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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夫妻被炒 状告公司获赔12万

一对被雇主归类为“独立承包商”(independent contractors)的员工夫妇在工作了30年后,忽然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被解雇。两人不服被不公正对待,将雇主告上法庭,经过数年后终于赢得了官司,并获得12.5万元的赔偿。

据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报道,这对夫妇是安省沃沙瓦(Oshawa)居民基南夫妇(Lawrence & Marilyn Keenan),他们的雇主是美国最家具巨头科勒(Kohler)旗下的厨具品牌 Canac Kitchens。现年63岁和61岁的基南夫妇,分别于1976年和1983年先后进Canac Kitchens,一开始是员工身份,但是于1987年归入独立承包商一类。

尽管身份变了,但是基南夫妇并不在意,还是如往常一样对公司忠心耿耿,兢兢业业干活,并希望一直干到退休。谁知在2009年,两人为公司服务的30多年后,Canac Kitchens宣布关闭,给夫妇俩一纸离职通知。由于两人名义上是“独立承包商”,而不是员工,所以公司没有任何事先通知,也无一分钱离职遣散费。

基南夫妇觉得十分不公平:要知道在过去的30多年里,他俩干的工作同员工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公司处于自己利益的需要,才将他们变成“独立承包商”的。更糟糕的是,那时候的两人已经快60岁了,几乎已到了退休年龄,想找工作也不容易,他们一下子没了收入来源。

于是,两人将雇主告上法庭。经过长达数年的审理,法庭裁定两人胜诉。法官表示,Canac Kitchens 公司对基南夫妇就业定义有误。他们两人的主要的收入来自于Canac Kitchens公司,而该公司也视其为在安省的品牌代表,理应被视为“非独立承包商”(dependent contractors)。根据就业法,非独立承包商在被中止就业前,雇主应提前26周时间通知。

本地法律界人士指出,基南夫妇一案意义重大。由于独立承包商属不稳定就业,安省就业法不提供任何保护,于是有些雇主为将法律义务压缩至最低,将员工瞎归类。在这两年,该问题在安省日益严重,许多工人都被雇主归类为承包商。

基南夫妇上诉成功,再次显示不稳定就业工人也可成功挑战雇主,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对于雇主来说,此案无疑是一个警示:如有人受雇为你工作,你叫他们员工或承包商都可以,但解雇时应提前通知他们。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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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6-03-10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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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遇到过类似经历。本来是雇员,老板为了省钱,给我改为独立承包人。我向老板要求改回雇员,老板不同意,反而找个理由解雇我。我不服,申诉到劳工局,本来只想要$3000就可以,劳工专员安排和解,老板带着律师来跟我对阵。劳工专员算账后说应该付我$15000,老板不干,经劳工专员做工作后也只同意给$1000。没办法,我也只好找个律师,结果是庭外和解,老板只赔了我$45000(含律师费),关键是律师不希望上法庭费太多精力。可老板亏大了,本来最多$3000就能解决问题,但不仅赔了我4.5w,律师费也没少花。在这里,希望老板们还是按法律办事;另外雇员们也要学习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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