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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省Medicine Hat市的法官今天作出裁决,因协助男友杀害自己全家人的妇女不再受任何监管,她不必在晚间某些时间必须待在家里,而是被容许自由行动。
这名现年21岁的妇女当年12岁,因犯案时未成年其身份不能公开。2006年她与当时的男友、23岁的斯坦克(Jeremy Steinke)在自己家中杀死父母及年仅8岁的弟弟。法庭文件显示,女童因不满父母反对她与年龄较大的男友交往而起杀心,该少女于是邀男友将全家人杀害。其男友被判终身监禁,25年不得假释,而女孩则被判入狱10年,到明年5月即满刑期。
女孩目前住在卡尔加里,在一所大学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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