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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都后怕:我冲着几个高中生喊杀人

俗话说:“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是,生活中有时遇到的情况会让人本能地做出失去理智的反应。我们究竟应该怎样修炼才能达到“无故加之而不怒”的境界啊?

六年前的一个冬天的下午,当我驾车自南向北行驶在临近芬治路的沃登大道时,突然“砰”的一声大响在前挡风玻璃上发生,几乎同时,挡风玻璃的右上方出现了一片模糊……惊魂甫定后,我才认清那一片模糊是脏兮兮的残雪,玻璃上增加了一条两寸长的裂纹!而在不到十米处,三四个高矮不齐的黑人高中生模样的家伙在望着我这边发出不怀好意的怪笑,有的手上还攥着近似冰块的雪球。

我顿时明白原来发生了什么。一股多年未曾有过的无名之火从心底升腾起来!我以最快的速度停下车子,既未拉起手刹,也没有打双闪信号灯,推开车门就冲出去了。我当时的脑子里接近于空白,唯一剩下的就是极度的愤怒,也没有考虑冲上去会是什么结果,一心要狠狠揍他们一顿的本能反应格外强烈,完全达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

也许那几个黑皮肤的高中生感觉到了我近乎发疯的状态,撒腿就往南逃走。在冲向他们的过程中,我用最大的嗓门狂叫道:“我要杀了你们!”很可能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我追赶的速度超出了自己的生理极限,也许正是这种反常的行为造成了两侧膝关节突然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落空”感,紧接着,整个身体重重地向前扑到了,两个手掌既痛又麻,膝盖处也是锐痛钻心。

我趴在地上足足有好几秒钟,非常奇怪的是,心中的怒火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在那几秒钟里突然明白了一个残酷的现实:我已经老了!我缓缓坐起身,掀起裤管查看右侧膝盖的创面:还好,仅仅只有一个栗子大渗血的擦伤。然后,我慢慢立起身走回那辆前门还敞开着的“丰田烤肉啦”。在重新发动车子之前,我静静地坐在方向盘后几分钟,理智渐渐回到了脑海。真的好鲁莽啊!自己已经不再年轻,怎么可以搞百米冲刺呢?

那天黄昏,我是带着非常郁闷的心情回到家里的,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倒是真的不再生气了,似乎那股无名火已经烧尽了。老婆一边安慰,一边给我的腿上粘创可贴。

十四岁的儿子听说了全过程后,居然平静表达了一个让我惊诧的观点:“如果这几个高中生以你发出过的死亡威胁报了警,过一会说不定有人会来敲我家门的。”到底是加拿大长大的儿子,对这个国家的法律方面比他老子懂得多啊!如果真的被警察从家里带走,那才是冤似窦娥啊!首先是车子无缘无故被人砸,接着是追人摔得腿子痛,到头来还被警察…..好在那天晚上糟糕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没有出现!

这几年,我对此事一直心存芥蒂,耿耿于怀,有几点想不通:第一,为什么在文明如加拿大的国度,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会做出那种毫不利己的砸车行为?二,为什么人除了利令智昏以外,也有“恨令智昏”?明明自己已经是老胳膊老腿,却要去拼命追击人家三四个小伙子,纯属自不量力啊!三,为什么我在重重地摔倒之后就变成了泄气的皮球?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学现象?

最后,我吸取的教训是从儿子那里得到的,在加拿大这个言论自由的国家,有些“气话”是不能说的,即使受了天大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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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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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说话确实要注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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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还没混明白啊,说个JB,直接拿刀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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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人们把明显违反常识的事当作是正常的,这是整个国家的悲哀。 我有一个客人,他16岁的女儿要抱他1岁的儿子去参加PARTY, 而且是半夜12点。他不让,他女儿却坚持要做。他生气了说:I'll kill you if you do it. 结果,他女儿报警,他被警察以死亡威胁扔到监狱两周。 估计再过几年,你要是对一个14岁以下的女孩说一声操,你就会被判强奸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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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违反常识,父亲违反法律,谁更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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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辫移中法盲太多,以克飞为最。 51里发生过死亡威胁,涉及儿童的黄段子(http://bbs.51.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59859&page=3#lastpost)等等,可辫移们却都以为不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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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样的加拿大,我小时候就曾经被这样的威胁言语恐吓过,我十分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我害怕极了,但是在中国没有人管这样的言语威胁与恐吓,所以幼小的心灵在很长时间里生存在恐惧的心情之中,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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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是少见有实际意义的文章。应该马上手机拍照和报警。因为那些人危害行车安全,警察会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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