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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上诉法庭:居住海外超5年的公民无权投票
据城市新闻网站(CITYNEWS)报道,安省上诉法庭(Appeal Court)今天作出裁决,长期居住在海外的加拿大公民无权在联邦选举中投票,这不仅推翻了早前给予这些海外加拿大人投票权的裁决,而且意味着100多万居住海外超过5年的加拿大人不能在联邦大选中投票。
据悉这项裁决不是一致通过,至少有1名法官反对该项决定。
此前有2名旅居美国的加拿大公民告上法庭﹐挑战禁止海外公民投票的规例违宪。他们坚称,他们与加拿大仍有紧密联系﹐只是为教育或就业机会才离开加拿大。
而在去年5月﹐安省高等法院法官Justice Michael Penny裁定﹐1993年实施的《加拿大选举法》中部分条例违宪,应该让100多万加侨可以参与联邦大选投票。他的理由是﹐海外侨民不仅遵守加拿大税法及其它法例,而且在本国刑事罪犯尚有投票权﹐何况是一直关心加拿大的海外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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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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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CA
立场。
这些居住海外超5年的公民如果在加拿大没有房产或投资或收入的话, 当然不会给加拿大报税, 凭什么有投票权? 什么便宜都要占是不行的. 他们以后退休回加拿大拿GIS, OAS, 免费医疗等退休福利的话, 应该要求他们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