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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案尘埃落定 原天津港董事长被处理

165人遇难, 直接经济损失700多亿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6美元),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天津爆炸案已经过去快一年的时间了,近日,中共原天津港董事长张丽丽、原天津市市委委员张建津的处理结果已公布。

新华网7月9日报道,北京时间7日至8日,中共天津市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张丽丽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天津市委常委会2016年2月23日作出的给予张丽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张建津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天津市委常委会去年12月10日作出的给予张建津开除党籍的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张丽丽,女,原天津市委委员,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年初,中国国务院调查组公布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张丽丽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设职能部门和下属管理单位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公司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张建津,男,原天津市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8月21日,天津市纪委网站消息显示,张建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2月23日,天津市纪委在其网站公布了对张建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处分决定,同时公布的还有其用矿泉水瓶装茅台酒、境内外“通吃”等严重违纪违法的具体行为。

2016年2月,中国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处分5名省部级官员: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副市长孙文魁,天津副市长何树山,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4美元)。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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