告牌。不过,商户可以向市府申请摆放,每年的许可证费用为90元,但必须要提供有关投报责任保险的证明。商户获得许可证之后可以在营业间内摆出A型广告牌,但必须有逾2.1米的行人路,供路人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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