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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望放宽交代时限 称可申司法复核

表明支持港独并已报名参选香港立法会的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22日接获选举事务处电邮,要求他23日早11时前回答是否虽已在提名表格签署拥护《基本法》声明,但仍继续主张、推动港独。时限届满,梁天琦召开记者会答复称希望可放宽时限至27日上午11时。

据“香港01”7月23日报道,梁天琦已报名参选新界东直选,在记者会表示已回复新界东选举主任何丽嫦“问题牵涉复杂政治及法律问题,兹事体大”,须先取得完整法律意见才能正式回复。“你给人24个小时去回复一个牵涉那么多法律问题的问题,其实真是好无道理”。他要求放宽时限,这段期间会暂停竞选宣传活动。

梁天琦称中央及港府非常不希望港独立场者入立法会(图源:Reuters/VCG)

被问到会否有行动,梁天琦引述律师建议表示如选管会最终否决其报名,他可申请司法符合,亦可在选举后申请选举呈请,推翻整个选举结果,“因为已按照所有法律程序完成提名程序”。他认为确认书明显是要阻截主张港独的人进入议会。

梁天琦还称可能会改变其政治立场去参选,但此为他的“人生抉择”,现阶段不排除所有可能性。被问及是否仍然支持港独,他称要征询律师,不敢随便回答有关问题。关于选举主任针对他参选前后在公开场合及社交平台发表的言论,梁表示“其实我Facebook平时都好拥护《基本法》,我有share歌曲《热爱基本法》”,不明白当局为何只截取部分言论。

至于自己的政纲,梁天琦表示仍未定案,要视乎律师意见才决定会否删走某些字眼,而原定印制的宣传品目前暂已叫停,倘若不能参选,会有3至4万元(1港币约合0.129美元)的损失。

主张香港前途自决的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颂恒旁听梁天琦记者会。他称青年新政有两名成员已经7月18日报名参选立法会,目前仍未收到相关电邮,估计24日及25日是收信的高危时期。他认为确认书是僭建而出,而当局无权查询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强调成员不会改变立场去参选。青年新政参选政纲未有提及“香港独立”,而是提到“香港民族前途自决”。

梁天琦向进一步披露选举事务处向他发出的电邮全文及附件。电邮列出梁天琦曾发表的港独言论,并附上三篇剪报,报道题为:

1.被要求确认拥护《基本法》 政党参选预告拒签

2.政府突推参选确认书封杀港独

3.选立会要拥护“港不可分离”选管会:虚假声明须负刑责 梁天琦:照签照支持港独

电邮还附上梁天琦在社交网站Facebook(脸书)专页所发布的参选帖文,以证明梁天琦宣扬“港独”的政治理念。

电邮主要内容:

“虽然你已签署提名表格上的有关声明,但我从新闻媒体报导,及你和你报称的政治联系本土民主前线在社交网络发表的贴文,得悉你曾公开发表言论,宣称你主张及支持香港独立,及你即使入议会亦不会改变主张“港独”立场。”

选举主任发予梁天琦电邮节录

选举主任何丽嫦又在信件提到,在梁天琦提交提名表格时,给予他两天时间提交签妥的确认书,但得悉梁“公开表明不会签署确认书”,明言考虑提名是否有效时,会考虑其公开言论及确认书等“条件”。

信件又提及,为应对梁不签署确认书,选举主任有权根据《选管会规列》第10(10)条向参选人索取进一步资料,因此去信要求他回应:

“你是否承认,虽然你签署了提名表格上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声明,但事实上你仍然继续主张和推动香港独立?”

梁天琦回复节录:

此问题牵涉复杂政治及法律问题,兹事体大。而本人于昨日收到此电邮时正于学校上课直至下午一时正。本人下课后亦需要先完成事先安排之访问,其后才能正式征询法律意见。适逢周末,本人之事务律师亦未能及时与大律师完成必须之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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