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涉渎职 遭廉政署起诉 /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涉渎职 遭廉政署起诉

香港特区政府前行政长官(特首)曾荫权卸任前被揭涉及贪腐丑闻,5日上午他到廉政公署接受调查,被廉政公署起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当天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曾荫权之后发表声明表示,过去三年一直配合廉署的调查,问心无愧,深信法庭会还他清白。

廉署5日发出新闻稿,公布正式落案起诉现年70岁的前特首曾荫权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及违反《普通法》。

首项控罪指,曾荫权涉在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间,即在行政会议商讨,并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现已更名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未向行政会议申报或披露自身与雄涛1名主要股东,就一个位于深圳东海花园的三联式住宅物业租赁所进行的商议,以及在2010年11月向该股东的公司支援1笔80万元人民币(约13万美元)的相关款项。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于2012年6月就出访住宿费用大幅超标,向各界公开道歉。(本报资料照片)

第二项控罪指,曾荫权涉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建议将一名建筑师转交考虑根据香港授勋及嘉奖制度予以提名时,未向当时的特首办秘书长、发展局和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披露或隐瞒他在首项控罪的物业租赁事宜,及该名建筑师获聘用负责该单位的室内设计。

廉署称,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并认为曾荫权无合理辩解或理由,在上述两项控罪中,故意作出有关失当行为。

香港律政司其后发稿披露更多控罪详情,包括点名提及曾荫权向雄涛大股东黄楚标的公司支付80万元人民币;以及指出曾荫权涉违规建议建筑师何周礼提名授勋。

律政司指出,对曾荫权提出检控,是在小心和全面考虑现有证据、相关法律和检控守则后作出的决定,亦曾经向海外御用大律师取得独立法律意见,并没有受到任何干涉。

香港传媒报导,当年曾荫权被揭发租下深圳福田区的东海花园君豪阁住所,所租的单位为顶层36楼A座,属复式连天台设计,每层面积达3100多平方呎,连天台单位面积合共近万平方呎,估计当年市值高达5000万元人民币(约800万美元),租金估计每月15万元人民币(约2.4万美元)。

曾荫权是香港主权移交中国以来,被调查的首位卸任特首。

香港首任特首董建华于2005年3月以健康理由请辞,同年6月,曾荫权在补选中自动当选特首,成为香港主权移交后第二位特首。董建华卸任后,被北京当局委任为大陆全国政协副主席,任职至今。曾荫权卸任后,却未获此职务。外界猜测,这可能与曾荫权遭廉署调查有关。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