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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枫叶卡新制 移民律师和顾问看法不一

公民暨移民局已将有关加拿大枫叶卡的申请详情正式公布,将于下月十五日开始接受今年成为永久居民者申请。但有移民律师和移民顾问对这项措施持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它对永久居民弊多于利,但也有人认为这并不会给移民带来不便。

据《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海外移民服务中心的移民律师科斯基尔(Rudolf Kischer)说,新制度的好处是,它取代了旧制的回加纸(returning permit)入境文件,无疑是提供了一种方便。另外,移民在新制度下也可逗留在外较长的时间,而不必受限于每年必须在加拿大居留一百八十三天的条例。但是,科斯基尔指出,新移民制度赋予边境的前线签证官员更多权力:他们可禁止任何他们认为有问题的永久居民入境,而被拒入境的永久居民并没有上诉权。相反,在旧制下,移民若可提供他们在加拿大拥有房地产、子女在这里唸书等等的证据,证明他们居住期虽未达到要求,却和加拿大保持重要的联系,那他们还可依照人道及同情(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理由上诉。

他表示,对某些长期在国外念书和工作者,在申请枫叶卡的过程中亦可能面临税务的问题。

枫叶卡表格上要求申请者清楚填上过去五年的住址、职业等,对于长年在国外工作而未申报世界性收入(world-wide income)的人士,申请枫叶卡的结果之一是会被追税。

另外,对于经常需要进出加国的永久居民,枫叶卡的实施可能会对他们形成入籍的一种压力。

移民顾问王白静则持相反的看法。他支持枫叶卡制度,不认为这是一种对移民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大部份移民亦不会造成很大的不便。

他说,即使申请表格需要有专业人士签名保证,但这个程序和入籍申请的程序没什么不同,不会因此有什么反弹。

欲下载枫叶卡申请资料和有关详情,可上加拿大移民部网站www.cic.g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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