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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子长城撞死中国老太赔偿60万

加拿大女子Fortin在今年4月8日游览北京慕田峪长城时向下疾行撞倒73岁的中国老人崔洪芳,老人后脑勺撞上墙砖,当场吐血身亡。北京时间4月28日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已和解,达成6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赔偿协议。

据京华时报报道,27日上午,黑龙江籍游客崔洪芳的遗体在怀柔区殡仪馆火化,待赔偿事宜完成后,家属将把老人的骨灰带回老家安葬。其生前的老同事、朋友,专程从黑龙江赶来,与家属一同送别崔女士,整个过程比较顺利。

崔女士的大儿子孙先生表示,目前,已暂时将母亲的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待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完毕后,会把母亲带回老家黑龙江佳木斯安葬,“我们希望在五一之前,把所有的事情处理完,尽快带母亲回去。”

事发现场

据了解,4月21日,经过两天的庭前调解,双方达成了金额6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赔偿协议,履行时限15天,“由于钱要从加拿大那边打过来,受到汇率等因素的影响,这个钱数可能会有一定的浮动,但大概的数字没有问题,看对方的态度,也应该不会到最后一天才履行。”

家属方代理律师、黑龙江明阳律师事务所赵福兴表示,协议达成的赔偿数额,完全按照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出,整个调解过程也比较顺利。

撞人者道歉较诚恳

据了解,庭前调解于4月20日在怀柔法院进行,这也是事发后,家属首次见到撞人加拿大女子。赵福兴律师表示,他于本月15日从佳木斯赶到北京,据其了解的情况,当时,对方已经聘请了代理律师。

加拿大女子Fortin

在20日进行的调解过程中,加拿大女子走到崔女士两个儿子面前,用英语向逝者家属表达了歉意,“应该说态度还是比较诚恳的,家属也表示接受。”随后,对方表示愿意就撞人事件承担责任,进而双方重点针对赔偿问题进行了讨论,“当天,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一定分歧,最终在21日达成了一致,应该说,过程还是比较顺利的。”

赵律师表示,尽管此事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但是调解过程并未受到影响,“家属表现得非常理智和克制,没有把丧失亲人的痛苦情绪带入到调解中,所有的项目、数额,更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提出”,而对方的表现也比较诚恳,双方共同努力促进了协议达成。

60万赔偿款保险公司埋单

据报道,肇事者是38岁加拿大女子Fortin,出事前她就已经预定了4月11日回国的飞机票,但被中国法院限制离境,因为疏忽大意导致他人死亡,她的这次中国旅行可谓是倒霉到家了。

如果是在加拿大发生类似的事当事人是否需要负责任呢?加国无忧记者采访了专门处理人身伤害的华裔大律师陈琛琼,她的观点是,责任是一定要负的,最起码要面临民事赔偿,至于赔偿金额多少,要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被撞死的中国老人崔洪芳

陈琛琼表示,一般来说,事件在哪里发生的就要按照当地的法律处理,就此案来说,中国的受害人可以循民事途径追讨损失。

如果该名女游客在加拿大有房产,一般购买房产保险时都会有此条款,屋主的第三者责任险一般起码有100万加元,甚至更多,在外地意外导致他人死亡都可以从此保险中索赔,受害人可以通过律师查询肇事者在加拿大是否有房产,或者有其它财产,如果她完全没有财产就比较麻烦,索取赔偿会相当困难。

陈律师不久前刚刚处理完1宗类似的索赔案,1名90多岁的婆婆在人行道上被1名70多岁的男子撞死,死者的18名亲友都提出痛苦赔偿,每人从1万元到数万元不等,这个案例引用到此次长城意外上,死者的丈夫、儿女和孙辈都可以索取痛苦赔偿,如果儿女与死者在一起住,索取的赔偿金额会更高。

一般来说,每个孙子孙女可以索偿的金额约为1万加元,儿女索偿的金额可能会有几万元,丈夫会更多。

警方不予刑事立案,老人亲属提交民事起诉书

事发4天后,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刑侦支队负责人向崔洪芳家属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刑事立案。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刑侦支队负责人称,由于涉事加拿大籍女子称其在事发时不慎踩空,另有一名以上的目击者证实,事发时该女子确实身体倾斜,但其是否踩空未予确认。

此外,怀柔警方在调取慕田峪景区其他地段录像时,未发现该女子与同行男子有追逐打闹行为,综上判定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崔洪芳家属表示难以接受上述说法。宋先生称,目前警方并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事发时该女子踩空,而使用其他地段的监控录像难以还原事实。

在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不予刑事立案后,在长城被撞身亡老人崔洪芳的家属向怀柔区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申请限制加籍肇事女子出境。

崔洪芳家属宋先生称,他们在起诉书中要求加籍肇事女子对此事公开道歉,并依照法律条文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诉求。另据了解,崔洪芳家属昨日已向怀柔警方表示,同意对崔洪芳遗体进行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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