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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荣基是“演员”,还是“受迫害”者?

海外某华文喜欢爆料的网站,刊发中国时政观察评论员秦枫的文章指,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在“取保候审”期间返港时突然在民主党议员何俊仁的协调下在立法会召开了记者会,讲述自己被大陆警方扣押的经过。其所讲述的内容不可谓不惊悚。但该文也对林荣基言论的真实性与可信度进行了相当的质疑。

文章认为,除了李波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反驳林荣基所提到的涉及自己“将名单交给公安”、“非自愿被带返内地”和“中央专案组”等精彩的剧情外,再反观整个记者会,处处闪现着泛民立场和色彩,维护的也是泛民利益。

先是林荣基在前民主党主席、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的陪同和安排下召开记者会,后又在发言中处处暗示和针对港首梁振英,同时还不忘献媚何俊仁,称香港政府没保障、“找何俊仁更有保障”。不仅如此,其言论更是毫不掩饰本次记者会“为立场服务”的本质。

林荣基(右)在立法会议员的陪同下会见媒体 (图源:中央社)

例如,林荣基声称的“全程无人能回答他究竟所犯何事”,并且不明对方身份。可大陆警方公布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清晰的写着其涉及“非法经营”,执行方为宁波公安。林荣基在签署时也明确知道自己涉及的违法行为是“非法寄送违禁书籍”等。这种情况如何成为了“全程不知”呢?

此外,他表示自己是在过深圳罗湖海关时被深圳海关拘留,继而转至宁波,并以自己“根据香港法例正常经营小书店”为由指责大陆警方。可林荣基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违法大陆法律吗?事实恐怕并非如此!

从大陆警方早前公布的信息看,“林荣基在2012年9月就曾因为携带书籍进入大陆而受到了罗湖海关的行政处罚。在此后的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林荣基改变了方法,通过伪装封面等办法,以直邮或由内地同伙胡某等人转寄的方式将书籍销售给内地购书人,并通过在内地申办的银行卡收取书款。根据法治精神,这种以营利为目的,违法大陆法律规定的行为难道还不是违法行为?”

毫无疑问,林荣基的确违反了大陆的相关法律,他甚至在记者会上公开表示不后悔向大陆邮寄那些非法的书籍,所以不想“出卖”那些邮寄读者的名单。但整个记者会只字不提自己的确违反了大陆的法律。

该文最后认为,无论林荣基此前曾在公共媒体上“深刻认识到错误”,写下了类似悔过书之类的字据,还是在吃上了何俊仁送上的“泛民政治大餐”后,声称此前的发言是被警方协迫。这前后的言论,对他来讲都是“言之凿凿”。但究竟哪一种言之凿凿才是真呢?

林荣基的违法事实不存在任何可以狡辩的余地,即便他认为吃下了“泛民政治大餐”就可以用“政治迫害”来遮掩“违法犯罪”的事实。相信绝大多数民众是理智的,不是打打政治悲情牌就可以忽悠的。犯罪嫌疑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再怎么哭天喊地也改变不了违法犯罪的现实。香港是法治之地,违法者必须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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