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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纪“开杀戒” 毕福剑们命途不保?

北京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中共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2003年旧《条例》公布后的最新修订版。相较于旧版,新的版本对于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有了新的注释,除旧版的“造谣”惩罚内容,还多了对诋毁、污蔑党的惩罚内容。值得一提的是,此项新版的内容还比以前位置更加靠前显眼,足见中共对其的重视程度。至此,诋毁国家和领导人以后要受到政治纪律的惩戒,并有章可循。

在8月,央视主持人毕福剑在酒席上以戏虐的方式辱毛,此诋毁中共形象的视频在网上流出后引起外界关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临时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认为这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责成央视机关纪委严肃处理。可以看出,纪委当时充当了“斩杀”毕福剑的“操刀手”。另外,因为当时恰好缺乏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纪律规范,所以党内的思想纪律意识,较现在而言比较薄弱,中共对于党员的思想意识控制也较为乏力。当时有不少人对毕福剑的去向怀有疑问,并对其是否会被开除党籍持有争议。

中共最严党纪出炉

而中共可能意识到了,毕福剑的行为并不是个体行为,而是代表了一类人的行为。近年来,“吃党的饭,砸党的锅”,成为中共党内一些持不同或批评意见的人士代名词。如果这类党员的群体达到一定规模,势必会影响中共在党内的权威性和被认可的程度,久而久之还会损害中共的队伍团结,甚至产生难以想象的后果。

周永康和薄熙来的“反党集团”便是例证,中共对其定性为非法组织政治活动,笼络人心破坏党的团结。有消息称,其二人曾私下妄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政策,并决定复苏“文革”时的极左理想,后来有了薄熙来“唱红打黑”的重庆路线笼络左派人心,以及周永康的“后台搭戏”。所以应该看到周、薄确实在起势时期,利用了一群对中共领导失去认可的一类人,并为己所用达到其政治目的。

应该看到的是,无论是毕福剑还是薄、周,均代表了中共党内思想混乱、多元撕裂的对立格局,这对于一个以思想政治为核心的组织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所以,在中共看来,有必要用一套明确的政治纪律“条例”来约束党员日常生活中的言行,从“小”抓起,以便防患于未然。“条例”作为国法之外的一种政治纪律,被中共视为整肃官场“畸形”撕裂生态的手术刀。

事实上,中共早已就政治规律进行各种前期的铺垫式工作。早在2015年1月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就特别提到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值得一提的是,习近平曾在一次中纪委的内部研讨会议上炮轰“现在党内有一些人怀揣历史虚无主义、说话口无遮拦!”习近平此言虽然直接,但无疑道出了党内部分人“吃奶骂娘”的现实。

而王岐山在此后的几个月中一直为此事奔波,5月浙江调研、7月陕西调研、9月福建调研中,王岐山都提到了“修订条例”中党员要遵守政治纪律。另外,中纪委巡视组也曾对中国社科院发出警告,命令其整肃师生无组织无纪律,与境外力量勾勾搭搭,发表有损中共形象言论的情况,并怒斥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中共党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在4月10日的评论员文章中称,是党员就要有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能将自己的言行凌驾于党的纪律规矩之上,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地乱说胡说,以显示自己的所谓“有才”。

再来回顾毕福剑事件,其最后被广电总局认定不是一般的违纪问题,而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在一分多钟的视频中,毕福剑在当时以一名“醉汉”的形象诋毁中共开国领袖和解放军,最后的处分是开除党籍。此番“条例”之规定显然是“有备而来”,而当时并没有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诋毁的明确处罚条文。现在观之,中共需要“条例”诞生的政治纪律威慑力,从而警示“毕福剑们”的言行。

随着中共史上号称最严的“条例”出台,中共再次对党员内部进行了一次政治纪律的深化。显然,这是一次习近平统一中共党员内部思想意识、立规矩树权威的动作。但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在中共新“条例”经过一段时间的党内磨合后,关键还得有令全体党员信服的权威,根本上让党员“信服”以树权威,而非以“鞭策”产生权威。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其实最有效的民主方式,就是毛泽东倡导的“大字报”。但“大字报”要有法律约束,实名发表,文责自负;可以是建议和提醒,当然也可以是公开举报。举报的人公开发表大字报后就受到公众监督,只要不是诬告,就受到法律保护。建议和意见是“言者无罪”,但捕风捉影、没有事实依据的罗织陷害就要”诬告反坐“,受到法律惩戒,以儆效尤。这样双方都受到法律保护,也都受到法律制约。“大字报”不受时间和人群、数量的限制,不像开会那样,局限于一定范围内参加会议的人群,人有无意见都去开会也是浪费大家时间。大字报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完全公开,充分透明,转播迅速;一旦实名发表,公众就会注意到发表人的处境变化,使打击报复者无处下手,因为一旦发表人受到报复,也就必须要有能够公开的足够证据和理由来说服公众。有法律的约束,发表大字报的人也会洁身自好,正所谓“打铁还须自身硬”,否则自己也会成为被别人举报的对象,也就没有理由指责别人“打击报复”。各个单位、街道和各级政府,都应该为民众发表建议、意见、和举报违法乱纪行为提供场所。这样有了公开的渠道和发表方式,也就可以制止谣言的传播,因为有话可以明说却不敢公开讲却暗地里私下传播,就有造假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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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对一个党或者对一个国家,要从心里佩服,心里服才是久远的,如果心里不服,心里不佩服,你硬要他说好话,说恭维的话,那长久了,成了一种假恭维,假佩服,说假话,那很不好。我觉得应该采取民主的形式,让大家不是在背后乱说,而是在会议上畅所欲言,给国家、给领导提意见,提建议,提建言。那才是真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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