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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勇落网 中国最复杂的引渡案完美收官

近日,潜逃秘鲁长达八年之久的逃犯黄海勇终于落网,成为中国首次从拉美国家成功引渡犯罪嫌疑人。

综合媒体7月18日报道,海关总署今日向外通报,武汉海关缉私局侦办的“10.7”毛豆油走私案主犯黄海勇于7月17日凌晨自秘鲁被成功引渡押解回国。

黄海勇于2008年在秘鲁被国际刑警抓获,此后中国与秘鲁开始就其遣返问题进行谈判。但是黄海勇曾表示不希望回国,因中国有死刑,并担心被严刑折磨。

中国一致力图与西方各国签订引渡条款,但是很多国家拒绝合作,因有人权组织称中国存在虐待犯罪嫌疑人问题。、

1998年8月,武汉海关调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黄海勇等人在武汉地区非法倒卖免税进口毛豆油走私牟利一事展开调查。1999年9月,该案移交至新成立的武汉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现武汉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查明1996年至1998年间,黄海勇团伙利用其在深圳、武汉、上海三地的公司骗领毛豆油进料加工手册、成立虚假保税仓库,倒卖免税毛豆油10.7万吨,共计偷逃税款达7亿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4美元)。案发后,黄海勇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经香港潜逃至美国。该案引起了当时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要求海关总署不惜代价彻查。

黄海勇为抗拒引渡,诬称其被引渡回国会面临“人权”问题,并聘请了秘鲁最著名的“人权律师”,用尽了所有法律手段,两度将案件上诉至秘鲁最高法院、两度上诉至秘鲁宪法法院、两度申诉至美洲人权委员会、两度上诉至美洲人权法院,案件被拖入旷日持久的法律战。在此过程中,引渡工作曾一度面临极为困难、复杂的局面,秘鲁宪法法院和美洲人权委员会作出的不利于引渡的决定迫使引渡程序几度中止、搁置。

经过努力,2015年9月,美洲人权法院做出裁决:在充分保障黄海勇穷尽秘鲁国内全部司法程序的基础上,由秘鲁政府决定是否引渡黄海勇。2016年5月 23日,秘鲁国家宪法法院公布裁决结果,同意秘鲁政府向中国引渡犯罪嫌疑人黄海勇,7月14日,中秘两国有关执法部门在秘鲁签署引渡交接文件,黄海勇终被中国成功引渡。

此案是公安部“猎狐行动”及海关境外追逃追赃重要成果,创造了中国追逃引渡多项第一:首次从拉美国家成功引渡犯罪嫌疑人、中秘引渡条约签署以来首个成功引渡案例、首起美洲人权法院审理涉及中国的引渡案件、首个中国在美洲人权法院胜诉的引渡案例。此次成功引渡,为中国今后在拉美地区开展引渡执法合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借鉴,对中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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