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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过首部反恐法 美担忧成侵权后门

北京时间12月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8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该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恐怖主义的立法。美国此前对美企将因此要向中国政府提供技术支持表示“严重关注”。对此,中方回应称,该法借鉴国际经验,美方无需担忧。

综合媒体12月27日报道,《反恐法》通过后,中国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在随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改法是在总结近年来中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

他说,“这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它的出台必将为中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2015年圣诞节期间,中国加强反恐执勤

美国总统奥巴马此前曾表示,他亲自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反映了对中国《反恐法》草案的担忧。美国国务院上周二(12月22日)也批评这部《反恐法》将进一步限制中国的言论、结社、集会和宗教自由,并可能影响到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和投资。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说:“我们深信,这一立法草案的泛泛且模糊措辞条款,以及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和正在审读中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不但不会有益于反恐,还会对反恐事业造成损害。”他认为,《反恐法》草案将导致对中国人言论、结社、和平集会和宗教等自由的进一步限制。

对此,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李寿伟回应称,美国等一些国家提出关注,最突出的是涉及到反恐第18条,涉及到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的一些协助义务。

他介绍,在反恐问题上,美国、欧盟等的法律都对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的协助义务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比如美国的通信协助执法法等。中国反恐立法也借鉴有关国家的立法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其中包括从事这些领域的企业的意见。

反恐法第18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李寿伟表示,这样规定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实际,也是同世界上主要一些国家的规定基本一致的。“这样的规定不会影响相关企业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利用这个规定来做后门,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或损害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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